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听说了么?
里恩斯他们的运气不错,在森林中逛了一段时间后,终于是收集到了另外四只角兔的角。
而造成的后果是四只可爱的兔子丧生,以及里恩斯他们差点在森林中迷路。
森林的情况很复杂,一根根大树遮蔽天空,底下还灌木丛生。
没什么经验,想要找到几只兔子还真不容易,就算发现了,想要抓住也不是说做就能做到的事情。
那些角兔,动作迅捷,感官机敏,一旦发现有猎手靠近就直接释放“麻痹雷击”,然后掉头就跑。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犹豫和停顿。
不知道这套动作,到底经历了多少代角兔的牺牲才形成了这样的本能反应?
活着不容易呀,特别是肉质细腻鲜美的角兔而言。
在森林中,基本算是食物链底层的它们,大概也只有靠着这套本能反应,才有可能从猎食者口中保住生命。
经过一番商量和讨论,选定一人“牺牲”后,另外两人通过围堵的方式,终于抓住了机敏的角兔。
嗯……说抓住也不对,因为里恩斯是依靠爆发力直接冲到角兔身边,一剑斩杀的。
里恩斯他们有些狼狈地离开了森林,回程的途中又杀死了几头魔物,取下它们的特殊材料。
准备回去直接接取任务,当场完成。
里恩斯他们看到有不少暗卫老人都是这么做的,家族也不在意。
反正你只要完成任务,帮家族赚取到利益就行。
……
外城区,街道上。
走了半天路的里恩斯他们,终于是回到了城市之中。
“等等,我去买点东西,很快就回来。”
突然看到一家店铺的里恩斯停下了脚步,转头对另外两人说道。
“汤姆文具店?你去那里买什么?纸笔?”
“你要那些东西干什么?”
哈里曼看到里恩斯准备进入的店铺,疑惑地向他询问道。
“纸和笔能用来干什么?当然是记录了。”
“我准备通过日记的方式,记录下每天的生活。”
“当然,顺便也练习一下写字,免得好不容易学会写字,就因为长时间不写而忘记了。”
里恩斯随口回应道。
这只是随口找的理由而已。
自认为是正经人的里恩斯,怎么可能会像马文一样写日记?
“对了,你们要不要也买一份?”
“就算不像我一样写日记,遇到一些有趣的东西记录下来也不错。”
“人的记忆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靠谱。”
“简单的记录,可以有效帮助我们更好地回忆起应该记得的东西。”
里恩斯再次说道,说着他便走进了店铺。
本听言,点头赞同,然后也默默跟着进入了店铺。
“好吧,你们都准备买,那我也买好了,权当买回去练字算了。”
哈里曼无奈道。
最后三人在这家“汤姆文具店”各自买了一本装订的笔记本,几根羽毛笔,以及墨水。
拿上东西,里恩斯他们踏入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街道,向着内城的家族驻地赶去。
……
随后的十几天,里恩斯他们也像其他暗卫一样,忙碌了起来。
每日奔波于各种任务之中,只为攒够足够的贡献点,在库房中换取想要的东西。
这十几天中,里恩斯他们也不是每天都一起执行任务。
本有时候想“休息”,说是想独自在城里逛逛,看看内城风景什么的,就会离开队伍。
而里恩斯则是单纯想杀人了。
一想到自己的“帮派头目全图录”还没收集几个图录,他就有些浑身不得劲。
索性就在本离队的时候,自己一人去刷一下“成就”进度。
而且,那也能赚钱不是?
只是比去森林中猎杀魔物的收获要少很多就是了。
至于哈里曼,他大概是三人中“赚钱”最认真的人了。
他们分开的时候,哈里曼就会去找其他暗卫组队,一起猎杀魔物。
所以就目前的身家,里恩斯估计,哈里曼一人就能超过他和本两人不止一星半点。
不过,虽然身家不厚,但通过十几天的努力,里恩斯还是成功给自己换上一身装备。
长剑从制式长剑换成了更好的精制长剑。
嗯……就是那种里恩斯在库房抢劫时拿的长剑,价值三千贡献点。
接着就是皮甲、内甲、炼金药剂、魔法道具之类的。
反正里恩斯是自认为自己已经武装的差不多了。
想要在这个基础上再升级一波,那可能还得需要再努力几个月才行。
刚好这个月10个任务的“绩效”已经达成了,里恩斯不准备再为格伦巴根家族做什么贡献了。
他直接躺在宿舍摸鱼,“睡懒觉”去了。
副本中。
里恩斯开始例行每日对格伦巴根家族驻地的探索工作,做完这个之后,他还需要去库房找阿多尼斯练剑。
经过十几天,不知道多少场的战斗,里恩斯现在已经完全可以做到轻松战胜阿多尼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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