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济县有两个特别聪明的孩子。
一个叫莫凡。
另一个叫龚书林。
这两个孩子,在私塾先生的嘴巴里,以后绝对是能参加殿试的好苗子。
按理说,孩子一般好胜心强。
莫凡和龚书林很难成为好朋友。
可俩孩子的父亲可是在一起玩了几十年的发小。
虽然后来人各有志,更是由于生活条件的差距变得没以前那么亲密了。
但逢年过节的时候还是会在一起聚一聚。
所以莫凡和龚书林两个孩子,从很小的时候就在一起玩耍。
孩子们虽然在私塾上学时属于竞争关系。
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私下里玩得亲密。
莫凡比龚书林大了三岁。
每天从私塾放课后,他便带着龚书林漫山遍野的玩耍。
乡亲们见二人在大街上一起奔跑,都会说莫凡是个好哥哥。
而实际上,小三岁的龚书林才是点子王。
今天去哪里,玩些什么,通常都是他来出主意。
而体格和年龄都稍大一些的莫凡,更像是个保护龚书林安全的保镖。
小孩子玩耍,难免会闯祸。
比如踩到别人的庄稼,或者说误入别人的鱼塘。
更极端的情况,两人还会和其他孩子约架。
反正坏事是没少干。
而由于莫凡家的条件比较好。
擦屁股的事情,通常都是由莫凡来做。
加之莫凡年长。
赔钱的是他,挨爹娘揍的也是他。
至于小三岁的龚书林,顶多就是做了坏事以后回家被爹娘责骂。
没有人知道,那些个天怒人怨的馊点子,其实都是龚书林的主意。
不过。
虽然二人经常闯祸。
但因为读书实在太厉害,加上莫凡家经常救济穷人的原因,檀济县的乡亲们从未讨厌过两个孩子。
莫凡虽然时常替龚书林背黑锅。
但却乐在其中。
用他自己经常对龚书林说的话就是,“哥哥保护弟弟,天经地义,而且你凡哥家有几个臭钱,弟弟你随便造,出了事情要是处理不好,那都是哥哥的责任!”
龚书林也很对得起莫凡的承诺。
那是换着花样的闯祸。
而且越闯越大。
有一次。
某高官家的少爷游玩途经檀济县,下榻莫凡家开的客栈。
龚书林觉着欺负本地孩子已经没什么激情了。
便找到莫凡,商量说想看看这高官家的二世主到底有多大的本事。
一开始莫凡是拒绝的。
他家虽然有钱,但到底是商人,哪里敢去惹官老爷。
奈何龚书林这小子固执的很。
说什么“你要是不愿意去,那我自己去”,末了还骂莫凡是胆小鬼。
当哥哥的怎么可能真的让弟弟铤而走险。
最后只得陪着龚书林,趁着夜黑风高,偷摸摸翻进了那官家少爷的房间。
两人把熟睡的小少爷绑了,嘴里还给人塞了好大一坨棉花。
最后又把人带到了野外。
一开始他们没对那少爷怎么着,顶多就是出言恐吓几句。
哪知那小少爷也不是好惹的。
说什么一旦重获自由,定让他爹把莫家和龚家的人活埋了。
事情都做了,莫凡和龚书林也不是吓大的。
当即便一人给那二世主一个耳刮子。
然后架了火,当着少爷的面,开始烤鸡吃。
乡下跑山的土鸡,味道那叫一个香。
官家少爷比龚书林还小一些,此次也是第一次出来游玩。
压根就没吃过这种跑山鸡。
当下便被勾得口水直流。
莫凡和龚书林就是为了用美食来惩罚那小少爷。
所以不管被绑着的小少爷如何口水长淌,二人都全当没看见。
最后剩下个鸡腿时。
两人对望一眼,然后走到小少爷跟前。
“想不想吃?”
问话的仍旧是鬼点子多的龚书林。
小少爷早就馋得不行了,一边流口水一边点头。
“想吃可以,你得叫我凡哥一声大哥,然后叫我二哥!”
小少爷肚子里馋虫闹得慌。
当下便大哥二哥叫的起劲。
可龚书林只是在逗他玩而已。
随即又变卦说,如果小少爷能够撒尿把他们生的火浇灭,就给他鸡腿吃。
可谁知,之前挨了两耳光都未曾哼一声的小少爷。
一听这话,小脸煞白,半天愣是没回话。
龚书林和莫凡也没多想。
嘻嘻哈哈就开始扒小少爷的裤子。
小少爷立马就哭喊起来。
那眼泪跟不要钱的一样哗啦啦淌。
他越哭越闹。
俩小太岁动作越快。
等裤子完全扒下来后。
两人的笑声戛然而止。
“凡哥...咋...咋办啊?”龚书林的声音抖得厉害。
莫凡站在原地愣了愣。
然后一把将那小少爷的裤子提上。
接着又朝龚书林说道:“你回家,今天这事,我扛!”
龚书林想都没想,拔腿就往家的方向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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