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科幻末日 原点序列

第814章 各论各的

原点序列 九天抚彗星 2103 2024-11-18 22:15

  嗜血之源和血瞳就是全部?

   不不不,会这么想,必然是小瞧了我们命运多舛的瑟肯同学和含珠的抽奖能力。

   作为经常被人点来点去的刘嚣,也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印记类能技。

   将血沾染在某样物体上,无论是生灵还是死物,都会被准确的感知到具体位置。

   要说多好用吧,确实也不尽然,只要将血渍擦去,对其的感知就失效了。

   但印记类能技哪可能那么简单无聊,既然掌握了这种能技,刘嚣的意识中自然就存在着一个血印的符号。

   他试着用血水组成这个奇怪图案,将血印在虫兽身上,那效果果然不同了,印记会立刻深入血肉之中,形成一个血印,哪怕将那块肉直接割掉也没用。

   这个被他称为血之印记的血源能技,不仅无法被破坏,还有配套的后续。

   被血印标记的生灵,能被感知到位置是基础,还能被远程灭杀。

   只需要心念一动,血印就会催动生灵体内的血液,直接爆体而出,即刻身亡。

   这一招,刘嚣取了个名字叫血之献祭。

   还没有完。

   接下来的,更狠。

   刘嚣也终于迎来了血灾的第一个领域能技,源血领域。

   自从刘嚣得到血源珠之后,深刻的意识到血源能技最大的短板,就是它无法如其他元素一般仅靠灵能就能催动,必须以血水作为介质加以控制。

   而源血领域,彻底补全了这个缺陷。

   领域一旦启动,周围会被血液的微小颗粒所覆盖,源血将无处不在,可以说,哪个倒霉蛋如果被领域所覆盖,那几乎就成了待宰的羔羊。

   不过如此大杀器,必然有其弱点。

   首先,这是一种伪领域能技,它和灵能领域没有关系,而是靠源血的快速扩撒形成独立的区域。

   其次,由于第一点,造成源血领域的形成速度比较慢,是个逐渐扩撒的过程。

   最后,因为试验的对象只是一些没有灵智的虫兽,加上领域展开的范围只在洞穴之内,还无法确认领域自身包含哪些功效。

   源血领域、嗜血之源、血眼、血之印记、血之献祭,是目前刘嚣测试出来并且基本掌握释放方式的血源能技。

   以含珠的脾性加上瑟肯的实力,应该还有几个,刘嚣也隐隐有所感觉,但由于不清楚试验的方向,暂时还测不出来。

   单从目前已知的五个新获得血源能技来看,很明显,含珠已经开始掏瑟肯压箱底的家底了。

   这位血魔主修的体系和套路,也通过这次含珠的升级,彻底显露了出来。

   基本可以分为两个方向,一是以嗜血之源、血之印记以及血之献祭为核心的控制和感染体系,一套组合拳打出来,覆灭一个城邦几乎不用自己出手,二是以源血领域、血腥雾浊、血眼、滴血成兵这些能技组成的近距离爆杀流,哪怕敌人是千军万马,也岿然不惧。

   要说弱点,就是单挑强者的能力偏弱,逃生能力也不行。

   这就难怪瑟肯被雷恩给灭了,这货就是个虐菜高手,一旦遇见真正的强者,打又打不过,跑也跑不走,十分之尴尬。

   只能说当初的瑟肯其实对自己有个明确的定位,可战场瞬息万变,他遇见自己最不该遇见的人。

   然后在亚丁界,他又倒了同样的霉。

   哎,真够惨的。

   至于刘嚣在夙纳斯的库藏中取走了什么,自然是那只名为伪鸣玉坠,可以释放三次领域级的幻境的信仰道具。

   在确定没有从血源珠中得到血之悸动这个感知能技后,少许有些失落,但伪鸣玉坠的作用可以结合源血领域和血腥雾浊一起使用,这么说起来也不算亏。

   加上本身保命的手段就少,终究还是十分合理的选择。

   从岩穴中走出,刘嚣也没急着返回冷翠宫,慢慢悠悠地往回晃。

   他需要沉下心来思考一系列问题,特别是离开夙纳斯之后该去哪,做什么。

   以人族目前的状况,秩序根本无暇对付自己,反倒是回去的最好时机,不一定要具体做些什么,倒是可以在几个重要的城邦中搭建起游离门。

   在那之前,得先去一趟精灵族,通过风尘的手段先送塔尼娅返回废土。

   这期间,倒是可以等一等屎诺和风尘,两边都在想方设法找到自己所需的东西,如果能找到,也可以在短期内大幅提升自身实力。

   总感觉史隆会发生什么大事,说不准就是灭顶之灾,那种时候,就不是自己想不想或者愿不愿意参与其中的问题了。

   还有灵源塔,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将所有封印师都召回了,有些太巧了,要说和神弃之地没有关联,刘嚣一点不信。

   神弃之地,究竟是个什么鬼地方。

   正在他思索之际。

   一个伊瑞斯从低空飞掠而过,但很快,又折返回来。

   飘然落在刘嚣面前。

   身材婀娜,曲线曼妙,秀雅绝俗,一身浅紫色的纱衣显露出轻灵之气,面笼一抹青纱,仅露双目,瞳子乌亮有神,眸含春水清波流盼,媚态横生,勾魂夺魄。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