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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穿甲箭

  两甥舅驾着马车回到玄武街。

   在路上,顾瑾特意交代小舅不要将江川的消息泄露出去,得按照江川的托词,只说接到裴清的信去了临江城,免得木三娘和江碧玉难过。

   因为江川之事,顾瑾和小舅都非常沉重,不过待他们回到宅院,脸上便看不出任何异样。

   吃过饭没多久,丁荣贵就与家人过来了。

   他们从青梅县带来的物资差不多已消耗完,搬家很容易。

   对于丁家的到来,顾瑾和徒弟们表示非常欢迎。

   毕竟多些人手,他们也要轻松些。

   丁荣贵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昨日在给宋汨送过拜帖后,宋汨便回信,约在今日下午申时处理户籍一事。

   顾瑾得知后心情大好。

   她让大舅将那套名贵瓷器找出,想了想又加了两匹绸布作为见面礼,这才与丁荣贵还有张大雷一起前往宋家。

   在见到宋汨本人后,顾瑾惊讶发现,他还真是自己在龙海提举司见到的那个飞毛腿。

   不过,对方似乎已经不记得自己了。

   那宋汨很忙,收了银钱与礼物后,匆匆在文书上盖了一个章,让他们自行去户房办理白籍。

   顾瑾甚至都来不及与他说上一句话。

   三人出了宋家,只觉得此行顺利得不可思议。

   顾瑾仔细琢磨,总觉得事情不寻常。

   那宋粮是宋明的贴身官吏,他可以借宋明之势,以权谋私帮云家办理到户籍尚可理解。

   可宋汨不过是龙海提举司一个跑腿的,怎也能有权利发放白籍!

   并且,听丁荣贵所说,宋汨是户部下面的小吏,他怎么又在龙海提举司当差?

   思及此处,顾瑾想起“宋明”。

   她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

   在龙海提举司时,顾瑾就觉得“宋明”气势磅礴,当时就有所怀疑,觉得是朝中大臣假扮,此刻,她心里隐约有了一个猜测。

   通关金券和诗文密码是皇帝晏殊特意发放,为了检验疯道士收人的成果,他在最后一关亲自把关,合情合理。

   所以,“宋明”是皇帝晏殊假扮的。

   既然宋明是假的,那真正宋明或许便是宋粮!

   顾瑾想通这点,内心震动不安。

   原来,自己早就见过皇帝,只是不知而已!

   幸好当时她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并没有露出一丝对朝廷不满的神情……

   如此看来,云家顺利来到京城,便让云家获得京城户籍,算是嘉奖。

   而丁荣贵他们能在京获得白籍,则完全靠金钱开道。

   此举,是晏殊借出售京城户籍大肆敛财。

   顾瑾将前因后果捋清楚,心中大定。

   既然皇帝有意给到达京城的家族放水办理户籍,那伊利家族或许也能留在京城,到时候互通有无,两家一起筹谋,在这五年里或许能囤积更多的物资。

   三人马不停蹄,拿着文书去往户房,那户房版尹董银再次见到熟人,笑得合不拢嘴。

   这姑娘老值钱,因为她以及她的家人,自己这几日可是进了两笔大财啊!

   顾瑾拿出文书的同时,底下按照惯例叠着一张银票。

   董银从善如流接过,很快将张大雷的户籍办好。

   事情办得非常顺利。

   张大雷甚至都有点不敢置信。

   他赶着马车,内心一片火热。

   外面一片兵荒马乱,能够留在京城,是何等幸运!

   张大雷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保护主母和家中两个小主子,才能够报答如此重的恩情。

   至于顾大姑娘,她的身手比自己更厉害,无需自己保护。

   三人驾着马车回到宅院。

   丁荣贵迫不及待让顾瑾随他去书房。

   既已知五年后周国会陷于大乱,那就必须得将自己团队中的人全部武装起来。

   之前为了能够在京城当上一官半职,他送了不少礼,是以也结交了不少人。

   其中就有军中退伍的校尉。

   让他训练团队,一定能事半功倍。

   顾瑾正愁此事。

   她虽然会武,但对军队的管理与练兵事宜,所有的知识来源于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军训,其它的一概不知。

   丁荣贵的提议,解了她的燃眉之急,她正好也与那校尉学习学习,再多学一门练兵技能。

   两人商议好此事,又将五年内需要筹备的物资讨论一番,顾瑾挂着去东城,这事便由丁荣贵一手办理,还有其它府内的琐事,也要他一并协调。

   丁荣贵在青梅县主事多年,为了尽快上手,他挑灯夜战,加紧捋清府内的人际关系与最近需要重点办理事宜。

   得益于他的加入,顾瑾轻松很多。

   入夜后,她难得睡了一个早觉。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丁荣贵在青梅县虽然是个贪官,但他在经历儿子一家的惨痛教训后,心性有了很大的转变。

   并且,丁家想要活下去,只能依附自己的团队,大家都是同一条船上的人,他定尽心尽力行事,不会让这条船沉下去。

   正因为如此,他才将在青梅县私藏的兵器全部交出来。

   这些兵器,刀剑只有几把,其余全是重弓,配的也都是战箭,其中还有不少穿甲箭。

   武器藏在马车的夹层,没有任何人知晓。

   顾瑾准备前往东城时,带上它们。

   丁荣贵还在忙,隔壁大宅传来悦耳的丝乐声。

   吴雨喝着美味琼浆,望着厅中长袖歌舞的美人,醉眼朦胧。

   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过过这么好的日子。

   他知道自己是一个无赖小人,但他不蠢。

   干爹吴广峰在京权利滔天,却在乡野收自己做干儿子,不过是觉得自己没有读过书,不识字,愚笨好掌控而已。

   他就是干爹养的狗,借着这个狗儿子的身份,在京大肆捞金。

   无所谓。

   只要每日能花天酒地,吴雨甘愿当干爹的狗。

   毕竟,之前在村里当人的日子比当狗可要难受多了。

   吴雨又喝了一杯酒,他起身冲到美人中,拉住一个最漂亮的抱入怀中……

   当狗好啊,就算自己再不学无术,看在干爹的面子上,美人们就不敢不伺候。

   这些美人,可比以前村里的村姑强百倍,还不敢冲他翻白眼,辱骂他!

   对了,这些美人还不用花钱,都是别人送的。

   这宅子,也是别人送的。

   权势真他妈的是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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