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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让黑夫飞,吃得苦中苦!

  “怎么样,很少吧?”

   彦眉飞色舞的笑了起来。

   蒙毅望着单纯的彦,气的肝疼。他本以为黑夫只对外人黑,没想到对自家亲戚都这么黑心。什么事都不做,好意思要走一半的利润?

   这是人干的事?!

   还都说黑夫护短?

   这算哪门子的护短!

   “这些工坊,都是如此?”

   “怎么可能。”

   “那就好……”

   “他们大部分都是七成利。”

   “他们得七成?”

   “想啥呢?七成是仲父的!能拿三成,还得看仲父的脸色咧。”

   “还得看他的脸色?”王贲也是怒了,“你们辛苦谋生,没黑没夜的照料工坊买卖。辛辛苦苦,到头来最后只能得三成利,这不成跪着要饭的吗?”

   “你们外乡人不懂。”彦冷哼着摆手,“就这,多少人想跪都没这门子呢。仲父拿大头,是因为他也辛苦。你们只看到他人前显贵,却没看见他背后付出的汗水。”

   “……”

   蒙毅眨了眨眼,懵了。

   黑夫这是给他们灌了迷魂汤?

   我看你们还真是糊涂了,你们一群黔首屁民不觉得自己辛苦,反倒是觉得锦衣玉食的黑夫辛苦?

   秦始皇脾气也上来了。

   他还真想求教下黑夫的用人之术。

   如此剥削他们,他们还念着黑夫的好?

   天下间有这样的道理吗?!

   王贲则是眉头紧蹙,他记得那位挚友提到过柘糖生意好做的很。南郡各县都有出售,每年获利数百万巨!

   这年头的糖可是奢侈品,非权贵富户享受不起。像商周时期,饴糖甚至还被当做贡品。据说柘糖便是用柘浆制成,具体如何操作,他们并不知晓。但做出来的糖味道极好,他家几个稚童喜欢的很。

   “就你们一家制糖?”

   “怎么可能?”

   “……”

   蒙毅现在是真的怕了。

   生怕彦说的话把他老腰给闪了。

   “仲父说咧,做买卖眼光要长久。光靠云梦乡这点人,能挣多少钱。要想挣钱,还得看外乡的冤大头。”

   “……”

   “……”

   “……”

   “咳咳,我不是说你们是冤大头。”彦也意识到说错了话,连连摆手道:“我……我……我是说他们是冤大头,你们不是。”

   你可赶紧闭嘴吧!

   “他说我们这叫连锁店,只要肯花钱加盟就能从我们这学到技术。我的目标就是要把柘糖买卖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连锁店?

   加盟?

   还真是新鲜。

   “你不觉得亏吗?”

   蒙毅还是忍不住开口询问。

   “亏什么?”

   “你辛辛苦苦,才得五成利。”

   “五成已经够多了。”彦是连连摆手,“每年我们都能分十万钱呢……这么多钱,我十辈子也花不完咧。若无仲父提点,我们还都在田里头刨食吃。”

   “十……十万?”

   “每年也就甘蔗成熟时干俩月。”

   “……”

   蒙毅彻底自闭了。

   此刻他是内牛满面,只恨自己为何没有在云梦乡出生。仅仅五成的利,便能年入十万钱。

   这收入比他工资还高啊!

   天杀的黑夫,老夫恨你!

   秦国的钱,怕不是都被你赚走了!

   “如何,仲父对我们好吧?”

   彦喜滋滋的笑着,得意炫耀着。

   秦始皇则是哭笑不得。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知足者常乐。

   他见过很多贪得无厌的人,为了利益背兄叛父,最终是众叛亲离。而黑夫不同,他自个赚钱不说,还能带动宗亲当地一块致富。通过利益,牢牢将他们绑定。

   “像我们夕阳里的人,就没几个会做买卖的。仲父也不强求,就让我们在当地负责干活,他负责出手艺和卖出去。为了打通其余县,还自掏腰包疏通关系。这些开销,也不少的。”

   这回就连蒙毅也很是赞同。

   云梦当地的消费能力毕竟有限,要想赚钱肯定得卖至别的地方。临乡临县……都需要运输。而这年头长途跋涉的运输可不容易,且不说路上的损耗,若是半道上遇到山匪,那便会落下个人财两失的局面。

   要想处理好这些事,不光需要有钱还得有人脉。否则就算是把货物拉过去了,别人也未必会要。

   ……

   “要不你们先自个逛逛?”

   “好。”

   秦始皇点了点头。

   见彦要忙活,也没太在意。

   他继续朝前而去,只觉得一切都很新鲜。如果说整个秦国都能像夕阳里这般富庶,他何止能成为千古一帝,他能当万古一帝。到那时,秦国必能永传万世岁岁不休!

   “狗娃子,快下来。”

   路过房宅,便瞧见里面有位老者捧着饭碗正在训斥,稚童则爬在树梢上扮着鬼脸,“不吃,就不吃。天天吃肥肉,腻死了。我要吃炖鸡……”

   “我看你是好日子过惯了!放三五年前,过年能吃下水都算是好的。这才吃了几年饱饭,连这肥肉都不吃了。你再不下来,汝翁回来就揍你!”

   “……”

   秦始皇都看惊了。

   这夕阳里的日子竟如此好?

   半大的稚童,能把肥肉吃腻了?

   要知道这年头肥肉可比瘦肉排骨贵多了,肥肉又称为膏,所以有膏粱子弟的说法。

   就算在咸阳,也没这么挑食的。大部分人连饭都吃不饱,还挑食?吃的稍微慢点,连刷锅水都没得喝。

   秦始皇就在门口看着,发现这户人家绝对是富裕的很。家门口养了条壮硕的看门狗,毛发柔顺亮的很。趴在门口,眼神左顾右盼,相当的神奇。硕大的庭院,还种着二十来颗桑树,林内还有不少鸡正在啄虫。透过桑林,还能瞧见养了五头大黑猪。

   这等富户,在咸阳也不多见呐!

   “老丈,可否讨碗水喝?”

   “外乡人?”

   老者放下竹棍,走了上来。

   这口音一听就知道,并非南郡人。

   “吾等是自咸阳来的商贾。”

   “嚯,竟是咸阳人?”老者旋即打开房门,“三位想来还未进食吧?老夫家中尚有热饭,不如进来吃点?”

   “多谢老丈。”

   “不客气,给钱就。”

   “……”

   老者笑呵呵的将布挂在墙上。

   上面以小篆写着三个字:农家乐!

   “农家……乐?”

   蒙毅嘴角直抽。

   还真是给爷整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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