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悬疑灵异 疯了吧,人还没死先给自己烧冥钞

第887章 永夜·白莲

  纳命来不是酒仙喊的。

   她大大咧咧,喊不出如此古香古色的寻仇话语。

   这句话,是身后一直担心,但没有机会插手的老头。

   只是口嗨一句,并不足以被判官的诡技锁定。

   也是这句口嗨,让判官在这瞬息万变的战场上,错失了解释的机会。

   偷你的十亡夺舍是我,但毁它的,是人!

   奈何如今不是它一两句能解释得清的。

   面前的酒仙,已经饮上一口酒,脸通红一片,大喝一声:

   “好!”

   随之猛然一踏,血涂狱瞬间被另一层领域包裹。

   整个空间内,被覆盖上一层浓厚的酒香。

   林帆等人闻起,只是察觉香味扑鼻,让人忍不住多嗅两下。

   可落在判官身上,却是诡躯一震,脸竟跟着通红起来,周围的蝗虫也开始东倒西歪,稳不住身子。

   “上来就是鸿门宴啊…”

   黑袍老者隔着老远,也能闻到那浓厚酒香,神色变了又变。

   本来还在纠结要不要帮判官,毕竟判官也算得上有头有脸的诡异。

   但现在酒仙都出来了,还是本尊。

   黑袍老者已经放下助诡情节,尊重它诡命运。

   有时候诡生就是这么无常,自以为能活到大结局的角色,下一话就死了。

   颇有隔壁纯爱战神被斩成两半的突然。

   ……

   “喝!拿酒来!”

   酒仙大手一挥,面前的蝗虫一尊尊爆开,成了一滩滩酒水,判官更是忍不住干呕,嘴里皆是冒出酒来。

   仅仅是陷入领域当中,同为灭城,依旧受到影响。

   这可不是那种秒杀低级诡异,所用的领域。

   它的霸道,就是林帆见了,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它的大脚一跨,猛地朝判官攻了过去,在看到诡母,也有所动作之际,酒仙也丝毫不惧,冷声道:

   “一边去,这货我来!”

   诡母沉了沉脸,但看到林帆背地里摇头示意,不要去招惹酒仙,才强忍着心中不甘,止住脚步。

   它可是盼着将判官折磨致死呢,怎甘心如此随意,就拱手让诡。

   林帆自然也是知道,不过酒仙现在在气头上,得让其泄泄火,再插手不迟。

   判官虽弱于酒仙,但也不至于被秒杀才对。

   尤其是这么久的策划,身上多少有点东西。

   判官晃着脑袋,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酒仙结结实实挥了数下酒坛子。

   打得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痛的。

   最可气的是,痛就算了,头还跟喝醉酒一般,晕得胀痛,根本无法集中精力。

   “酒仙还是一如既往的难缠,但老子可不是没有准备!当年那一臂,我可记到现在!”

   判官咬着牙嘶吼,仅有的一臂握起黑袍老者,所给的手杖,随即狠狠刺中自己心口之处。

   木杖就像是当初伊乞乞获得的冥斧一般,一条条宛如树根般的触须,沿着判官的心口,迅速蔓延开来。

   不一会儿,那手杖便成了一片扎根在它身上的木制盔甲,只是护在心口。

   然后‘树根’冒出一张张小脸,连皆是挂着笑意,乐呵笑个不停。

   “啊哈哈哈哈——”

   “呵呵呵呵!”

   “嘻嘻嘻~”

   一边吸气一边笑得欢快。

   随着那笑声传来,在判官周围的酒香,竟一点点变得稀薄。

   细看之下就能发现,那小脸正在吸收周围的酒雾,把判官周围,保持在一个最为稀薄的程度。

   “好啊,笑面佛是帮你,还是你又偷了。”

   酒仙见着手杖,脸色一沉。

   判官听到偷字,同样一沉,“放你娘的屁,我判官从来都是拿!”

   红盖头是借,它是拿。

   虽是仇敌,但红盖头忽然对判官,也没有那么不满了。

   主要是觉得对方跟自己,有某种程度的相似之处。

   “呵,你是不是偷的,到时候我亲自问问那和尚!”

   倘若不是…再杀个笑面佛,又当如何?

   我可是——酒仙!

   那大脚跃起,对着判官就是猛踩落地!

   恢复些许意识的判官,堪堪躲过这轰天裂地般的攻击,吓得它差点起了心跳。

   ……

   在远处的寺庙内,笑面佛又一次感到深深地恶意。

   “我的乖徒啊…那柄手杖换来的好戏,到了吗?”

   “嘿嘿嘿~没呢,没呢!”

   “啧…感觉有点不敢看啊。”

   这戏,该不会得罪了谁吧?

   自己…应该没事吧?

   ……

   “酒过三巡,闹!”

   闹字一出,如雷贯耳,贯的是判官的耳,各种杂乱无章的乐曲,歌舞,各种声线的醉后发癫之语,皆在其脑子里,轰鸣不止。

   即便木杖吸收大半扰诡清净的痛苦,判官依旧得承受几成。

   这几成,将它灌得大脑欲裂。

   但以林帆等人的视角,就是判官忽然跟喝醉酒似的,在那里做一系列疯狂举动。

   周围除了飘着酒香,还有酒仙那时不时的大喝,便没有区别。

   “你这招式——都说了我早有防备!”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