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倦好似一条懒虫,从四肢的开始,慢慢钻到了骨髓,此时此刻,他感觉整个人都是轻飘飘的,软绵绵的,虽不至于像一滩烂泥,但也是双眼皮打架,整个人好似几百年没有睡觉休息,歪头就要睡去。
草原的景色美得不像话,一望无际的草原碧绿千里,就连偶尔出现的小丘是绿色的,不远处散落的白色羊群好似这草原上盛开的花朵儿,几匹闲暇散步的马儿相互撒着娇。
只可惜,戊林晨没有心情欣赏这天人一色的美景了,他困得不行,歪头就想倒地而睡,精神紧绷了一夜,又冒雨赶路,他实在累得不行。
草原上有种很奇怪的动物——秃鹰,如果你睡去,谁都无法担保它不会俯冲下来啄掉你的眼珠子,而且这种动物都是成群结队,但只要你活蹦乱跳,它们就算饿得飞不起来也不会来打扰你。
幽若伸出白嫩而又纤细的手,向戊林晨身上使劲掐,俏丽可人的脸上挂着丝丝担忧说:“别睡过去,草原并非毫无危险,你看头顶的秃鹰,那可是吃人肉长大的”
幽若没有危言耸听,在蒙古,人们奉行天葬,死人一般都是弃尸荒野,让野兽吃掉,吃得干干净净的才能带来好远,若是吃得七零八落,后人就要倒霉。
戊林晨强忍着睡意,站起来向远处了望,见远方散落着些蒙古包便说要过去找地方休闲。
孙殿英本就肥胖,累困乏,他必定是最严重的,盯了几眼头顶盘旋的秃鹰,他二话不说,一马当先就向蒙古包冲过去。
蒙古人十分好爽,也十分好客,女主人嘎日玛远远便瞧见了这些远方来的客人,她放下手中的活儿,急忙招呼丈夫女儿出来迎接。
嘎日玛的丈夫是个圆脸的胡须汉子,身材魁梧,只是头发有些斑白,但这不影响他豪迈的气概,张开双臂,他便拥抱戊林晨,让女儿切牛肉,让妻子准备马奶酒,就连十岁的儿子都帮忙着张罗。
戊林晨进到帐篷就睡了,幽若也歪着头搭在他肩膀上,王帅守护着他俩。
直到晌午时分,蒙古包外突然热闹起来,许多人赶着牛羊,带着美酒来到了嘎日玛家,听说她家来了客人,大家纷纷前来道贺。
戊林晨还想睡会儿,却让众多人拉起来喝酒,没有桌子,也没有椅子,围着绿绿的草地,垫上几张牛皮,大盆的肉端了出来,香喷喷的。
孙殿英非常开心,一边招呼众多弟兄吃喝,一边大快朵颐,几个月来,他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食物。
戊林晨看了看,发现石老怪不在这里,喝了几口马奶酒,嘎日玛便领着家人来敬酒,她的女儿十分好看,好似盛开的水莲花,羞答答的,让人见了极是舒坦。
幽若从背包里取来一只镯子递给她,以此答谢他们盛情款待。
“远方的客人,谢谢你们给我们带来了好运,愿天神祝福你们”嘎日玛非常开心,在草原上,谁家来了客人,谁家就要交好运了。
嘎日玛的丈夫非常喜欢戊林晨,挨着他坐下,抓起一只羊腿递给戊林晨,让他不要客气,嘎日玛说,这是她今年第三次招待客人了。
戊林晨若有所思,第三次了,前两次是什么人,盗墓贼还是商贩?他笑呵呵的看着嘎日玛的丈夫说:“老哥,你们前两次接待的是什么人,现在战乱,可得小心了,莫让坏人钻了空子”
嘎日玛的丈夫摸了着花白的头发,有些不开心的说道:“都是些洋人,叽哩哇啦的,也没办法交流,只是好像要去草原那边的沙漠,只可惜到现在都没见他们回来”
戊林晨吃了一惊,替嘎日玛的丈夫倒满酒说:“怎的,沙漠将他们吃了?”
嘎日玛搭在丈夫身上,抢过戊林晨手里的酒壶,替他也倒了杯酒才说道:“沙漠去不得,天神会降罪的,在哪里,鸟儿都飞不出来,侥幸逃出来的不是病死就是给人杀了,咦,去不得”
嘎日玛不知道眼前这群人来此目的,将这片草原的传说,沙漠的恐怖都告诉了戊林晨,她说草原上有种虫子,见了一定不要招惹,戊林晨知道,她所说的便是死亡虫。
“来来来,弟兄们,我们喝”
戊林晨扭头一看,见孙殿英好似土匪一样,赤膊着上身,一手酒,一手肉,言语间也是咋咋呼呼,好似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头儿一样。
众多人喝五吆六,酒足饭饱后又围在一起跳舞唱歌,当嘎日玛的女儿跳舞时,孙殿英的眼里淫邪至极,恨不得冲上去扒了她的衣服,他最是见不得漂亮的女人,一路上惦记幽若许久都无得手机会,眼下又打起了嘎日玛女儿的注意。
戊林晨怕孙殿英惹事,来到孙殿英身边坐下后,他拍了拍孙殿英的肥肥的肩膀说:“孙团长,我劝你别乱来,你看你只有二十来人,蒙古人骁勇善战,恐怕你也知道”
孙殿英耸耸肩,抖落戊林晨的手,而后白了他一眼说:“老子有枪,而且后援部队马上就要来了,若是给你瞧出我的实力,我孙某人还混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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