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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大山里出来的男人

我在十八世纪当神仙 青竹lin 2576 2024-11-18 22:16

  一路闻着草木味在林中穿梭了很久,特意选了未开发的烂路走,比平时晚了许久,杜仲才到达目的地——朝歌寨。

   他抬起手腕看了一眼电子表,上面显示的时间是9点50分,跟他预计的一分不差。

   这时他才轻呼一口气,满意地回头看着来时路,一种切实的掌握感涌上心头。

   这就是他从小生活的大山了,有一个十分美丽的名字,以及和名字一样美的历史故事。

   在杜仲考上大学的那一年,这里被扶贫办看中了开发,欲要打造成一张有着历史岁月感的旅游名寨。

   只可惜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在最初的轰轰烈烈热闹后,这里很快又恢复成老样子——老破小是永恒不变的主题。

   走进寨子,零星的几栋原拆原建的民宿,才让寨子看起来有点旅游区的样子。

   当杜仲的身影一踏进寨子,就有蹲在院子里吃饭的寨民向他吆喝:“喂,哪里来的?驴友吗?要不要住宿?”

   杜仲应声看去,是一位头发完全花白但脸又没那么苍老的很难准确分辨出年龄的男人,有点面善,但他不认识。

   对方很显然也不认识他,否则不会问出这个问题。

   杜仲不由一顿,摘下耳塞倾听片刻后,才打招呼道:“阿甘叔好,我是杜仲,阿良家的。”

   就在刚刚,杜仲听到了男人身后屋里人的说话声,确认了眼前人的身份——阿甘。

   一个十六岁就跑出去打工的叔辈,基本不回寨子。明明四十出头而已,本人形象却要比真实年龄瞧着老很多。

   杜仲就没有见到过他,只听人提起过,难怪不认识。

   在朝歌寨被开发成旅游区之前,这里是一座严重空巢的老寨子。寨子里除了老人就是小孩,很少见到壮年。

   这些年旅游区开发起来了,寨子里跑出去的中青年,才又回来了一批搞旅游业。

   比如杜仲大伯家的儿子,就从羊城辞职回来,把自己院子收拾了一下,弄了一片给游客搭帐篷野营的区域,收点场地费。

   中年男人阿甘也是回寨创业的人之一,一边扒饭,一边说:“原来是阿良哥家的娃啊!你叫杜仲?听说你当医生了是不是?”

   “嗯,学医。”

   两人正说着话,男人身后的屋子里传出来一道充满喜悦的声音:“阿甘,是小仲回来了吗?”

   “是吧,说是叫杜仲,阿良哥家的。”阿甘回头应了一句,再看看杜仲,嘀咕道,“这真是阿良哥的种?瞧着不像啊。”

   “去!别胡说!”

   里面走出来一个背有些微驼的老妇人,轻轻拍了阿甘的肩膀一下,语气略带嗔怪,然后满脸笑容地大声招呼杜仲:“哎呀,真是小仲回来了!太好了!快来三婆这里坐坐,好多菌子咧,来吃一碗!”

   杜仲把消音耳塞默默塞回耳朵里,然后对着老太太露出一个状是腼腆的笑,轻轻道:“三婆不急,我先回去跟爷爷奶奶说一声再来。”

   “哦,也是。”老太太一拍大腿,“是该先去跟你阿爷阿奶说一声。三婆我啊最近老是头疼,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等你空了过来帮三婆看看?”

   “好,没问题。”杜仲摆摆手,转身离开。

   寨子里住户密集,这边路口有了动静,其他地方的人便也纷纷走了出来。

   看到单肩背着个双肩包的杜仲,纷纷喜不自胜地跟他打招呼,那模样跟看到人民币没什么两样。

   事实上杜仲对于朝歌寨里的本地人来说,就是行走的人民币,毕竟可以免费给大家看病呢。

   自从他上了医学院,每年回来都会被全寨上下老老少少围住,挨个排队求义诊。

   杜仲有一年多没回寨子里了,因为去年他公费出国当交流生了。机票昂贵,自然没有必要国内外来回折腾。

   前些天又赶上他堂兄带着全家包括爷爷奶奶来西湖旅游,双方见过面。

   本来他跟家人们约好了要过年才回寨子,之所以这次十一就回了,主要还是前两天的鉴定报告引发的后续。

   他想要回寨子里调查一些事情,一些关于他自己的要紧事。

   虽然心事重重,但表面上他还是一如既往,看不出什么端倪。

   快走到自家半山腰的竹楼时,隔壁大伯家用来给游客露营的院子里忽然传来一阵诡异的笑声。

   这声音对外人来说很轻,但对于杜仲来说却跟正常面对面的说话毫无去吧。

   他不由摘下消音耳塞,停下脚步,凝神细听了一会儿。

   随着他注意力集中起来,那道诡异的声音越发清晰。并通过折射、反射、衍射和多普勒效应等,渐渐在他的大脑里成像,就跟多维超声设备的原理差不多。

   他可以清晰地“看”到大伯家院子右边的某个帐篷里,有一个满脸络腮胡的白人在对着空气一本正经地编麻绳,且嘴里不断地碎碎念,说着外星语。

   杜仲脚步一转,抬步走进他大伯家,很快就引起了里面人的注意。

   他的堂兄杜琪宝惊喜地喊:“小仲,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说了过年才回吗?”

   杜仲淡定道:“好久没回来,反正放假了,就回一趟。”

   接着话音一转,说道:“院子里露营的老外中毒了,送医吧。”

   杜琪宝一听就叫:“这死老外,猴急猴急的,我就说再等一等吃,还没煮熟透呢,非要催着我上菜!这下好吧!艹!”

   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往屋子里面招呼人,一起去露营地看那个中毒的老外。

   中毒这件事,在他们这儿不算事,每年都要发生很多起。生活在大山里,气候又常年温热,一下雨,漫山遍野的菌子招摇地散发着诱惑,想不吃都忍不住啊!

   寨里的人宁可怀疑是自己厨艺的问题,身体状态的问题,锅的问题,也不会怀疑是菌子的问题。

   杜仲跟着杜琪宝一起去帐篷里找到那老外,在后者要去拖老外时,他的鼻子轻轻嗅了嗅,眉头一皱,连忙拉着他堂哥退了出来。

   “怎么了?”杜琪宝疑惑地问。

   “有麻子的味。”这是当地黑话,代表着大山里漫山遍野疯长的野生大麻。当地铲的速度比不上它长的速度,后来就不管它了。

   杜琪宝眼睛一下瞪得溜圆:“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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