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为了计划,我才不会这样忍辱负重。
“好,那就一起去!”其实我早看出来了,秦锦薇就是想用这种方式逼着我陪她出去玩,至于那个前男友就是个借口罢了,但这个人是否真的存在,我不敢确定,也不敢赌。
如果真的有这么个人的话,我的地位可就没有之前那样稳固了。
秦锦薇口中的酒吧距离我们住的地方很近,开车也就十分钟左右。她进去以后轻车熟路地订了个包厢,然后带着我进去,顺便点了些零食和啤酒。
“你的那位朋友在哪?”我此时已经喝的差不多了,就算再到酒吧也没有什么胃口,干脆坐下来询问秦锦薇,好奇她的那位前男友准备什么时候露面。
毕竟他可是秦锦薇的前男友啊,虽然很可能是我将来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但我还是很想认识他,这位才是真正的勇士!
“什么?”秦锦薇拿起一支鸭爪放进嘴里吃了起来,边吃边问,“你刚才说啥?”
“问你的前男友呢,他不是让你来这儿,然后还要教你跳舞吗。”我把问题说了出来,可秦锦薇却好像没听见一样,自顾自地打开一瓶啤酒仰起头喝了一大口,“啊,果然还是冰镇的喝起来爽!”
我抿抿嘴,也拿起一只鸭爪吃了起来,毕竟不久前我在那场饭局上光喝酒了,也没怎么吃菜,现在补点免得回家以后肚子饿。
“其实啊,我不想骗你的,但还是跟你说实话吧。”秦锦薇把嘴里的碎骨头吐到地上,抬起头笑看我道:“压根就没有什么前男友联系我,都是谎言,我就是想让你陪我出来玩玩。”
我早就猜到会是这样。
“就咱们两个,闷不闷啊?”我安心后将身体向后仰倒靠在沙发上,“这么大的包厢浪费了,怪无聊的。”
“可以唱歌啊,也可以喝酒,要不然做点少儿不宜的也行,消磨时间有的是办法。”
听秦锦薇的语气,她已经习惯这种一个人,或者是两个人玩的状态了。我这才想起来,秦锦薇其实是不善于交际的,她性格古怪,身边不会有真心朋友,大多都是酒肉朋友的关系。
而她最讨厌的就是那些假情假意,自然不会接受身边有酒肉朋友的存在,相比下来她宁可只剩下自己一个人。
久而久之,她就变成这样了。
别说包厢只有我们两个,哪怕是秦锦薇自己也能玩得很开心。
“佩服,秦大小姐果然不简单。”
“叫老婆。”虽然还不太习惯被人这样称呼,但她还是很乐意听我喊出这两个字的,甚至还有点上瘾。
“好好好,秦老婆。”我笑嘻嘻地回应道。
“切,搞得你好像还有其他姓的老婆一样。”秦锦薇说话间已经拿起旁边的麦克风,然后开始点歌。
“你喜欢什么风格的歌曲啊,流行的还是说唱,有没有擅长曲目?”
我平时不怎么唱歌,就算和朋友一起出去唱,大部分时间也都是在听,因为我不是很喜欢在人前表现自己。
“随便吧,不会也可以先听听,多听两遍就会了。”听见我这么说,秦锦薇明显不信。
她小嘴抿起来,嘴角微微下撇,“行啊你,现在连吹牛都改用这种方式啦?”
“你认为我在吹,那就当是真的吧,我不反驳。”
智者不与愚者争论,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吧,正好我也不怎么想唱。
但秦锦薇还真给了我这个机会,说:“那就来吧,我选一首自己喜欢的,你在旁边听两遍,然后咱们一起合唱。”
听歌然后模仿,这是我小时候就会的独门功夫,而且还能模仿的特别像原唱。
这种天分在我小的时候就经常引起周围亲朋好友的注意,他们还都被我的嗓音天赋震惊到了。
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讨厌唱歌,因为我逐渐变得不喜欢模仿别人。每天听着身边的亲戚和朋友夸自己唱歌和某些明星一模一样,我起初还很高兴,可后来这样的话越来越多,我就总觉得自己好像生活在那个人的阴影之下。
他走在前面,所有光芒都照在他身上,而我就是那个躲在后面,隐藏在黑暗中的影子。
观众只会觉得影子像主人,可没人真心瞧得起影子,会很自然地认为,影子就应该是这样的。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唱歌了。
但有天赋这种东西在,即便平时完全不去练习,只要自己慢慢找回状态依然能完美地发挥出来。
秦锦薇喜欢的那首歌曲是一首男女对唱的情歌,旋律优美动听,即使没有词也能因为那首音乐让人不住地循环,怎么听都听不够。
真是想不到,秦大小姐竟然会喜欢这种对唱类型的性格。
我以为她应该会比较爱那种女王类型,或者和钱权有关的歌曲,怎么都料不到竟会是爱情。
听了原曲两遍,我尽可能将歌词记下来,然后转头对她说:“好了,可以唱了。”
“这么快?”秦锦薇不相信,要知道我才听了两遍歌,说不定连词都没记住,怎么可能马上学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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