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3章 保持本心
江洋借(骗)钱的案子,就这样平稳落地,最终的结果也是大快人心,令很多人,尤其是当事人感到心情一阵舒爽。
人,进去了。
至于钱......
倒是还没那么快到账,但最起码能看到希望了不是?
而且更关键的是这次的案子,有大腿(林北)可抱。
就算江洋或者他父母想赖账,拒不执行判决啥的,也没关系,因为林北肯定会出手。
轻则,钱顺利到账。
重则......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了解一下?
现在江洋的父亲江大海和母亲郝桂芬只是拘留二十日,以及几千块钱的罚款。
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进去了”。
但跟进监狱那完全是两个概念。
他们要是识相的话,就老老实实,该还多少钱早点还了,那啥事儿没有,林北也不会针对他们。
可要是不长记性,非要继续桀骜不驯......
那后果如何,可就真说不准了。
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他们家的财产?
限制高消费?
甚至是......
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就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简单翻译一下就是,法院判了,你有能力执行判决,但你偏不。
当然,我们常说“抛开剂量谈毒性”就是耍流氓。
所以要成立刑事犯罪,除了有具体的情节行为要求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构成要件——情节严重程度。
如果情节轻微,是很难构成刑事犯罪的。
比如这次江洋的天才父母,又是寻衅滋事,又是限制人身自由啥的,如果情节严重,就很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
但由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只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
可要是情节严重的话,那就会成立犯罪了。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拒执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真到了这样的程度,那江洋一家人,也就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整整齐齐”了。
希望他们别太蠢。
不然......
到时候哭都没地方哭。
......
反正有林北这尊大神摆在这儿,压根儿不需要操心钱的事儿。
要么主动还钱,要么被动还钱。
反正钱肯定是能回来的。
这次真是没白来。
不但亲眼看到江洋的悲惨下场,还成功拿回了损失的钱,而且一切衣食住行的开销都有人报销,就当是公费旅游、公费吃喝、公费看好戏了。
众人都感觉不虚此行。
要是有这样的好事,下次还来。
......
案子结束之后,大部分受害人也就纷纷跟林北告辞离去,回家或者返工上班。
林北不磨叽,直接把他们所有的开销、请假扣的工资都报销了。
当然,
林北又不是冤大头,不可能对方说多少他就给多少。
扣工资,有过往工资条作为依据。
路费、住宿、吃饭等,都有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该是多少,就是多少。
当然了,也没人敢薅林北的羊毛,那跟拔老虎胡子有什么区别?
不过这种统计、鉴别的事儿,林北也懒得干。
他分配给张伟负责。
张伟又安排给手底下的实习生。
实习生牛马负责统计核实,张伟负责汇报给林北,然后林北大手一挥,打款就完事儿。
......
很快,大部分受害人就告辞离去了。
不过也有几个人没急着走。
比如江洋的大学同学延华和张堃堃,还有江洋的高中同学张秋芳。
他们非要请林北吃饭表示感谢。
林北虽然不太喜欢被人一个劲儿地感谢,但架不住他们盛情难却,
也就去了。
结果去了之后就品出不对劲儿来了。
延华和张堃堃这俩哥们儿倒确实没有别的心思,就单纯是想感谢林北帮忙,他们俩被江洋坑了的钱都不是小数目,能追回来,还是非常激动跟开心的。
而张秋芳......
一点不吹牛逼,那双眼睛看着林北都拉丝了。
不光林北感觉到了异样的情愫,延华和张堃堃也都看出来了,所以俩人很识趣的找了个借口便提前退场。
只留下林北跟张秋芳。
张秋芳是江洋的高中同学,江洋是林北的高中同学。
所以张秋芳跟林北显而易见,也是高中同学。
不过上高中时期,俩人交集并不多,高中三年下来,说过的话满打满算也没几句。
属于是彼此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但经过这次的事情之后,张秋芳显然是对林北动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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