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六零随军:逃荒,闪婚骑兵哥哥

第213章 处理野狼

  两人到了养殖场,就准备处理野狼。

   找了一截绳子,庄明诚将野狼的尸体,悬挂了起来。

   陆芳芳拿着匕首,站在旁边,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她处理过兔子、松鼠,可像狼这么大的野兽,还真是第一次。

   “给我吧。”

   庄明诚朝媳妇伸出了手。

   陆芳芳没犹豫,连忙将手里的匕首,递给了爱人。

   “明诚,咱在这处理狼没事吧?我看好多书上说,狼这种动物最记仇了,会不会让别的狼闻到味道,过来报复咱呀?”

   她四下看了看,这时候天也不早了,远处的草场有些昏暗。

   这番景象,跟书里说的还真有些像。

   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她心里还有些不自在。

   “你可别胡思乱想了,来了更好,我多打几只狼,给你多做几件狼皮大衣。”

   庄明诚笑着摇了摇头。

   在火器面前,别说狼群了,熊群都只有逃跑的份。

   团里不光有枪,火炮都有,炮弹洗地之下,什么猛兽都没用。

   “刺啦~”

   庄明诚伸手,将狼的内脏掏了出来。

   狼心、狼肺、狼肝……

   他拿着匕首一分两半,接着将这些内脏,扔给了小花、小藏狐。

   “嗷呜~”

   “喵呜~”

   两个小家伙早就在一边等着了,立马兴奋地吃了起来。

   陆芳芳看着,微微皱起了眉头。

   这些血迹待会得埋一下,省着招惹别的东西。

   见自家男人剥起了狼皮,她感觉跟兔子还不太一样,主要这狼太有些威慑力了、她看着感觉有些不自在。

   “算了,狼皮大衣我可不要了,这要是穿着让别的狼瞧见了,指定得咬我。”

   陆芳芳摇了摇头,她对这狼皮,还有些嫌弃。

   “行,不做狼皮大衣,那就做褥子,这可是好东西,不能浪费了。”

   “褥子?”

   陆芳芳觉得这倒是可以,只要不穿出去就行。

   这儿冬天冷,当个褥子应该很暖和。

   见庄明诚处理的差不多了,她四下看了看,俯身拿了块石头,走了过去。

   对准狼头的位置,她用力拍下。

   “咔嚓。”

   使劲掰下几颗狼牙,她拿着用清水洗了一下,准备留着做挂饰,听说这东西,好像还能辟邪。

   嗯……

   封建迷信要不得,不过到时候镶上金子做装饰,应该很漂亮。

   陆芳芳拿着狼牙,仰头对着天空中看了看,接着满意地装进了兜里。

   “明诚,这狼肉怎么吃呀?得用大料吧?”

   “嗯,你回家一趟吧,将锅端来,再带些大料,今晚咱炖狼肉吃。”

   陆芳芳有些好奇狼肉的味道,她看了看,转身快步回了家。

   上次炖牛骨头,家属院的嫂子们送来的大料还有一些,她全都拿上,见橱柜里还有几瓶白酒,她顺手拿了一瓶。

   还有盐、酱油,她也一并带上了。

   ……

   养殖场里,庄明诚拿着匕首,将狼皮上的油脂刮了一下,全都喂给了两个小家伙。

   狼的内脏,加上狼皮上的油脂,小花、小藏狐吃的肚皮浑圆。

   它俩懒洋洋地趴在篝火旁,连动都不想动了。

   庄明诚瞧着它俩,笑着摇了摇头。

   拿着匕首,他又将野狼分割了一下,除了炖的肉外,他砍下了一条后腿,准备烧烤。

   剩下的狼肉,他用湿的云杉木,搭了一个架子,下边放上了云杉树叶,点着用烟熏了起来。

   几十斤的狼肉,一次吃不完,他准备熏好留着,给小花和小藏狐当零嘴,毕竟这头狼,是团里奖励两个小家伙的。

   嗯,当然,他和媳妇馋的时候,也可以吃一些。

   小花和小藏狐,肯定都同意。

   “喵呜~”

   小花望着架子上的狼肉,有些跃跃欲试。

   “好了,别一次吃撑了。”

   庄明诚撸了它一把,又用土坯垒了一个简易的炉子。

   等媳妇端着铁锅来了之后,他将泡出血水的狼肉炖上了。

   拔下步枪上的刺刀,他竖着用力扎进狼腿里,接着拔出,换上了一个尖头的湿木棍,放到火上烤了起来。

   此时天色微黑,庄明诚坐在篝火前,心情不错,忙了一天,他总算是能闲下来了。

   “明诚,你今天怎么带着一把步枪?”

   陆芳芳也不客气,她好奇地走上前,将步枪拿了起来。

   来团里这些日子,她见的多了,也认识了一些枪支。

   自家男人带来这把枪,应该是叫56式半自动步枪,打7.62毫米子弹。

   拿着五六半训练的民兵队伍

   这也算是这个年代,最流行的一款步枪了。

   除了部队之外,全国上下,每个公社的民兵队里,基本上都有这款枪的身影。

   这个年代不禁枪,反而鼓励大搞训练,全民皆兵,你要是有钱,自己都能搞到,当然,价格可不便宜。

   “咔嚓~”

   拉下枪栓,她瞧了一眼顶部的弹仓,见里边没有子弹,她放心的摸索了起来。

   这把枪,顶部的弹仓,可以压下十发子弹,哪怕是只熊,一口气打上十枪,那也撑不住,用来防卫野兽是绰绰有余了。

   这款步枪也不重,她感觉也就七八斤,正适合她用。

   陆芳芳越看越喜欢,都恨不得让庄明诚,替自己买了一把了。

   他是副团长,有资格单独买枪。

   “明诚,我要的配枪申请,你写没写呀?可得抓紧给我们养殖场配枪,不然没武器防着,养殖场的人都不安心。”

   庄明诚正在专心致志地烤着狼腿,闻言他随口说道:“团里已经同意了,这把枪就是,你可得好好放着,千万别弄丢了。”

   “哎呦,你不早说!”

   陆芳芳眼睛一亮,顿时兴奋了起来。

   有了这把步枪,再加上她练出来的枪法,以后还不得驰骋草原呀。

   像昨晚那种情况,她要是有这把步枪在,指定能在十发之内,击毙那只野熊。

   拿着步枪,陆芳芳站起来,背到了自己背上。

   前后走了几步,她睥睨地看向庄明诚,轻哼了一声。

   以后自己有这枪在,她看这败家爷们还敢不敢不老实。

   “你这么看我干嘛?”

   庄明诚被媳妇看得浑身不自在,他心里突然有些后悔。

   “咳咳,行了,行了,别闹了,媳妇,快来,我这狼腿都烤好了,你快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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