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订。勿订。明日刷新再订,这两天为争赶字数,先贴后修。
见谅见谅,明早不见不散。下月尽力存稿不搞乌龙。抱拳!!!
“五天之内拆布,若发现原有残次,德润布行自愿调换。”武七爷看到这条,不禁笑道:“我家的布绝对不会有此问题。”
自家好大哥收布时用的那些手段,自然收上的都是上品,像肃宁的棉田,不知筛出去多少,才引得半个县的农户举告。
“至于五十匹粗布,送你了。”
“七爷大气。”
“哈哈,希望日后还有机会共事。”
“期待。”
随着他签字画押,沈小叶当场结清货款,近三万匹布,前前后后拉了七十车次才尽数到九梨村。
整个村的人都来看热闹,沈小叶的一间房都装不下。
当众人得知沈家招女工,纷纷报名,可喜笑
“呜呜……”破旧的乡间小路上,一条银灰色的小狗连跑带跳着,冲进了村尾青砖小院。
沈夏听到它的叫声,忽地从厨房迎出,她蹲下摸着小狗的脖子,“是二哥他们回来了对吧?”
“呜呜……”小灰狗不断的蹭着沈夏的腿,还咬住一处裤角,要带她去看。
“阿水,我们在家等着。”沈夏眼睛看向小狗,却是不聚焦的,“水盆里我换的新水,你先去喝。”
拍拍阿水的头,她摸索着回了厨房,继续烧着热水等待。
听着厨房门口阿水喝水的声音,沈夏有一刹那的失神。
她本来是万千普通人中的一个,父母兄长疼爱,毕业后在家里承包的山林工作之余,加入了山林搜救队,一次救援之际,她抓上了差点掉崖的队友,自己却滑落了下去。
当时,她拼命的想抓住石壁上的植被……
再有意识时,她被一团温暖包裹,不久后就重新来到世间。
当时只隐约听到了吵闹声就睡了,几度饿醒身边都没人,还好被爹娘捡到才又拾回一命。
四年后,三位兄姐带着自己,从边关跟人跋涉回京,安葬爹娘骨灰后,归乡定居过活。
起初,她以为是小婴儿的原因,看什么都看不清,直到磕磕拌拌长到一岁,才发现她真的看不见。
爹娘也曾带自己找边关最好的大夫看诊,大夫们都说无能为力。
回京后大哥找大夫看,也是一无进展。
唉,沈夏长长叹息一声,这世生身父母未曾谋面,前生父母也不知如何了?亏的有哥哥,二老今后也有个依靠。
感觉阿水趴在脚边,她顺手抚顺它的毛,闭上眼睛用精神力看它。
只见阿水乖巧的依在自己脚边,一身的银灰毛色沾了许多土,是在路上沾到的。
沈夏帮它拍打身上的泥土,不由感慨起来,虽然她眼睛看不到,但是老天待她不薄。
她长到三岁时,被大姐背到边城外迎接爹娘大哥凯旋,睡意朦胧间居然能看见了。
尽管只有闭眼时集中精力,才能看的到,但她却很满足。
更何况,自己脑袋里还多了个小空间,似是前生落崖时,抓到的一株小树苗。
此树长的与花椒树很像,有倒刺长勾,只结了一个红色果子,形状颇似圆形茅草屋。
沈夏的空间就是这个茅草屋,她能在里面存放东西,还保质保鲜。
许是发现沈夏闭目看自己专注,阿水仰着头呜嗷嗷叫了两声。
沈夏点了点它脑门,心道:这哪里是狗狗,分明是只小狼崽。
在他们兄妹四人搬回乡下的当天,就发现有这么一个小家伙儿占着厨房当卧室。
现今,它也成为这家里的一员了,只是只长年龄不大长个儿。
耳边听到水开的响声,沈夏停止烧火,起身掀开旁边另一个灶,米粥也已经煮好了。
她盖上锅盖时,就听到院外的车马脚步声。
沈夏急忙闭目出屋,就见二哥牵着马车进大门,大姐从车里跳下,只来得急拍拍她的头,就慌忙去掀门帘。
二哥沈恒与同来的兵校,一起把大哥沈黎抬进房。
沈夏看到大哥衣衫被剪破,上面一片片干掉的血迹。
她趋步向前,手臂却被跟来的同村大婶抓住,“阿夏,你哥这是?怎么流这么多血?
他不是在京营刚升了总旗吗?
才太平几年,不会哪儿又要打仗吧?”
沈夏蹙眉,听着几位乡邻的窃窃私语。
“看着伤的不轻呀?”
“这到底出啥事儿了?”
“这黎哥儿,好不容易借他爹的名头,谋了个好差事,现下……”
“听说前段时间,有皇子进山狩猎,会不会……”
“混说什么?都回家做饭去,要么就下地薅草松土。”涂族长出声喝斥,把跟来的邻人赶走。
他转身看了一眼不做声的沈夏,叹着气抬步往正屋去,不一会儿就与沈恒和几位兵校出来了。
沈夏听到兵士们与二哥做别,她又重新闭上眼,伸手往屋里去,阿水跟着她跳进门槛。
“大姐,大哥怎么样了?”看到床上昏迷不醒的大哥,沈夏抓住大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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