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原主的好朋友
第27章原主的好朋友
一见到金云暖,女孩立刻拉住她的胳膊,声音轻快地说:“圆圆,你可算是回来了,再不回来我和金大娘就要去外面找你了!”
金云暖看向女孩,对方也就二十岁左右,身材纤细,五官白皙清秀,唯一的缺点就是脸上的雀斑多了点。
不过,在这个年代,这点缺点也算不上是缺点。
女孩见金云暖不说话,只盯着她看,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脸:“我才离开了不到半个月,你不会是不认识我了吧?”
金云暖的确不认识她,不过原主认识。
这个女孩名叫林麦,是大队长三弟的女儿。
她父亲在60年最困难的时候,给了大队长一家几斤粮食,而自己一家最后全部被饿死了,只留下了林麦一个人。
大队长心中有愧,将林麦接回了家,娇宠着长大。
可以说,除了金云暖,整个红岩大队没有比林麦生活得还好的女孩。
也正是因为如此,她们两个才会成为朋友,经常会在一起玩耍。
不过,和原主好吃懒做的名声相比,林麦的名声则要好得多。
虽然林麦喜欢吃,但是她很会做人,从来不自己吃独食。
虽然林麦也经常出去玩,但是回家的时候,总会顺便摘些野菜拿回去,而不是像原主一般两手空空。
虽然林麦也不去上工,但是她很会读书,说是以后要去读工农大学。
懂得分享,懂事顾家,浑身书香,加上长得不错,这样的人即便不喜欢,也不会惹人讨厌。
所以,原主一直把她当成好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经常会和她说一些女儿家的小心思。
当初原主偷听到乔母和梅子说,她比不上乔索寒之前订的那个娃娃亲,她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去找林麦哭诉。
后来乔母出事,也是林麦让她以死相逼,绝对不能离开乔家。
结果一不小心,就把原主的小命给玩没了,这才给了金云暖魂穿的机会。
林麦见金云暖依然不说话,小心翼翼地问:“圆圆,你是不是生气了?”
林麦解释道:“我不是故意不去看你的。我二姐前段时间生孩子,我跟着大伯娘去镇上照顾了她一阵子。这不,我一回来就来找你了!”
林麦说的二姐是大队长的亲生女儿,嫁给了镇里水泥厂副厂长的儿子,日子过得很不错,只可惜一连生了三个女儿,一直在婆家抬不起头。
这次把大队长的媳妇叫去,十有八九又是生了一个女儿,不然也不用让娘家人去伺候月子。
至于大队长的媳妇为什么要带着林麦一起,金云暖也能猜出来几分,多半是她的事情正闹得凶,大队长一家不想让林麦和她走的太近,以免被带累了名声,以后不好嫁人。
“我没有生气!”金云暖上下打量了林麦一遍,“只是觉得你今天这身衣服格外好看!”
林麦今天穿了一件蓝格子外套,显得特别娇俏。
“这是二姐给的!说是姐夫去省城买的。”林麦带着几分骄傲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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