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云烟神帝

第四百四十四章 我还想要更多

云烟神帝 风少依 2108 2024-11-21 11:33

  九州联盟。

   离胡宫。

   时光匆匆,转眼便过了十日。

   云烟早在两天之前就到达了离胡宫,这里还和从前一样,透露着一种静谧的庄严。

   只是如今物是人非,离胡宫再也没有了往日的辉煌。

   同时,胡狼的失踪,也让离胡宫在九州联盟中的地位一落千丈,毕竟作为联盟中主要从事狩猎的掠夺者组织,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向联盟提供足够的猎物了。

   出于这个原因,联盟一致决定由其余各宫分别接管离胡宫的职能,当然也包括离胡宫应得的利益。

   失去胡狼之后,离胡宫原有的部众四散离开,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投靠了坤白宫或者艮山宫,因为联盟中负责狩猎的主要就是这三宫。

   而坎虞宫和震天宫分别接手了离胡宫的女奴看守与交易,剩下的其他领域,比如法器丹药之类的则由乾青宫与巽和宫平分。

   这样一来,离胡宫在短短的三年之内几乎人去楼空,与常年不见天日的中炁宫别无二致。

   不过话虽如此,离胡宫毕竟也曾辉煌过,尽管现在已经没落,但仍有人坚守在这里,他们便是离胡宫中仅有的传承。

   他们总共不到一百人,按照从前的分工有条不紊地维持着离胡宫的存在,仿佛这里就是他们的家。

   云烟漫步行走在宫中的亭台与阁楼之间,他刻意避开了众人聚集的广场,因为新任宫主的推选,还要等到龙啸天和陆铭出面之后才能正式开始。

   一般地位越高的人越喜欢最后再出场,他们自然也不能免俗,因此,云烟还有足够的时间出来转转,因为一直站在那里等他们真的很无聊。

   可是就在云烟临近池边凉亭的时候,忽然有一道身影出现在他面前,云烟看着眼前这张熟悉的面孔,他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道。

   “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里是我家,我当然要在这里啦。”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与云烟曾在夜之大陆有过患难之交的叶二娘。

   云烟感到诧异的是,叶二娘不仅时隔三年之后突然出现,而且她的修为也已经从当初的星辰境巅峰突飞猛进到如今的武道四阶。

   只不过云烟虽然早就知道叶二娘已经逃出生天,但他却想不到叶二娘敢在这里出现。

   因此,云烟不禁有些担忧地说道。

   “尽管胡狼已经失踪了三年,但是他在离胡宫经营多年,忠于他的党羽未必都已经离开了,你在这里可能会有危险,不如......”

   还没等云烟把话说完,只见叶二娘笑着答道。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因为我已经找到了新的靠山,从此以后,我在天界也会有新的身份。”

   “什么身份?”

   “当然是这离胡宫真正的主人。”

   听到这话的云烟顿时愣住了,他现在才明白,叶二娘也是来参加离胡宫宫主的推选。

   可是云烟之前从苏萱那里得到的消息中并没有提到叶二娘,当然,也有可能是苏萱还不知情。

   但是叶二娘的出现却出乎了云烟的预料,而且以云烟对叶二娘身世的了解,离胡宫的确可以算得上是她的家,那她来争夺离胡宫的主位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云烟在经过仔细的思索之后一脸尴尬地说道。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吗?”

   叶二娘点头认真地答道。

   “我当然知道啦,你的名字现在已经和那个女人联系在一起,我就算不想知道恐怕都不行了。”

   “那该怎么办?”

   云烟看起来有些无奈,叶二娘自然明白云烟的意思,但是她却很随意地答道。

   “还能怎么办,那就打呗,谁赢了离胡宫以后就是谁的了。”

   听到这话,云烟的眼睛瞪得老大。

   “真打吗?我可下不去手,上次的事情我还没向你道歉呢,怎么能一见面就拼个你死我活,这件事我看还是从长计议吧。”

   发现云烟一脸严肃的样子,叶二娘忍俊不禁地说道。

   “你呀,对谁都是这么心软,可是你若放弃争夺离胡宫的话,回去该怎么向那个女人交代呢?”

   “这有什么问题,我就说离胡宫新任宫主是我的朋友,这样我还乐得清闲,不用整天守在这里。

   其实离胡宫也挺没意思的,而且我对这里又不熟悉,倒不如待在拍卖城,起码......”

   “起码那里还有美人相伴,可以让你醉生梦死对吧。”

   “呃......我可没说,不过你若真想回家的话,我是不会阻拦你的。”

   云烟的表情很认真,看得出来,他是真的不想和叶二娘争夺离胡宫,毕竟这里对于叶二娘有着特殊的意义。

   而叶二娘又怎会不明白云烟的心意,只见她收起笑容,语气惆怅地说道。

   “其实我在听说你要来参加推选的时候就已经放弃了,这不仅仅是由于我们之间有过交情,更是因为我知道离胡宫如果由你来掌管,未来会变得更好。

   所以,我不能为了个人感情,让离胡宫失去一个真正能够让它再度辉煌的人。”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