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都市娱乐 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第112章 你管毁灭证据叫悔罪?

  雾草!???

   张伟脸色顿变,震惊无比地看向吴梦梦。

   大姐你搞鸡毛?

   千万别乱来啊!

   张伟疯狂冲着吴梦梦使眼色。

   但后者压根儿没有看他,在那边自顾自地喊着:“那视频压根儿就不是我发的,是顾洁!是它!”

   “从一开始就是顾洁怂恿我去测试林北,说这样会有流量,能涨粉,我傻乎乎的就去了。”

   “那视频也是顾洁剪辑,然后用我的小红猪账号发出去的。”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曾经被林北起诉获刑,所以才想报复。”

   “我完全是被它蒙骗的,我跟林北无冤无仇,根本没理由诽谤他啊……”

   “你他娘的放屁!”

   顾洁忍不住了,扯着嗓子大喊。

   “我让你干啥你就干啥?那我让你吃屎你吃不吃?我让你跳楼你跳不跳?”

   “真他妈搞笑了,我又没拿把刀架你脖子上逼你,明明你自己也同意了的!”

   “在这儿你装什么清纯白莲花!还想把责任都撇到老娘身上,我呸!”

   吴梦梦急头白脸地大叫:“就是你!要不是你怂恿,我根本都不会往这方面想!”

   “那又怎样?”

   顾洁翻了个白眼,不屑一笑。

   “我只是怂恿你又没强迫你。”

   “发视频是征得你同意的,而且事后你随时可以删除视频,但你也没删啊。”

   “我是有罪,你以为你就清白了?”

   “草!”

   顾洁满脸的无所谓。

   它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罪上加罪,减刑无望。

   所以干脆破罐子破摔。

   我可以顶格判,没啥好说的。

   但你吴梦梦别想脱罪!

   主打一个要死一起死。

   不然心里不平衡。

   “草泥马顾洁,你真不是人!”

   “你可真牛逼,我妈不是你姥啊?”

   “去你妈的!”

   “你XX!”

   “你XX!”

   ……

   俩人当庭激情对喷。

   唾沫星子四溅,声音异常尖锐。

   直接把庄严肃穆的审判庭,搞得跟菜市场似的,闹哄哄的。

   “咚!”

   苏贯彻黑着脸重重敲响法槌。

   “被告人请注意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

   然而,

   俩人已经吵红眼了,非但没有收敛,反而还张牙舞爪地开始肉搏。

   法警立刻出动镇压。

   在一番鸡飞狗跳之后,才恢复秩序。

   俩人被分开,但都咬牙切齿,喘着粗气,恶狠狠盯着对方。

   张伟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想死的心都有了。

   不管吴梦梦还是顾洁,本来就情节严重,不容乐观,它们可倒好,还非得来个火上浇油,让本就不乐观的情况更加雪上加霜。

   这还辩护个毛线!

   不给它们加一条“扰乱法庭秩序罪”,都算合议庭法外开恩了。

   反正经过这一番闹剧,吴梦梦和顾洁算是彻底没救了,本来情况就严重,还大闹审判庭……

   刑上加刑,就算把张三借给它们都白扯。

   第三个是蔡秀芬。

   她的情况同样非常严重。

   是仅次于吴梦梦的第二大诽谤信息源头。

   而且明显是出于报复目的而发布诽谤信息,主观恶性也非常明显。

   基本上也属于无药可救的状态。

   张伟懒得在它身上浪费唾沫星子,也就只是象征性地说了两句万金油的辩护词,便就此作罢。

   接下来邀请第四个被告人受审。

   罗娅栗,微信公众号“娅娅话社”,粉丝5万+,同名微博账号“娅娅话社”,粉丝30万+。

   两个平台,三篇文章,总的浏览量过千万。

   也是非常出众了。

   张伟长出一口气,调整心态,重整旗鼓,起身为其辩护:

   “我方当事人并非有意诽谤!”

   “她完全是受到网络不实信息的误导,误以为自诉人耍大牌,态度嚣张,当街行凶。”

   “正是在这样的错误认知之下,才出于义愤,发表文章进行批判。”

   “我方当事人是无意犯罪,过失犯罪,应当从轻判处。”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即便造成的危害和后果一样,但是在量刑上,也会有相当大的差距。

   举个很直观的例子:

   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样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但量刑却相去甚远。

   而过失呢,又分为两类:

   一类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

   另一类是过分自信的过失,即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发生危害后果,结果并未避免。

   张伟主张罗娅栗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此基础上争取减刑。

   可他话音刚落,便遭到张三的强烈反对。

   “姑且算被告人是受到不实信息的误导才发布诽谤文章。”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