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以身相许
时间是一九七三年,刚刚经历完几次大的自然灾害,国家积弱,人民穷苦,物产匮乏。
地点应该是东北大兴安岭南段附近的一个穷苦的山村里,石家村,不过他们这个县距离渤海湾倒是不远,所以冬天也不算太冷。
原身机缘天定的也叫楚夕,出生后一直精神有些恍惚,有点痴呆,很少与人说话,独来独往,但干活勤快也利索。
半年前巧合下,正在公社当知青的她救了一个昏迷不醒的男人,可人称“傻妮”的她根本不懂此时的男女禁忌。
上山捡蘑菇的她发现山沟里躺着的昏迷男人后,直接背回了知青点后院角落里破败的小屋里。
幸好原身天生力气大,不然估计还背不动那么大个子的男人,就这也是走到了大半夜才回到了家中。
就这么如照顾小动物般照顾了那个男人三天,被误闯进来的女知青发现,闹得沸沸扬扬。
“傻妮,什么时候养的野男人?”
“这是思春了吧,也不嫌害臊……”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好几天了,真是丢人啊!”
被恶毒的长舌妇们众口铄金的说有了夫妻之实,虽然男人是昏迷了三天刚刚醒来,可没人相信,谣言杀死人啊。
不懂也从不理会别人闲言碎语的原身可以不管别人,毕竟她习惯于独来独往的,谁让她声名在外啊。
可男人是个有情有义的,知道意外毁了别人清白,还救了自己的命。
出于感恩或者不忍就这么毁了一个女孩,他就很干脆的不顾父母亲人的反对,直接把她娶进了家门。
所谓的娶,也只是找生产队长做了见证,找了媒婆直接把人领回了家中。
而他当天就因为急于回部队报到连夜离开了,就这么把原主扔在了家中。
这个年代的结婚就是这么简单,国家提倡节俭不浪费,敢铺张浪费,估计能给人眼红的风言风语淹没。
原身的男人倒是良善,肯不介意她的痴呆,救她于舆论水火中,要知道这个时代的言论可是能杀人的。
想想那个男人倒是长的还可以,高大俊朗,剑眉星目,是一名军人,好像还是一名军官。
呸呸呸,那是人家的男人,想什么呢?
也不对,那个自己也是自己的一部分,或者后来的自己是原来的一部分,算了, mn3反正是一体的……
现在最重要的是赶紧换身衣服,然后填饱肚子,至于其他的以后再说。
这大冬天的,再这么冻下去,指定再挂一次。
要知道,这个年代,生了病,吃不饱的情况下哪来的钱看病,基本都是硬扛,剩下的基本就是生死有命了。
忍着浑身的疼痛起身去床头柜子里找了身比身上更破旧的棉衣,赶紧换上。
换衣服的时候,才发现身上真是没有一片完好的地方,全都是青紫色的淤血还有条条伤痕,可以说是伤痕累累啊。
倒是热降了下去,感冒不那么严重了,挺庆幸的。
特别是明显是细长鞭子似的东西抽的伤痕,几乎布满全身,怪不得末世中自己都能惊醒无数次。
楚夕咬牙切齿的想“傻妮,放心吧,我一定让你受的罪全部还给那个老虔婆!”
突觉忽觉心里一阵轻松,这是灵魂彻底融合了吗?
脚步踉跄的走出简陋无比的房子,出门就看到角落里一只草花色的母鸡“咯咯”的晃悠了出来。
“呵呵,先来个蛋花汤吧!”楚夕笑容满面的迎着母鸡走了过去……
没有丧尸、没有异兽、没有神出鬼没的变异植物,楚夕心情无比的放松。
至于那个恶毒的老虔婆和两个见风使舵、见利忘义、爱占便宜、爱听八卦、市侩小人的哥嫂,那就不叫事!
噢,还有一个好吃懒做、自视甚高、高不成低不就的小姑子,独得两个老人恩宠。
只可惜是大小姐的身子,农村丫头的命!
快步走向鸡窝,居然有三个鸡蛋,“不错,不错!”
要知道这个时代是不让私自多养家禽的,而鸡蛋更是金贵,这个靠劳动挣工分的年代,全家就靠着鸡蛋来换些油盐针线,俗称“鸡屁股银行”。
直接全部拿了回去,她还记得她被窝里还有个小崽崽的,吃完再说,两个人的身体都要补补了,她现在可不管那个老虔婆会不会找她拼命。
经历末世多年的锻炼,楚夕也有着一个二十多岁成年人的心智,特别是那种天天危险相伴的情况下。
来到七零这个和平的年代,楚夕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则,她已经有些放松自我、快意恩仇和随遇而安的心态了。
当然,这具身体的仇她会慢慢的算的,楚夕每每想起末世中还总做的噩梦就是咬牙切齿!
“不管是谁,只要再敢伸爪子,我一定会一只一只的剁下来!”楚夕有些心中冷冷的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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