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虞香珠记事以来,离州城里被拍花子拍走的孩子还真有好几个。
不过这几年,还真是少有这种事情发生。
再加上小路古灵精怪的,一般的拍花子还拍不走他吧。
若不是一般的拍花子……那便是有人想利用小路来对付她。
虞香珠想到此,面上不露,只安慰阿娘:“许是小路跟着卖瓜人,到别人家中去买瓜了也不一定。”
她朝曾护院使了个眼色。
曾护院会意:“姚嫂子,你就放心吧,小路一向聪慧,哪会那么容易就被人拍走。虞姑娘说得对,定然是小路想替你节省钱呢,跟着卖瓜人家去了。”
张护院也劝:“说不定迟一些,小路就回来了。”
虞香珠道:“阿娘您先家去,时辰不早了,您可得回家准备午点和冰镇的酸梅汤了。这天气热,可得准备多一些酸梅汤与刘工匠他们吃。”
姚三娘有些犹豫:“可小路……”
“阿娘放心,若是寻到他,我定然好生的教训他,让他下次别跑这么远,叫旁人担心。”
“诶,可别,小路回来了便好,你可别教训他。”姚三娘挺护着小路。
“好好好,都听阿娘的。阿娘快回去吧。”虞香珠笑道。
姚三娘一步三回头的,总算是进了自家铺子。
阿娘一进铺子,虞香珠脸上笑意隐去:“曾护院,张护院,你们对此事,可有别的看法?”
曾护院道:“虞姑娘的意思是,是别有用心的人将小路抓走了?那我们得速速去报官呀。”
曾护院话音方落,一辆马车缓缓停在虞香珠身侧,一张有些许熟悉的面容露出来:“哟,虞姑娘,许久不见。”
虞香珠想了好一会,才记起来,面前这人是常轶群。
常轶群摇着扇子:“看虞姑娘的模样,似是不记得在下了。诶,这沈嘉盛沈同窗赴京赶考去了,我还是挺想念他的。”
虞香珠淡然地看着他。
常轶群倚斜在凭几上,摇着扇子,努力地仿着翩翩公子的模样:“话说方才,我路过早市,发现沈同窗的小跟班,啧,就是那个叫做小路的小家伙跌在地上,似乎是崴了脚,又跌破了头……”
虞香珠目光锐利地看着他:“小路在你家?”
“没有,没有。虞姑娘可别误会。我只不过让我下人将他扶起来,又将他背到附近的医馆去了。诶,他现在还没回家吗?”
常轶群竟然会这么好心?
“那可真是多谢常公子了。请问常公子,小路是在哪家医馆?”
“哪家医馆?我还真是不省得,是我那小厮背去的。反正就是在早市那条街上,虞姑娘不妨去问问罢。啧,虞姑娘,你可别讹我呀,我家小厮救人,都是有人证的。”
这常轶群挺有意思。
不过通常说自己清白的人,往往最可疑。
虞香珠道:“多谢常公子,我这就去找小路。”
她与曾护院张护院走远了。
常轶群将帘子放下,摇着扇子,自言道:“定然是这小商女平时牙尖嘴利的,得罪了贵人。啧,她生得是有几分姿色,若是我那堂兄,定然是怜惜她的。不过遇上我,也便只有她倒霉的份了。沈嘉盛啊沈嘉盛,不知你当初可后悔没有从了我?”
外面常七道:“公子,我们是家去,还是……”
“自然是去瞧热闹啊。”常轶群悠悠道,“沈同窗走了,我便觉得其他的人面目可憎,更没有读书的兴趣了。”
早市的街上,虞香珠依稀记得有三家医馆。
她与曾、张护院三人走进第一家医馆,里面的药童直摇头:“不曾见到有人送崴了脚的孩童来。”
第二家医馆亦是如此回答。
走到第三家医馆,正在捡药的药童讶然道:“倒是有这么一位崴了脚的,与我年纪差不多的来,医工瞧他伤得不是极严重,便只替他涂了药酒。可他的家人不是来寻他了吗?我记得他当时还挺惊讶的呢。”
小路的祖母尚病着,又年迈,阿娘更是不曾告诉她小路不见了的事情,她如何会来寻小路?
虞香珠问:“那孩子的家人,生的如何模样,你可还记得?”
药童微微蹙眉:“就与一般的父母无异,没有什么特点。”
越是普通人,越是难以让人记得模样。
可沈嘉盛明明说过,小路的父母早就去世了,他自小便与祖母相依为命,哪来的父母?除非是鬼,人扮的鬼。
虞香珠又问:“小哥可记得,他们往哪个方向去了?”
“这我就不省得了。”药童道,“今儿来捡药的人特别多,我一早上忙得脚不沾地的。”
三人出了医馆的门,曾护院道:“我也不曾听小路说过,他还有父母的事情。可问题是,若小路是被陌生人带走的,他为何不反抗,不呼救?平时里小路脑瓜子可好使了,还教我算数呢。”
曾护院说得没错,若是小路是被陌生人带走的,按照小路的聪明劲儿,他理应会反抗呼救才是。
可小路没有反抗,还乖乖的跟别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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