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互联网行业,那叫一个穷凶极恶,相互挖人的时候真是一点情面都没有,要多狠有多狠。
比如,一家公司有30个员工,开发出了一个估值1亿元的项目。
有一家大公司想收购这家公司,可觉得价格太高。
怎么办?
最好的办法就是模仿。
单是模仿还不够。
狼性竞争的时候,是强大自身的同时,要削弱对方的实力。
这个时候,就可以来一波狠的了,比如斥资2000万元,去把对方这30人的团队里的20个人给挖过来。
对方直接就垮了。
自家手底下的这个跟风的项目也就做成了。
至于竞业协议……
这玩意在国内的IT行业里很模糊,查也没法查。这跟硅谷还不一样,硅谷一共就那么大,抬头不见低头见。
国内的科技公司部署在好几个大城市,员工离职了就没影了。就算查出来了,想起诉也困难,对方可能只是临时工的身份,而且他到底做了什么也很难有切实的证据。
硅谷科技巨头的竞争,远没有国内互联网行业这么激烈,这么无所不用其极。
科技巨头之间,甚至都有一些“潜规则”。
巨头之间,不能开战。
就比如这次扎克伯格挖走了大卫·马库斯,着实是在周不器背后捅了一刀,可双方还是要友好的沟通,来和平的处理好这件事。
一旦开战了,双方你挖我、我挖你,即便两家公司没有陷入混乱,也会因为不断的挖人行为,导致企业的用人成本大大增加。
类似的事情,就发生在苹果和谷歌身上。
谷歌当初要做谷歌浏览器,就想从苹果那里把Safari浏览器的几个大神给挖走。乔布斯听了,当即就大怒,告诉谷歌说是他们如果敢这么干,那就是开战!
走着瞧!
谷歌果然不敢了,把想从苹果挖人的那个人事总监给开除了。
就不挖人了。
这就不对劲了,谁都知道苹果和谷歌是死对头,相互挖人还不是正常?开战怎么了?公司之间的竞争越激烈,越有利于市场的繁荣发展和用户的利益啊!
再加上这种科技巨头太有钱,很多人太眼红,一波抗议过后,美国的调查机构就出来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调查之后,就发现了科技巨头之间存在的一些潜规则,靠着这些潜规则将工程师的薪酬控制在较低的水平,并压制员工流动和发展。
主要就是三条。
一,不积极招聘彼此的雇员。
能不挖人,尽量不挖人。
要挖人,也是去一些中小公司去挖人。
二,在向对方公司的雇员提出聘请时,要提前通知。
不能偷偷摸摸地就把人挖走了。
哪怕员工想偷偷摸摸的离开也不行,一定得告知,让对方有一个准备,不能让对方的业务陷入到混乱之中。
要相对友好的挖人。
哪怕有竞业协议要违约,也是和解的方式支付一定的赔偿金,而不是起诉去打官司。
前两条其实都正常。
可是第三条就不行了——在向协议公司的雇员提供职位时,两家公司都不会提供高于初始报价的薪酬。
这就很严重了。
就是“价格联盟”了。
就是两家公司私底下商量好了,给出一个基本的薪酬方案,双方都要按照这个薪酬方案来报价,不能恶性竞价而过度的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这种“价格策略”的推动者就是乔布斯,他创办的皮克斯的技术员工是利益伤害最严重的……后来也是皮克斯的员工跳出来为当局提供了证据。
然后,判决就下来了。
为这种价格联盟的行为罚款了4.5亿美元。
可是,罚款了又能怎样?
很多事情都是处于灰色地带。
扎克伯格给周不器打这个电话,就是这个意思,要两人达成私下的“价格联盟”,别疯狂加价,到时候对谁都不好。
现在的大卫·马库斯,还没有正式的从PayPal离职呢。
还有职工合同和竞业合同捆绑着呢。
他想加入Facebook,还有几道关卡要过。
如果在这个时候,PayPal方面害怕生乱,不想让马库斯离开,很可能就会不计代价的进行挽留……扎克伯格开2000万年薪,周不器开3000万美元;扎克伯格给3000万的签字费,周不器可以豪爽的给4000万美元;扎克伯格给价值10亿美元的超级期权,周不器可以给20亿美元。
这要是竞标起来,那就麻烦了。
不管谁最后赢了,其实都是输了。
大卫·马库斯成了最大的赢家。
区区一个马库斯,岂能站在周不器和扎克伯格两大世界级的年轻商业领袖头上作威作福?他根本就不可能有这个机会。
别说周不器和扎克伯格是私交很好的朋友了,就算是私下关系很糟糕,也会就这件事有一个大框架下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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