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演唱会结束,无故被拦下的众人?
“歌声如同夏日的微风般轻柔,又如同冬日的暖阳般温暖。不吹不黑,这小哥唱的确实好!”
“要不是在音色上有些区别,我差点以为这就是【L】本尊,亲临现场了呢?”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在我的幻想中,【L】便是台上男神这种形象,如出一辙!”
“哇~~不行啦!我好喜欢啊!!!长得帅气质好,有艺术细胞,看上去还是个低调富豪!!!好想当他的女朋友啊!”
“帅哥,我可以!虽然你结婚啦!但本哥布林不介意的,一夫一妻制很合理!!!不算出轨!”
“滚你丫的死基佬!还一夫一妻制合理?我老公压根就看不上你,不搞基!而且你刚刚还在骂我老公,说他上台就是在哗众取宠!别以为我没听见!!!”
“你老公?你们领证了嘛?!别乱叫,这是我老公才对!没听过异性只为传宗接代,同性才是人间真爱嘛!!!”
“w(?Д?)w我滴老公~~本哥布林要把珍藏三十年的菊花,献给你啊啊啊!!!!”
“............”
全场十几万人,纷纷为了林轩而欢呼。ヾ(@^▽^@)ノ
这动静,甚至比之前给周董应援时还要大,真真正正做到了喧宾夺主。
舞台后方,原本时刻准备救场的周董,不由苦笑几声。
本以为来了个青铜,没想到竟是个王者?!!
当然,周董心里是为林轩感到高兴的,甚至起了爱才之心,萌生了领对方进圈子的想法。
如今华语乐坛人才凋零,需要不断往里加入新鲜血液,才有可能焕发新生........
“谢谢大家的喜欢!”
迎着铺天盖地的赞美声,林轩面带微笑,朝观众们90°鞠躬致谢。
旋即,将舞台还给了周董,自己则是走下舞台,穿过人群,回到了苏清歌的身边。
“这首歌送给你,清歌。喜欢嘛?”
“嗯。”苏清歌脸颊微红,点了点头。
“那有没有奖励?”
“?”
“比如...抱一下?既然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啦?!”
林轩满脸深情,一把就将还在发呆的女孩紧紧抱住,仿佛要将她融入自己的身体里。
等苏清歌反应过来时,鼻尖已然充满了男人的气息。
霎时,她脸红的像是要滴出血来一般,有种即将窒息之感。
而这里发生的亲密举动,分毫不差落在了观众们的眼里,再次引起惊呼阵阵。
“哇——!!!!!!”
“哗——!!!!!!”
众人议论纷纷的同时,有“机灵鬼”已经人肉出了林轩的身份。
当得知林轩竟然是林氏集团的老总时,全场好似惊起千层浪。
年纪轻轻,坐拥百亿资产就算了。
还有那天籁般的歌声,帅到看一眼就会爆炸的颜值........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存在如此完美的男人?!!
极品男神啊!!!!
望着这般优秀的林轩,所有的女生都沦陷了,集体化为花痴脸?。
她们做梦都想拥有这样高质量的....伴侣,甚至萌生了要把林轩抢过来的念头。
不过,当她们看见一旁绝美的苏清歌时,分分钟绝望叹气。
没办法,和那个倾国倾城的女孩比起来,她们就像丑小鸭遇到白天鹅般,还是老老实实认命吧........
好在,如此完美无瑕的女人,配上林轩这种360°无死角的男神,想想也挺合理的。
双方差距太大,反而完全嫉妒不起来啊!!!
另一边。
白苏苏看着紧紧拥抱的两人,心里越发堵得慌。
同时,忽然想起什么的她,神情又变得有些异样。
林轩这首歌....该不会一开始是写给我的吧?
那一句句深情歌词,简直就像自己和他曾经的真实写照啊........
【手中的铅笔,在纸上来来回回。】
【我用几行字,形容你是我的谁。】
当年,林轩便是用铅笔,在白纸上来来回回写出一封情书,偷偷递给了她。
因为年代久远,白苏苏只记得上面的内容,就是将她形容成了“心肝脾肺肾”,以此来表达无法和她分开的情感。
【秋刀鱼的滋味,猫跟你都想了解。】
【那温暖的阳光,像刚摘的新鲜草莓。】
还有这两句歌词,着重指出了?秋刀鱼和草莓。
要知道,这两样都是自己很喜欢的食物,林轩将它们放进了歌词里,是否意有所指?
【初恋的香味,就这样被我们寻回。】
初恋?寻回?
从某方面来说,林轩的初恋不就是指自己嘛?
他这个意思,难不成是对我余情未了,在歌里进行某种暗示???
这一刻,白苏苏如同魔怔了一般,对着歌词琢字琢句分析起来。
不过,越是深入分析,她就越是觉得......
林轩这首歌有极大可能是唱给她听的,意有所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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