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伊始,北境已经开始一片秋寒肃杀。
蒂涅茨郡北方与卢塞斯恩省交界的南北商道上,一支军队拖着长长的阵型行进于此。
队伍人数一千二百余人。排在队首的是五十身穿黑色铠甲、手持长矛、矛斧,跨着高头战马的宫廷铁卫,这些铁卫不仅自己裹得如铁桶一般,就连他们身下的战马也都披挂了马铠,十分威武。
宫廷铁卫后面是两百余宫廷禁卫骑兵,他们的武器盔甲要比那些张扬的铁卫简单些,大都是板链甲和铁鳞甲,也有少数身着全身锁甲,身下的马匹也都是普通的骑乘马,他们并非仪仗兵,所以在行军之时不会骚气到骑乘战马。
骑兵以后便是大队的步兵,大致以两百人为单位,分为三个略有间隙的阵营,这些步兵基本都是清一色的棉甲套锁甲,铁盔、兜帽也都齐备,背上鸢盾、手中长短矛、腰间几乎都有长剑短刀,应当是主战力量。
步兵之后,便是身着轻甲、背负弓弩箭袋的弓弩手,人数不少于两百。
弓箭手再后三十余步,便是大队的辎重杂兵和马夫仆役,他们足有四五百人,牵着战马、赶着马车、扛着辎重。
队伍前方及左右两翼也都有零散的轻骑兵开路哨探。
此外,还有一些商贩、营妓、乞丐和地痞流氓跟随军队前行,他们大都是抱着发财求生的理想自发而来城市平民,为了同一个目标前行。
队伍最前方,一杆二十英尺的旗帜迎风飘扬,上面那金黄色飞鹰鸢尾花纹章图案格外醒目。
纹章旗之下,勃艮第侯国宫廷副相兼财政大臣高尔文伯爵和勃艮第侯国大主教奥洛夫分别跨马而行。
在两位教俗重臣之间,一名身着银白色全身板甲的男人跨马踱步而行,他那胸铠上用金丝镶着飞鹰鸢尾花纹章,身后白色纹章披风随着战马步伐微微抖动,腰间黄金镀层和红宝石镶嵌的长剑在阳光下闪出耀眼的光芒,戴着铁手套的右手自然而然的搭在剑柄上,左手握着战马缰绳。
微微发福的脸庞仍旧棱角分明,坚毅的眼眸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
成为勃艮第侯国国君近三载,弗兰德的那股英武气没有被宫廷奢靡的生活抹去丝毫。
此次南征伦巴第,原本也不需要弗兰德亲征,派一宫廷重臣领兵也是一样。
但统治勃艮第侯国数载,弗兰德巡视过侯国五省二十六郡,唯独这个偏居南陆边疆的威尔斯省从未踏足。
偏偏那个威尔斯伯爵又不是一个碌碌无为之辈,如今的威尔斯省领属民十数万、拥重兵三两千,既又沃土山里,又守商业要道,实在不是一处可有可无的荒谷。
最让弗兰德有心芥蒂的是听闻威尔斯军团掌握了一样威力巨大的杀器,那种火器作为一国封君的弗兰德自然也听过,但也只是知晓存在,以他之力尚还无法掌握。
这才是他南下之意。
带着满腹心事,弗兰德面色严峻。
队伍行进着转过一片缓丘,一支早已等候多时的迎接队伍出现在卢塞斯恩省与蒂涅茨郡交界的地方。
身穿伯爵礼服、骑着枣红色骏马的亚特早就迎候于此,亚特身旁,威尔斯守备军团长巴斯、政务府商务部长兼欧陆商行总管萨尔特、政务府屯务副长兼蒂涅茨政务官林恩以及威尔斯省军政两府的官员位列两旁,此外,蒂涅茨郡中部分领主、乡绅和豪商巨贾也在后排迎候,队伍足有三四十人。
亚特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
亚特不喜欢这身打扮,除了当年受封晋爵时在贝桑松宫廷穿过一次外,这套华丽的服饰基本就躺在卧房的衣橱间中压箱底。除了行军打仗的戎装,亚特更喜欢舒适的亚麻细袍或是棉制长袍,最多外面再套一间锁甲、腰带上挂一柄长剑。
但国君弗兰德首次亲临威尔斯省,自己又是行省伯爵,穿着自然不能随心所欲。
遥隔数十步,亚特下马领先朝迎面跨马而来的弗兰德急促走去,待到相隔七八步,亚特恭恭敬敬朝弗兰德半跪行礼,“勃艮第侯国威尔斯行省伯爵兼宫廷军事副臣亚特?伍德?威尔斯恭候国君大人。”
弗兰德眼疾手快,跳下马背大步上前将快要跪地的亚特扶起,“亚特堂弟,经年不见,对你甚为想念!”弗兰德一扫片刻前的阴霾,朗声笑道。
亚特顺势而起,微微低头,“能得国君挂念,是我毕生最大的荣耀。”
两人见礼间,高尔文伯爵和奥洛夫大主教也都下马来到亚特身前,亚特自然也都毕恭毕敬与两人见礼。
高尔文是亚特的岳父,原本打算亲近两句,但弗兰德和奥洛夫在此,他也不便多说。
“亚特,洛蒂堂妹和我那可爱的勇士小侄子为何没来?”弗兰德环视了一圈亚特身后迎接的人群,笑着问道。
“国君大人,我刚刚将伯爵府搬到了威尔斯堡,我们将在那里为国君大人举行盛大的宴会,洛蒂担心下人们做事不利,所以亲自留守伯爵府操办宴会诸事。”亚特出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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