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武侠仙侠 开局绝对掌控,我自研长生

第1024章 真灵化元,二十五亿

  九窍元气诀的最终成交价,乃是二十三亿灵石。

   不过这么一大笔灵石,对方自然是不可能完全拿出来,因此用了许多资源作为抵押。

   但既然是作为抵押,其价值当然不可能是市价。

   因此最终五德居所收获的利润,恐怕要达到二十五六亿。

   而这,仅仅只是一本功法罢了!

   周明获得了雷灵族遗产,获得了雷尊记忆之后,所收获的功法数量不知凡几。

   当然了,周明也清楚,之所以能够卖出如此高价,也是因为返虚功法的稀缺。

   北方边界地区不知为此吃了多少苦,都寻求无门。

   最终才得到了这么一个价值。

   若是功法大肆传播,人们有了更多的渠道获取,这价格自然也就会低落下来。

   不过再怎么低,那终究也是返虚功法,是寻常修士望尘莫及的。

   火热的压轴拍卖过后,得到功法者喜不自禁,而其余人自然是暗自恼恨,自己没有准备更多的资源。

   也有不少人心怀歹念,想要再做其他打算。

   不少人已经准备走了。

   拍卖名单上面,这一本功法压轴,后面的大轴,却只是一件普通的化神级宝物罢了。

   没有多少人在意。

   但就在人们这么以为之时,台上拍卖师忽然又取出一枚玉匣,道:“各位道友,不要急着离去!此次拍卖,还有一件贵重物品,临时插入进来,进行拍卖!”

   闻言,不少人都起了兴趣。

   拍卖师也不卖关子,直接打开玉匣。

   一本书册,缓缓飘飞而出。

   “这一件临时插入进来的贵重物品,正是和之前那件一样的返虚功法——真灵化元功!

   此功法和九窍元气诀为同一级别的功法,可修行到返虚顶峰,同样是按部就班修行,便可以增加一成突破反虚的概率!

   修行者若为妖族,有血脉加持,则概率更高。但,最低要求,也是真灵级别的妖族血脉,才能有此功效!”

   显而易见,这是一本妖族前辈所创造出来的功法。

   但,就像前面说的,化神境界之后,吸收的是天地元气,并且减少了对于身体和经脉的需求。

   因此很多人族功法,妖族也可修行。

   反过来说,妖族功法,人族自然也是可以修行!

   拍卖时也明确说明,此功法没有修行要求,但若是拥有真灵级别以上的妖族血脉,则是在突破概率方面,有更大的加持。

   那是锦上添花,而非必要条件。

   不过,话都已经说到这里,其实很多人心里都明白,这一本功法,原本的拍卖名单上根本没有,突然插入进来,其目标毫无疑问,便是那一位九龙山的贵客。

   不过,虽是如此,但既然对方拿出来拍卖,而不是直接送给玄凤尊者,那就给了他们一丝希望。

   功法不同于浮空岛。

   浮空岛需要一段建设,日后想要将其转化成为利润,也需要在上面开设店铺,长时间经营。

   那样的话,便和五德居隔空相望,互为南北。

   如此,自然没有哪个化神势力有胆子拍卖下来。

   但功法却不一样,拿下来之后,他们完全可以直接就在这金尊岛上,将其记忆下来。

   哪怕日后九龙山报复,也得等到托月城之外再说。

   当然了,如果五德居真的是铁了心要将这功法给九龙山,那么也完全可以让人做托,在此叫价。

   只是那样的话,恐怕对于五德居名声不利。

   不管如何,这也是一个机会。

   众多势力当即坐下,再次爆起了价格,而且价格飙升的速度,更胜之前。

   “多谢道友!”

   那么多人都能够看出来的事情,玄凤尊者自然也是能够看得出来。

   此功法一出,她就知道这本功法,是对方专门为了他们而拿出来的。

   一方面感慨于对方底蕴深厚,另一方面,她也的确是十分心动。

   只不过眼下,九龙山欠着对方的人情实在是太多了。

   先有消灭合意盟。

   后面又送了一座浮空岛。

   眼下这本功法,也是人情。

   这些人情,可都是要还的!

   不过思索再三,玄凤最终还是决定将其拿下。

   九龙山对于高级功法实在是太稀缺了。

   他们这些高层所觉醒的功法,多数都难以修行。

   往往都有着血脉的需求。

   其他族群,根本无法修炼。

   而且天资越高的妖族,觉醒出来的功法,反而越是困难,让人难以领悟。

   就好比她。

   她所觉醒出来的功法,虽然在条件上来说,只要是凤族血脉都可修行。

   但实际上,功法晦涩难懂,至今为止,也就是几个她身边的亲卫,得到了她的悉心指点,方才将那功法学会。

   虽然这般功法的威力,也是极其强大,突破返虚的概率,比五德居此刻拍卖的这一本真灵化元功更高。

   但修炼难度太高,也就意味着无法广泛传播。

   而这一本真灵化元功,并没有血脉等级要求,任何一位妖族都可修行。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