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克打电话通知法医和技术队赶到现场。
随后,他又返回案发现场611公寓。
两个现场,两名死者,杀人的枪械也不同,但警方是通过追踪枪手找到的第二现场,说明两起案件有一定关联,两名死者很可能是同一名凶手所杀。
目前,卢克还无法确定凶手的杀人动机。
“雷蒙,这个案子你怎么看?”
雷蒙望向窗外,“从这里到汽车事故现场至少有四五百米的距离,想要在这么远的距离击中高速移动目标很难。
我猜测对方可能是职业杀手,但有个细节又让我有些怀疑。”
“什么细节?”
“子弹壳。
如果是训练有素的职业杀手,他们在执行完任务后都会带走子弹壳,但这名枪手却将子弹壳留在了枪击现场,这很不专业。”
卢克也走到窗户旁查看汽车事故现场,如果他是枪手,大概率是无法击中目标的。
距离这么远能击中目标的很可能是职业杀手,即便不是职业杀手,也是经过专业军事训练的。
就像雷蒙说的,如果经过了专业训练,很可能会带走子弹壳,为什么枪手没这么做?
卢克扭头望向一旁的尸体,心中大概有了推论。
“雷蒙,如果你是枪手,你会怎么做?”
雷蒙答道,“开枪、收拾装备、收集弹壳、清理痕迹,离开现场。”
卢克道,“如果你开枪后,正在收拾枪械,突然有人闯入了房间,你会怎么做?”
雷蒙道,“杀掉对方。”
“如果闯入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你杀死第一个人后,第二个人惊叫了一声逃跑了。
你会怎么做?”
“我会尝试追杀对方。”
“如果你没有追到对方呢?”
雷蒙想了想,“为了避免对方报警或引来更多人,我会尽快逃离现场。”
“没错,枪手之所以没有捡起弹壳,很可能就是因为受到了闯入者的干扰。
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案件,不管事前的谋划多么严密,真正作案时都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
卢克也倾向于枪手是职业杀手。
确定这一点很重要。
如果是职业杀手,那么很可能就是雇佣杀人,调查方式和询问内容与普通的凶杀案会有所不同。
例如,不在场证明。
如果是普通的凶杀案,凶手亲自杀人,如果嫌犯有不在场证据,就可以排除对方行凶的可能。
但雇佣杀人不同,他只用付钱,不需要亲自杀人。
“咚咚。”
珍妮敲了敲公寓门,“队长,没有发现血迹,也没有发现疑似目击者的女性。”
“好消息,说明那个目击者还活着。”卢克说完,心中又升起一个疑惑,如果目击者逃跑了,那她为什么不报警?
“珍妮,你有没有发现其他异常的痕迹?”
珍妮想了想,反问,“比如说?”
卢克道,“如果你是目击者,你顺利逃跑后会做什么?”
“报警。”珍妮脱口而出,皱眉道,“但我们没有收到这栋公寓的报警信息,也就是说目击者没有报警,亦或者说,她现在没有能力报警。
要么死了,要么受伤,还有可能被枪手挟持!”
珍妮陡然想到707公寓那对争吵的夫妻,“队长,你还记得707受伤的那个女人吗?
她脸上有伤痕,而且很惊慌。
之前,我一直以为她遭到了家暴,她的反应又和家暴有些不同。
她会不会就是女目击者,而屋子里的男人不是他丈夫,而是挟持她的凶手。”
卢克想了想,“她当时已经站在了门口,也知道咱们是警察,为什么没有报警?”
珍妮猜测,“会不会枪手在后面威胁,如果她敢报警就开枪。
她刚刚经历了611公寓枪杀案,很可能被吓到了,这也符合她惊慌的表现。”
雷蒙说道,“你的想法很大胆,但如果我是枪手,我会直接杀掉那个女人,根本不会给她接触警方的机会。”
珍妮道,“会不会是枪手也受伤了,需要这个女人帮他打掩护?”
雷蒙道,“这个理由不充分,枪手还是会杀人。”
卢克看了看地上的死者,“还有一种可能,死的人不是闯入者,而是枪手。”
两个闯入者进入房间后,其中一名闯入者与枪手发生了交火,女性闯入者被吓到了,尖叫逃跑。
之后,男性闯入者杀死了枪手,处理了现场,找到了女性闯入者。
因为两人认识,所以女性闯入者并没有报警,但是两人也因为这件事发生争执,男性闯入者殴打了女性闯入者。”
卢克的这种推测完全推翻了众人之前的猜测。
雷蒙有些懵,“队长,你有证据吗?”
“没有,这只是推测。”卢克微微摇头,可能是做侦探的后遗症吧。
珍妮道,“我赞同队长的推测,这种可能性很大。
而且就算队长推测有误,那个女人也可能遭到了家暴,我们有必要去调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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