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悬疑灵异 疯了吧,人还没死先给自己烧冥钞

第669章 我委屈一些,帮你经营吧

  “这是几千亿?”

   少女诡异高高在上的姿态,渐渐变得尴尬。

   它从赌至今数千年,这还是第二次赌不起的时候。

   而跟人类赌不起,这还是第一次。

   少女诡异那双眸质疑地看着林帆。

   “你说过的,很多东西,不能用冥钞来衡量。”

   林帆语气平缓,淡定自如。

   “你倒是说说,有什么比得过我的赌注?”

   少女诡异手掌一张,冷声道:“从最弱到灭城,我手上的诡异数百只,结果还不够,你那影子小诡是镶金了嘛,这么值?”

   数百只!

   老头说得对,如果用千亿去赌一把,完全不亏。

   如果能得到它的出手帮助,等于势力多了一张免死金牌。

   到时候书生谈崩了,就让这少女诡异,跟它好好谈谈。

   又或者那判官要搞什么花招,就也可以让少女诡异谈…算了,直接杀了吧。

   判官给林帆的感觉太过危险。

   堂堂灭城,竟然主动说与人类契约。

   绝对有问题。

   杀了最好。

   无论怎么说,等于自己可以随意处死一尊灭城诡异。

   赌得起。

   不过前提是得让少女诡异,接受自己只有几千亿的设定。

   林帆笑道:“你应该也知道,我被几尊灭城盯上,它们处心积虑的,当然也算在其中。”

   少女诡异细细一品,倒也觉得有这个可能。

   当然,它也可以直接去问赌桌,只要赌赢了,什么问题它都能得到答案。

   只是那手停留在骰盅,却迟迟问不出来。

   这个问题给它的感觉,一点都不乐,也不有趣。

   甚至还有一些沉重。

   它亲自开赌,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对方赌注足够大,一种是想看乐子。

   而这种与天对赌的局,如果不够有趣,它是一点不想赌。

   “好吧,你能拿多少上赌桌。”

   多年的赌狗生涯,它能察觉到林帆隐瞒了什么。

   不过考虑到他契约的不过是区区灭城不到的影子小诡,还有一只诡技有趣,但实力蝼蚁的诡异。

   想来也不可能是因为身上有好几万亿冥钞,才让自己赌注不够。

   大概率就像是身后的老头那般,被某只诡异动过手脚,导致生命远远旺盛于其他人。

   只是赌一场将老头的心脏贯穿,就需要消耗数尊破道的生命。

   而且只是贯穿心脏,并不能将老头彻底杀死。

   为了印证这个猜想,它还悄悄扫了伊乞乞一眼。

   在确定赌伊乞乞的命,都需要灭城性命作为赌注时。

   它也就接受了林帆这个说辞。

   不管怎么说,总不能这三人身上都有好几亿吧?

   然而……

   好几亿,确实是太小瞧了。

   林帆注意到它的目光有意无意的扫了伊乞乞一眼,心中便早已大定。

   在江海市出来前,林帆其实已经把自己的零头都划给了伊乞乞。

   毕竟伊乞乞契约了半步灭城,随便一动就需要花费上百万冥钞。

   若是身上没有个几千亿,都不好动手。

   但这事,想来少女诡异并不知道,它必然是根据林帆所说的假设去想,在看到不仅仅是林帆赌注这么高后,也才终于接受。

   林帆上前,将手肘轻轻靠在赌桌上,深思后道:

   “我出三千亿,买自己赢。”

   少女诡异望着林帆好一会,摇头道:“那我就不加那么大的赌注,出手一次的价格只换三千亿,不划算。”

   三千亿,其实已是它能接触到的,最高峰的冥钞数额了。

   赌了这么多年,哪里赌过这么豪横的博。

   然而所谓赌桌之上,不露喜悲。

   因为有之前开口万亿的前提,所以这次它装得十分不悦,为的就是提高对方的赌注,或者是降低自己这边的赌注。

   博弈在这一刻,已然悄无声息的打响起来。

   “我出保你一次不死的。”

   和出手不同,前者是让诡异大军皆听林帆的话,几乎是让杀谁就杀谁。

   而后者,则只是保住林帆个人不死,仅此而已。

   正当它将这博弈的下半回合,交给林帆时,就听林帆和老头还有伊乞乞,三人异口同声道:

   “不行不行,这已经是我们全部身家了。”

   三人说完,还刻意面面相觑,尽显无奈,由老头先开口道:

   “你想啊,我们拥有这么多冥钞,若是找个地方建个小房混吃等死,怕是子孙后十代都用不完。”

   “还保不死?只要我们不浪,怎么死?”

   林帆也是点头接话:“再说了,我们好歹是契约二尊半步灭城,哪怕横着走,都不一定会死吧?”

   听到林帆等人这番话,它都有些不知所措了。

   这哪里是博弈,这就是耍赖啊。

   谁管你这几千亿能干嘛,等价交换懂不懂?

   你跟一尊灭城打到死,代价都得以万亿为单位了。

   即便少女诡异的诡异多,而且都是无条件为它消耗本源。

   可那又如何?其价值也是万亿起步的。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