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武侠仙侠 凡骨

第61章 斩齐舟,田梨的神魂印记

凡骨 壹更大师 2132 2024-11-18 20:29

  “所以我想请你们,在我死后,将这小姑娘送回到她的家乡。”

   齐舟提出了一个令众人很是意外的条件。

   云岩当即蹙眉道:

   “就这?”

   齐舟嘿嘿一笑,轻轻拍了拍怀中少女的后背道:

   “小姑娘的家,在杨柳沟。”

   听到杨柳沟这三个字,云岩当即面色一变,寒声道:

   “齐舟,你这是在戏耍我等不成?”

   早在数年前,杨柳沟便已经被魔物占据,如今那里更是成为了第三魔渊的入口。

   虽然杀佛镇离杨柳沟不过几十里的路途,但这一路上的凶险,与得到黄粱仙府遗迹舆图的好处,全然无法抵消。

   云灵似是担心云姜会答应齐舟,这时也一脸紧张地劝说道:

   “大师姐,黄粱仙府遗迹舆图固然珍贵,但若是为了它白白葬送性命,大大不值!”

   云姜没有接话,而是静静注视着尸山上方的齐舟,默然不语。

   齐舟因为有云姜的剑气帮忙抑制魔种之力,此刻身上的压力,比之方才已经轻松了许多。

   他将怀中抱着的少女轻轻放下,让她平躺在那尸山上,随后将手中那块玉佩放进少女的掌心,然后用自己的手,将少女的手连同那只玉镯一同握住。

   在做完这一切后,齐舟才转头看向云姜,声音沙哑地说道:

   “直到遇上这小姑娘,我才发现,我虽恶,但比之九渊魔物,犹如萤火对皓月。”

   “我愿救下这小姑娘,感念其善,只是其一。”

   “真正让我下定决心的,还是从小姑娘身上看见的,那份来自九渊的恶意。”

   “我知道,我,甚至整个修行界,对这份恶意面前皆无可奈何。”

   “但我齐舟,绝不做那砧上之肉,任由他们宰杀。”

   “哪怕豁出这条命,也只能在他等那暗无天日的弥天恶意之下,发出一点萤火之光,也至少能够证明,老子反抗过!”

   在云姜等人的愕然诧异目光之中,齐舟忽然嘿嘿一笑,然后扫视了三人一眼继续道:“我一个恶人,尚且敢如此,你们呢?”

   而就在众人一脸困惑之际,齐舟用握住少女那只手的手,向少女掌心的玉佩注入了一道灵力。

   “嗡嗡嗡……”

   旋即,伴随着一道震颤嗡鸣之声,少女记忆所化的神魂印记,借由那块玉佩的力量,化作一缕缕五彩光晕,在这片天地飞散开来。

   只眨眼间,包括许太平在内众人的脑海之中,开始陆陆续续地出现了少女田梨的记忆。

   原本许太平以为,少女在杀佛镇所遭遇的一切,已经足够灰暗。

   但在看过她那一段段记忆后,才发现杀佛镇上所遭遇的一切,仅只是冰山一角。

   原来,少女和他爹爹在逃出杨柳沟之前,就已经被九渊魔物捉住。

   不过她和她爹并未沦为魔物血食,而是被一群开了灵智的魔物关押了起来,以太玄经上的法门不停地在她们身上种入魔种。

   为了让少女怀上魔胎,这些魔物更是接连变换为人形,伤害于她。

   那不足一个月的光阴内,少女心神彻底崩溃。

   不过在一个月后,少女的父亲,一位老实本分的老农,在被种入魔种之后,因为护女心切,夺了魔物守卫的一把刀杀了出去,然后一路带着少女逃到了杀佛镇。

   但从少女后来的记忆来看,老农带着少女逃到杀佛镇,也不过是那群魔物谋划的一部分。

   因为他们发现,仅只是靠他们自身,是无法让少女怀上魔胎的。

   还需得借助人的手段。

   所以他们一步步在暗中,推动少女被那洪家之人侵害,想要借人间的恶意,温养少女体内的魔胎。

   他们甚至算好了时日。

   一旦杀佛镇城破,他们便会借机将少女接回。

   而那接回少女之人,便是齐舟,以及在城头被齐舟斩杀的另一位养魔人。

   “呕!……”

   这时,那云灵在看过少女的全部记忆后,终于忍不住开始呕吐了起来。

   不过这一次,哪怕是云岩,也没有责怪于她。

   毕竟若不是强忍着,他们几个很可能都要呕吐出来。

   哪怕是提前有所准备的许太平,在看过少女的那几段记忆后,心头也还是忍不住升腾起一股股浓重怒意。

   一旁的大先生,赶紧传音许太平提醒道:

   “太平,尽量让心神平稳下来,不然你会因为无法压制体内气血与真元,提前突破!”

   许太平暗暗颔首道:

   “多谢大先生提醒。”

   而就在许太平努力让自身心神平稳下来时,齐舟的声音再一次响起——

   “杀佛镇一破,至多在一个月内,绝冥天云岭以西的地域将彻底沦为魔域,上清就算有意收复此地,也至少需要三五百年。”

   “所以,你们就算要做些什么,也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

   说到这里时,齐舟忽然得意一笑道:

   “而我,该做的,能做的,全都已经做了。”

   “我齐舟,无论是入魔,还是入黄泉,皆无憾矣!”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