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其他 从人世间开始穿越

第十二章 和郑娟的约定

从人世间开始穿越 挽歌少爷 2106 2024-11-19 14:46

  天气又转暖了,春天来了,万物复苏。

   过完年到了1971年。

   周秉昆19岁了。两年的时间,并且是干体力活的两年,让周秉昆的体型有了较大的变化,首先是身高,差不多到了1米78,因为技能的原因,没有赘肉,反而肌肉线条更明显了。

   周母也和周秉昆提过几次个人问题。时不时的说起乔家的老三姑娘不错,让周秉昆多留意留意。

   关于这个问题周秉昆心里老早就决定好了;首先,自己认定郑娟是不可能会变得,第二,乔春燕不是良配啊。

   周母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周秉昆都是含糊其辞的搪塞过去了,惹的周母不太高兴,嘴里一直还说春燕是自己看着长大的,人品模样都没的挑。

   奈何周秉昆一直在用年纪小来搪塞。

   其实周秉昆私下底找乔春燕谈过了。话也说的很是直接,让乔春燕断了这个念想。

   对待这样的事情,快刀斩乱麻才是最好的选择。对大家都好。

   这两年,因为周秉昆的介入。涂志强也没有和之前一样找郑娟来打掩护。

   因为周秉昆在和涂志强接触的过程中,已经表明了自己对于郑娟的看法,所以涂志强也就没有再去横插一杠子了。

   这其中不仅有两人的交情在里面,还有相当的原因在于两年的时间,足够周秉昆找到不少机会来立威了。

   这个时期的治安谈不上好,大问题自然有公安处理,小问题都是自己解决。

   吉春有个不愿意上山下乡的混子组成的团体,取名“九虎十三鹰”。涂志强、骆士宾和水自流都是个中成员。

   周秉昆不愿意招惹谁,但是遇到问题也不手软,所以也得了一些人的尊重。

   这也就导致现在骆士宾看到周秉昆都有点害怕。至于去招惹郑娟?给他两个胆子他也不敢!

   今天周秉昆休息,和周母一起吃了中午饭,招呼周母睡午觉了,周秉昆就出门了。

   去看看郑娟。

   走了一路也想了一路;等下如何开口?

   远远的看见郑母带着郑娟在出摊,小光明也在旁边打了小铺睡觉。

   远远的看见周秉昆了,郑娟挥了挥手。

   周秉昆咧嘴一笑走了过去。

   “郑阿姨,来个冰棍儿”周秉昆嘴里说着话,眼睛看着郑娟。

   这小姑娘,长得真好看。

   两年的时间,郑娟个子也长高了,面对周秉昆的时候也没有以前那么含羞了,唯一没变的就是说话的声音还是糯糯的,很好听。

   “秉昆来了,拿着吃吧,别给钱了,客气啥”郑母拿了冰棍给周秉昆。

   郑母毕竟岁数在这里了,年轻人的想法,没啥看不懂的。

   要说对于周秉昆,郑母还是了解了的,要是自家郑娟能和周秉昆有所发展的话,也是相当不错的。这么长时间以来,周母自问还是看懂了周秉昆的人品,觉得靠谱。

   “秉昆哥,你来了,上班累不累?”郑娟瞪着大眼睛问周秉昆。

   “不累。累啥,都干习惯了,你看我这肌肉,没问题啊!”周秉昆得意的举了举自己的左手臂,笑呵呵的说道。

   郑娟最开始的时候都是叫周秉昆为周同志。我的天,这还得了!花了不少时间才让郑娟改过来的。

   “难得休息一天,在家里好好休息休息嘛,跑这么远干啥?”郑娟明知故问的说道。

   “娟儿,这话说的,来看你和郑阿姨这也是正事嘛。”周秉昆话也说的直接。

   郑娟的小脸有点红,呐呐的没说话。

   “是秉昆哥来了吗?”小光明不知道啥时候醒了,张口问到。

   “哎呀,光明醒了,是我来了。”说着就过去抱起了光明。

   照例给光明嘴里塞了一颗糖。这都成了惯例了。

   “嗯,真甜,谢谢秉昆哥”光明嘴里吃着糖开心的说道。

   看着他俩相处的好,郑母和郑娟都是满脸欢喜。

   因为家庭贫寒,加上光明眼睛看不见,平时没少受委屈。

   周秉昆从来都是对光明喜爱有佳,要说没有原因,谁都不信呐。

   原剧中光明非常懂事,可以说周楠和冯玥就是光明带大的,所以两个孩子都对光明舅舅非常喜欢。只是后来光明不想给姐姐添麻烦,才选择了去北陀寺出家当和尚。

   这一世定要改变这个现状。因为光明值得一个更好的未来。

   “娟儿啊,这会儿也没啥人,在这待了半天了,秉昆难得来一趟,你们出去走走吧,吉春百货开张了,可以去看看热闹”郑母洞察人心,提出了这个建议。

   “妈,算了吧,一个人在这里我不放心。”郑娟是不太放心,郑母毕竟年纪大了,最近身体也不好。

   “能有啥事?大惊小怪的,去吧去吧”周母坚持说道。

   “行吧娟儿,反正离的也不远,咱去看看热闹,等下就回来了。”郑母的好意周秉昆肯定是要领的。

   “那。。。。行吧,去看看”郑娟有点难为情,但也应了。

   “走吧光明,带你一起去。”周秉昆说着就要把光明也带上。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