第二天上午,赵长安和周可欣,许晓曼,李擎和李丽(Bless)夫妇,乘坐明珠至哥谭市。
整个航程需要十五个小时,穿越北极圈,飞过进入阿拉斯加,然后加拿大,再进入老m领空。
周可欣作为赵长安此行的助手,负责为其提供法律上的咨询,以及健全哥谭投资分公司和一纳米之间的隶属法律关系,权责以及利益分配。
而李擎则是要为哥谭投资分公司招聘齐全涵盖行政,财务,法务,投资研究分析员,人力资源,后勤管理和保障,电脑和网络安全工程师,——这些大量的岗位招聘。
为此在去哥谭市之前,周可欣,李擎,Bless,就在不断地和以前他们的同事朋友联系,想要挖一批不愿意回国,然而却愿意进入中国人开办的公司的精英进入投资公司。
因为蒙学栋是一个有理想的人,那么这个投资公司存在的意义就不止是薅老m一把羊毛,而是赵长安准备薅老m很多把羊毛,最好薅秃了最过瘾。
那么这家公司的规模,也绝对不能只是几个人,几十个人就能维持其复杂而又庞大的运转。
蒙学栋,许越,这些人虽然已经在港岛的金融股票期货市场摸爬滚打了两年多,而且也少年得志的多有斩获,然而猛然进入华尔街饿狼遍地的斗兽场,他们即使再能看透曲线图后面的谋划后手,但是对这边的规则还是需要很长时间的适应。
这也需要同样一批精英级的来自国内的高智商人群,为其保驾护航其成长。
当然,也可以理解成新阵营势力的监控和限制。
到目前为止,在这个世界上,进行的商业经济等行为,赵长安只完全的信任一个人,除了文烨以外,他即使再怎么信任,也是‘信任归信任,监控制约和限制归监控制约和限制’,这两者之间并不冲突。
为了维系这个即将膨胀的经济实体,赵长安这次带过去的两千五百万美元,至少要有一半用作公司的运营和发展,其余的才是作为他们初期投资的子弹。
而且这只是一个开始,其后将会还有至少十几亿的(rmb)资金,会在一年以内陆续的注入这家子公司。
实际上这样的话,仅仅凭着蒙学栋现在的八个人,运营这么庞大的资金,肯定也是力有未逮。
——
三个月以前,蒙学栋来到明珠,用手里面86%的投资公司的股份加上账面上的一千万资金,置换了赵长安手里面3%的白垩纪的股份。
这笔买卖猛一看蒙学栋似乎很亏,然而他却明白自己至少赚了几千万的便宜。
不过这个便宜在赵长安看来,用来购买十一个金融领域的年轻精英,也绝对是物有所值,所以可以说成谁也不占便宜的等价交换。
为了表示诚意,在蒙学栋离开明珠回港岛的时候,赵长安又给了他一千万,作为公司的注入资金。
而且这些资金不算折股,算是完全不成文的赠送,这样就不会摊薄他们十一个人手里面的股份。
本来事情是向着皆大欢喜的方向走,结果这十一人里面有两个已经在港岛获得了一流大公司职务的拒绝去哥谭市,而另外一个原本嘴上说的是申请福特汉姆大学加贝利商学院的研究生,结果跑到了哈佛。
这对赵长安和蒙学栋来说,都是不能接受的事情。
因为之所以白给他们1%的股份,就是希望用这种方式来留下他们,一起奋斗。
怎么可能让他们什么都不付出的白坐轿子,这样的话对于其他的合作者也不公平。
尤其是蒙学栋最生气,因为之前他们已经说好了一起去哥谭市,如果因为工作学业也可以推迟,但是必须立刻申请留学或者辞职。
而不是更加努力的工作,拒不辞职,或者说申请福特汉姆大学加贝利商学院的研究生,结果跑到了哈佛。
最终蒙学栋下了最后通牒,念在朋友一场,除了之前给他们的分红和换股的钱不算,他们每人再拿三十万(rmb)走人(用公司上面的账目资金回赎),不然他就从新注册一家公司,把这个壳扔了不要了。
那样的话他们即使是费力去打官司,也只能主张账面上的一千万,赢了每人最多也就是十万块钱。
而且蒙学栋完全可以以公司搬迁到哥谭市,用了大量的资金,把这一千万洗完,一分钱他们都拿不到。
这3%的股份,赵长安和蒙学栋都没有要,而是分给了其余七个合作者。
这样他们七个每人持股数量是1.4%-1.5%(拈阄),蒙学栋还是4%,赵长安86%不变。
——
这十几亿的资金,赵长安并不是以注资的方式投入,而是以委托投资的方式,原则上按照惯例溢价三七分成。
赵长安拿走七成,公司留下三成。
如果不用这种方式,而是以注资的方式,这十几亿的资金砸进去,能把蒙学栋他们原本持有的股份,砸成0.1%以下,近乎于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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