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武侠仙侠 我在镇妖司里吃妖怪

第八百三十五章 神魂

我在镇妖司里吃妖怪 五志 2099 2024-11-19 09:40

  秦少游在吃了群阴荟萃后,就掌握到了神魂离体的能力,之后又向崔有愧请教了神魂的修行之法,并在来青塘卫的路上多有练习。

   虽然他暂时还无法让神魂离开肉身太远,也没法爆发出太强的战力,但是去到那座古怪小院一探究竟,还是没有问题的。

   最关键的是,经过这一路上的练习,秦少游发现他的神魂在离体后,依旧能够运用【明目】、【妙鼻】、【辩听】等天赋神通。

   甚至就连【人间武库】也不例外。

   这对探查小院,很有帮助。

   秦少游没有浪费时间,因为他不知道东川侯还会在书房里面跟廖提学和自家六姐聊多久,而一旦聊完,就该送客了。

   时间有限,必须抓紧。

   秦少游继续念着《大夏律》,同时让神魂离体,飘在了半空之中。

   他的视线与意识,也随着神魂一起离开了躯壳,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偏厅内外的众人,以及自己的肉身。

   秦少游在肉身里面留了一点意识,以便让肉身继续背诵《大夏律》,以维持幻术鬼珠的效果。

   肉身也没有令他失望,化作了无情的背诵律法机器,面无表情,只是嘴里叨叨叨的念个不停。

   秦少游的神魂飘在半空,观察了片刻,确定了自己的肉身没有问题,偏厅内外的人也都深陷在了幻境之中,这才一扭身体,让神魂如同是水里的鱼,朝着纸人说的那座小院,‘游’了过去。

   一般的人,初学神魂离体之法,都是在晚上寻一处无风无人的地方进行修炼。

   因为白天的阳光,会对神魂造成烧伤。只有神魂强大到了一定程度的人,方才能够不惧烈日和罡风,在天地之间恣意自在的遨游。

   可秦少游毕竟不是一般人。

   他虽然是初学的神魂离体之法,但此前吃过不少强壮神魂的灵肴,神魂要比同境界的人强大不少。

   再加上他吸收了神光、天雷,以及尚未被炼化的血月之光和佛光,都让神魂越发强大。

   所以,秦少游的神魂从可以离开躯体的那一刻起,便不惧阳光、罡风。

   这也让崔师兄,对他无比的羡慕嫉妒。

   此刻,秦少游的神魂顶着烈日照射,飞快的在侯府里面穿梭。

   他甚至还给神魂用了隐气符,让沿途的护院兵丁,除了几个修为较高的将领,有感觉身旁似有清风拂过外,其余的人,都是毫无所觉。

   就连猎犬也不例外!

   这些猎犬可不普通,是东川侯花了大价钱买来的,鼻子极灵,不仅能够嗅到陌生人的气味,还能嗅到妖气鬼味。

   但是对秦少游的神魂,它们却是毫无所觉。

   可即便一切顺利,秦少游也没有小瞧了侯府里面的安保。

   在【明目】、【妙鼻】的帮助下,他的神魂在侯府里面,看见、嗅到了不少的危险。

   可以肯定,在那些散发着危险气息的地方,定是藏着有很厉害的机关陷阱乃至卫兵。

   更不要说,在侯府里面,最最危险的,还是那位东川侯!

   秦少游的神魂在侯府里面穿梭的时候,可是凭借着【明目】,瞧见了一团凶煞血气,笼罩在书房上空。

   那血气仿佛血云,又像是一头在打盹儿但随时可以睁眼食人的血色猛虎!

   这是东川侯释放出来的气息。

   他一点儿没有掩饰,因为这不仅能够震慑住屑小,还能提振自己人的士气。

   不过秦少游没有被东川侯猛虎般的血气吓到,反而很想吃。

   这么强大的虎气,做成龙虎斗的话,不知得有多好的效果,得有多好吃……吸溜。

   偏厅里面,无情背诵着法律条文的肉身躯壳,嘴角处,不由自主的流下了一道激动的泪水。

   “不行,不能再看了,看得见吃不着,太叫人难受了。”

   秦少游收回目光,压下了心中的食欲和冲动,远远避开了盘踞在书房上空的血气,避免被东川侯察觉发现。

   他一路穿墙过户,很快来到了纸人说的那处院子。

   正常看去,这座院子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与侯府里面别的院子、小楼,也没有区别。

   可是在【明目】的观察下,院子四周笼罩着有一片蒙蒙雾气,让人看不真切院子里面的情况。

   雾气翻腾涌动,看上去好像人畜无害,但是秦少游的直觉告诉他,如果不知方法贸然闯入,这些雾气不仅会示警,还会非常的危险。

   想来这片古怪的雾气,应该就是小院里面布下的禁制了。

   “院子里面有人,说明这个禁制是留有‘后门’的,否则人怎么进出?”

   秦少游通过【辩听】,听见了有人声从院子里面传出,只是被这片古怪的雾气干扰,让声音传出来后彻底的变了样,根本听不出里面的人在说些什么。

   绕着院子转了一圈,秦少游凭借着【明目】,看出了一些端倪。

   “这院子里的禁制,走的是奇门遁法的路子,在四方分了八门……”

   自从土黄道长来到身边,秦少游就没少向他请教符箓、法阵的相关知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