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我虽然资质差,但是我寿命长啊

第227章 延寿丹药

  楚云倒吸了一口冷气,浑身都在打哆嗦。

   他强忍着痛楚,招手将项无双的尸体收入原初世界中。

   只是来不及埋了,没那个神魂力。

   这时候万仙门众人也反应了过来。

   为首的吴元洲一脸激动。

   自己的大粗腿竟然镇压了真君法旨。

   听说那可是元婴大能的分身,拥有元婴期实力。

   这腿真是粗的离谱。

   “你们先打扫战场,我有所感悟要闭关修炼了。”

   楚云已经到了极限,他一个闪身消失在原地,遁入原初世界中闭关。

   众人只是以为他有特殊手段,没有丝毫怀疑。

   现在就算说楚云能移山填海他们也信。

   进入原初世界后,楚云跌落在了地上。

   他大口咳血,浑身好似被撕裂了一般的疼痛。

   “九灵,你真是害死我了。”

   楚云咬牙道。

   “本尊要是不出手,你早就死了。”

   九灵妖尊嗤笑道。

   “现在怎么办,我体内暗伤太多,已经压制不住了,怕是连境界都会受损。”

   楚云道。

   他也知道当时的情况,九灵妖尊不出手,他真的会被斩杀。

   但身上的疼痛也是实打实的,要是再没个办法,这伤势会让他境界大跌,道基受损。

   “破而后立,《金乌炼体法》只能支撑你修炼到筑基九层,难破金丹,但你现在道基受损,就有机会破入金丹了。”

   九灵妖尊声音从浑天铃中传出,语气少有的严肃了许多。

   “不入金丹,终为凡人,现在你肉身虽然受损严重,但你却有机会破而后立,直入金丹。”

   楚云闻言愣了一下,受伤和破入金丹有什么关系,他还真弄不清楚。

   于是问道:“怎么破入金丹?”

   “想要破入金丹,一是功法,这个咱们没有,二就是机缘,这个你有啊,人族修炼需要功法,但妖族对功法需求却不大,你可知道是因为什么?”九灵妖尊反问。

   楚云摇了摇头:“不知道。”

   “血脉,妖族的血脉本就有助于修炼,血脉之力足够强大,根本就不需要功法一样能踏入极高层次,甚至有的妖生下来就是元婴甚至化神,就是因为他们拥有强大的血脉。”

   九灵妖尊解释。

   没等楚云说话,他又接着道。

   “如今你身体受损严重暗伤几乎遍布肉身各处,你若是钻入金翅大鹏体内,在恢复伤势的同时将金鹏血脉汲取入体内,自然借助鹏血破而后立,直入金丹。”

   “该怎么做?”楚云一脸热切。

   九灵妖尊不愧是活了数万年的老怪物,这种方法都想得出来。

   “待会儿本尊用浑天铃给这个金翅大鹏身上开个口子,你钻入它心脏中,心脏之内有精血,也是金翅大鹏血脉最为浓郁之地,然后运转金乌炼体法,修复伤势,尝试突破。”

   “好。”楚云答应下来。

   随即九灵妖尊控制着浑天铃飞到金翅大鹏尸体前。

   巨大的尸体犹如小山一般,坚硬的羽毛足以抵挡元婴期的攻伐。

   浑天铃化作三尺多高,化作一道流光冲入金翅大鹏肉身。

   楚云则紧随其后,冲了进去。

   金翅大鹏的血肉包裹在身上,这种感觉很不舒服。

   黏黏腻腻,有点恶心人的感觉。

   不过它的血肉一点臭味也没有,哪怕已经放了这么久,依旧带着一股淡淡的香味。

   这就是元婴期之上大能的肉身,就算死了,肉身也可千年不腐烂。

   金翅大鹏又具有特殊血脉,哪怕再过三五千年,肉身依旧栩栩如生。

   足足过了两分钟,浑天铃才停住了。

   九灵妖尊的声音从中传来:“前面就是金翅大鹏的心脏,它才死了不到千年,里面的 血液还新鲜,吸收的时候注意点,别急于求成,本尊这次消耗太大了,需要休息些日子。”

   说完,它化作一道流光重新回到楚云识海之中。

   楚云一个闪身钻入金翅大鹏心脏中。

   里面空间是真的大,足足有几间房子大小,鲜血竟然还温热。

   透着一股浓郁生机,只是刚触碰到那些许生机,楚云就感觉自己体内的伤势好转了些许。

   “好浓郁的生机,不愧是化神大妖的心脏。”

   楚云立刻开始盘膝修士伤势。

   在修复伤势的同时,还在汲取金鹏的精血融入体内。

   金鹏精血果然不一般,入体之后极为滚烫。

   但这种滚烫并不让人难受,反而很舒服。

   楚云也能够清晰感知到自己肉身在随之提升。

   这么多金鹏精血,哪怕只能吸收小半成,也足够破入金丹期了。

   他立刻沉浸入修炼之中。

   而此时,神拳门中。

   后山闭关之地。

   神拳门老祖脸色骤变,突然大叫一声喷出一口血雾。

   他脸色苍白,仅剩的寿元几近散尽。

   “竖子,胆敢斩我分魂!”

   他口中发出怒吼。

   通过溢散的神魂,他看到了零散画面。

   看清了楚云面容,也看到了楚云镇杀他的绝强手段!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