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武侠仙侠 从日行一善到信手斩龙

第257章 开天辟地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

   “大郎好像很少使用自身的真罡应敌?”

   赵大牛的目光从场中回到几人身边,问出了这个困扰他许久的疑惑。

   游山境是破血关、望气谷后的第一境,武者可以根据所学真功掌握不同的真气,随着修为上涨,这份真气也会越来越强。

   伏虎境真气化真劲,威力更上一筹的同时也增添了更多的变化,而到了覆地境的真罡,已经具备武道最强攻伐手段的美名。

   真罡之术就算到了降龙境依旧是最主要的攻击手段。

   可赵大牛一路跟随李希仙至今,却从来没有见过对方使用过自身的真罡。

   “你这么一说,好像确实如此!”

   回忆之前的过往,马超也发现了这一特点。

   “哼,不是他不用,而是有更好的选择!”

   沈王爷双手抱胸,一直看着李希仙手中的金箍棒,常人不知道这件神兵的威力,他当初可是看的真切。

   对方只是臻象境,就算是枪魁亲传,也未必能讨到好处。

   “什么意思?更好的选择是?”

   赵大牛和马超就是两个武学白痴,当初李希仙想传授两人至强硬功用于加强两人体魄,但只是半月两人就放弃了。

   并不是受不住身体上的折磨,而是两人居然无法感受到气感。

   横练武者也需要利用元气淬体,但两人的天资就和没有孔的石头一样,里面是实心的,外表是粗糙的,脑子是没有的。

   这种情况两人别说修炼武道了,连最初的内炼都无法完成。

   “希仙掌握了刀意,如今更领悟了道境,配合他手中的凶兵,远比真罡加持更加强大!”

   见几人疑惑,封不同给出了解释。

   真罡也需要耗费时间调动,同时也会形成剧烈的消耗和起手的动静,如此情况并不利于李希仙的习惯。

   于是他直接选择不用。

   少了真罡加持,李希仙的刀仍旧锋利。

   “不过现在不同了,他弃刀用棍,这时候不用真罡就差了对方许多!”

   沈王爷紧接着回应道,同时他也想看看,对方究竟习得了何种真功,才能造就这么个怪物。

   李家从古至今就没有一个固定的传承,三代人下来可能每一位修行的真功都不同。

   如今李乘风用剑,李存孝用拳,到了李希仙这里,他什么都会一点。

   场中,冷军单手持枪,随后一股无常的波动向着四周扩散,他手中之枪是出师时冷凝霜送的礼物,为上品法器。

   “枪名寒星,请赐教!”

   话落冷军最先抢攻,一枪点出,几十道的枪影瞬间遍布上空,接着呈现分化之势来到李希仙身旁。

   【乾坤七绝·乾坤无量】

   一天一地,一上一下,上方枪影密布,下方则是一道暗藏的枪身隐秘,看破下方防不住头顶。

   防备头顶,就极易被这藏起来的枪路偷袭。

   同时对方枪法迅速,犹如电光火石,这就让旁人更没有多少思考的时间。

   但不巧的是,冷军碰到的是李希仙。

   没有过多的花哨,李希仙一震长棍,接着体内气海升腾起无数大浪,最后全部化作真罡来到棍身之上。

   一棍下砸,犹如平九州、乱五岳,随后众人发现,这天空好像裂开了。

   开天辟地真罡,为力罡之属,更是为绝品之上的罡气。

   想要承载此等罡气,需要自身躯体足够坚韧,体魄不够使用时身体必定崩溃,李希仙之前不用,只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对手让他使用。

   现在此棍一出,冷军后续的枪路全被打断,此时的他该思考如何从这盖顶一棍中活下来。

   但冷军毕竟是枪魁亲传,见过比过的高手何其之多,此棍虽然气势惊人但还难不住他。

   只是枪身一挑,如同游龙一般的长枪开始搅动身前元气,接着化作无数的凝锋来到枪尖之上,等那棍身来到头顶,冷军瞬间点去。

   正中棍身之力的最薄弱处。

   【乾坤七绝·震惊百里】

   由枪尖传递出一道清淡玄色的罡气,两种不同的真罡在棍身之上碰撞,一方凶猛无前,一方捉摸不定,最后震的李希仙双手发麻,自身更是退了十几步回到原位。

   反观冷军,只是力沉于地,最后把余波消散于无形。

   以巧破力,纵然此棍能移平一座大山,也无法撼动冷军手中的长枪。

   “枪法不错。”

   棍身旋转,李希仙活动着手腕说道。

   “你也不差!”

   把短暂后退的右脚从擂台中拔出来,冷军的卸力之法虽然巧妙,但还是被余力伤了一下。

   此时的他看待对方如同那呼啸山林的金刚巨猿,其行走之间前路无人可挡,而对付这种存在,也让冷军眼神火热。

   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能让自己心生战意的对手了。

   “刚刚只是开胃菜!接下来我要动真格的了!”

   手中棍棒之上,那金色的古篆缓缓亮起,随后李希仙大喝一声,一个跃起向着冷军砸去。

   虽然还是最为平常的招式,但这一次所形成的气势已经让擂台旁的观看者默默远离。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