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魔都的第一天时间,就这么悄然流逝。
下午三点多钟。
海长羽带着孙沫儿去逛街了,黄耀祖已经开始忙碌总部装修的事情。
鹏程装潢天工设计和天磊石材的总部,全都放在了更名为红颜大厦的写字楼里面。
张煜买下来的另外三幢小楼都用来做美容院和饭店,那样会更有性价比。
明天还要去看住的房子,今晚暂时先住一晚酒店。
张煜来到了闽行区的原点文学总部,签订白金作家的协议!
“长弓?”
一个胖乎乎的年轻男子站在楼下大堂,看到张煜之后还有些怀疑,到底是不是他!
“是我,宝剑兄。”
张煜笑着和他握了握手,大堂服务台后面的美女前台都呆呆的看着他,感觉眼睛都已经扎进他的身体里面拔不出来了!
“我去,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真的很难相信你居然是个网络作家,怎么看你都是个大明星啊,长得未免也太帅了!”
编辑大宝剑就从来都没见过这么帅的作者,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偏偏却靠自己的才华,这不就是不给普通人留活路吗?
两人来到了楼上原点文学总部,共计是一层楼,看起来十分的拥挤。
“宝剑,这帅哥是谁啊,难道是刚刚入职的新人吗?”
“长得真帅,不当明星都白瞎了。”
很多女编辑都在盯着张煜,就像是饿狼看到了肥美的小羊羔一般!
“都别胡说八道,看把人家给吓到。这就是咱们马上就要签约白金的长弓立日火,是不是没想到,哈哈!”
大宝剑一番话,顿时就引发了一阵惊叹之声。
无数本来都坐着的工作人员,此刻都站起来甚至忍不住过来围观一下。
“天啊,你就是长弓?真的这么年轻这么帅啊!”
“简直帅爆了,我就没见过这么帅的男人,就连明星都没有这样的风采。”
“这照片要是往作者简介上面一放,女粉丝还不蜂拥而至啊?”
“高大英俊,气质出众,看起来就不像是个网文作家,更像是一个富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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