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武神至尊

第五十一章 早晨的一柱擎天

武神至尊 我吃面包 2156 2024-11-19 10:06

  不过,明白原因后,林飞的心头却是有点狂喜。

   因为,大浮屠塔的两个缺点,需要强大的神识力,使用时需要损耗全身七成左右的元气量。

   对自己来说,都不是缺点,反而成了自己的优势,自己的神识力强大,丹田内的蕴元石可以随时补充元气,不用怕元气损耗。

   看来,这大浮屠塔倒有点像是为自己量身订做的啊。

   而且,它是四品武技,施展出来的威力肯定非同小可。

   林飞现在能拿得出手的进攻性武技,基本没有。

   在兽山中历炼,也是靠一套平云八剑斩杀妖魔兽。

   如果能学会这招大浮屠塔,以后对敌时,最起码多了一种体面点的武技。

   “前辈,我就选这大浮屠塔了。”

   “选它”

   那老头以为自己一翻解说,林飞肯定会对这大浮屠塔如畏蛇蝎,不敢再去碰它,谁知林飞竟还是要选练。

   “是啊,前辈,既然它摆在第一层,我就有资格选它的。我觉得这种武技很适合我修炼。”

   林飞生怕这老头不肯让自己带走它。

   “你确定你自己真的选它”

   那老头望着林飞沉默了片刻,问道。

   “确定,还望前辈成全弟子。”

   “既然这样,那好吧。”

   那老头终于是同意,同时摇了摇头,又一个弟子要受这种武技的毒害了。

   林飞说得也有道理,这大浮屠塔既然摆放在第一层,他确有选练的资格。

   好在,是一个外门弟子,算不得门派的精英,即使修炼失败,对门派的损失也不大。

   “前辈,我还要换取这套怒龙拳。”

   “你只能免费选一种。”

   那老头白眼一翻。

   “这套怒龙拳我用贡献点换取,多少贡献点”

   “15个贡献点。”

   嘶,这么贵的吗

   不过没有办法,好歹也算是一种二品武技。

   林飞只好忍痛割肉,这次进兽山辛辛苦苦赚来的贡献点,眨眼间,就没有了。

   这套怒龙拳,林飞是准备给孟山修炼的。

   林飞知道孟山的练武资质虽然不是上等,但也算中等,以前只是因为太过贫寒,没有一点炼武资源。

   处在凝气一层已经好多年了,前段时间林飞给了两颗进气丹他,应该能使他的元气再进一层。

   而林飞还剩下的地灵果中,有几枚是打算留给孟山的,在这些修炼资源之下,林飞相信,孟山突破到凝气三层,不会是太久的事情。

   一旦到凝气三层,孟山就可以修炼这怒龙拳了。

   “唉,现在的年轻人,都是这么心浮气躁,简直不知天高地厚。”

   林飞带着那大浮屠塔的秘籍走出藏经阁时,那老头大是感叹,林飞听见,只能无奈一笑。

   月夜。

   冰凉的月光自天空上倾洒而下,化为一道道光束,落在小茅屋顶上。

   在那小茅屋中,林飞静静盘坐,那漆黑的双目,此时却是紧紧的盯着手上的大浮屠塔秘籍。

   许久后,林飞方才轻吐了一口气,黑色眸子中,布满着思索之色。

   大浮屠塔毕竟凶名太盛,因此即便是林飞也不敢太过的大意。

   而是反反复复的将那些修炼之法看了数遍之后,方才开始动手修炼。

   林飞盘坐,双手相合,指尖缠绕成一个颇为奇特的手印,心神一动,体内的元气缓缓流动。

   一丝丝的淡金色元气,开始在其掌心萦绕而出。

   犹如金色小蛇,伴随着林飞手印的变幻,不断的在其掌心扭动,隐隐的看去,仿佛是在逐渐的形成一个金色的塔坯。

   咔。

   不过这塔坯的凝结,显然并不容易,因此还不待那塔影凝实,便是有着细微的声音传出,那道缠绕的金色元气,便是破碎而去。

   对于这第一次的失败,林飞倒并不介意,若是这大浮屠塔如此轻易就能修炼成功,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威力了。

   略微收敛心神,林飞再度开始。

   咔。

   失败。

   咔。

   又失败。

   时间迅速的流逝,但林飞却是不知疲倦的一次又一次的修炼着。

   他的手印也是从刚开始的生涩,逐渐的变得熟练,那元气的凝聚速度,也是愈发的迅速。

   修长的双手,犹如穿花的蝴蝶,变幻着弧度,在那掌心中,淡金色元气小蛇扭曲着。

   那金色的塔坯,已是变得清晰了许多,隐隐的,似乎是有着一种森寒的波动散发出来。

   林飞目光紧紧的盯着那即将成形的金色塔影,心神却是紧绷到极致,之前他已经在这最后一步失败了太多次了。

   林飞的指尖再度变幻,一丝淡金色的元气流进了那金色的塔影之中。

   嗡

   金色的塔影,突然在此时陡然一颤,竟是有着嗡鸣的声音传出来,接着那些淡金色元气开始收敛。

   最后直接是化为一尊金塔,金光四射,缓缓的落在了林飞的掌心之中。

   是一尊三层的金塔。

   大浮屠塔共分三式。

   第一式,凝结三层金塔。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