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初恋
“乐乐,来,坐。”
李乐乐被林枫叫过来,有些忐忑地坐下。
看着林枫和庞建军两人笑眯眯地看着自己,李乐乐打了个寒颤。
有种被色狼盯上的感觉。
“再帮我办件事。”
林枫一边说着,一边递过去几包烟和一张纸。
李乐乐现在兜里塞得鼓鼓囊囊的,他这辈子连给领导送礼的时候都没揣过这么多烟。
“我要弄一批人去乡下搞建设,你帮我把消息散出去......对了,我叫陈海。”
李乐乐瞟了他一眼,小声说道:“可我刚刚听他们叫你林大哥....”
“小名,我小名叫林林。”林枫大手一挥,指着那张纸说道:“我要身体强壮的,事儿逼不要,照着我的要求找就行,完事儿少不了你的好处。”
李乐乐看了看纸上写的东西,都是些技术工种的名字,他有些疑惑地问道:“海哥,这年头你还搞啥项目啊?”
“弄个安全的房子呗,具体的你别管了,告诉他们,一天三顿饭管饱,还有酒跟肉。”
李乐乐点点头,把那张纸收好。
林枫会找他干活他挺开心的,一是因为有好处拿,二是因为自己有利用价值,那就不用担心被弄死。
表现好的话说不定将来能跟他混,这可是有枪的爷爷,上哪都是横着走。
林枫给他递了根烟,笑眯眯地说道:“我瞧你挺机灵的,窝在这个鸟地方屈才了,想不想跟我去干点大事?”
李乐乐当即点头。
“行,回头我给你弄把枪,你也好替我办事。”
林枫又假模假式地和他聊了几句,然后打发他找人去干活。
庞建军见李乐乐一脸兴奋的样,忍不住撇了撇嘴。
傻鸟,给点好处就被收买了,以后让人卖了都不知道......
林枫这人什么德行庞建军已经看明白了,十足的伪君子、画饼大王。
表面上和和气气和蔼可亲,肚子里全是坏水。
想到这里,庞建军又笑了,因为他自己也是一路货色。
这年头老实人怎么可能掌权,没心眼子怎么可能领着几百号人吃上饭。
谁也不是好东西,大哥不笑二哥。
李乐乐的人办事效率很高,才几个小时就找来了林枫想找的人,主要还是林枫出手阔绰。
“你叫什么?”
林枫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站在眼前的一个年轻男人。
“孙宇。”
看得出来他有些紧张,林枫递过去一根烟,他也没接,只是推说不会。
林枫随手收回香烟,开口问道:“你确定于欣已经到了是吧?”
“确定,我们是一起来的,只不过我们被分到了外面住着。”
“你跟她熟吗?”
“不太熟,但我妈跟她妈关系不错,我们是邻居。”
林枫叼着烟思索片刻,无数回忆涌上心头。
他来这里的主要目的不是物资,他想要的是于胜利的女儿于欣。
上辈子两人曾经是爱人,于欣还有了他的孩子。
可惜造化弄人,于欣最后没能活下来。
林枫以前听说过一个很有趣的理论:不要和死过男朋友的女人谈恋爱,因为她的爱情在最美好的时候戛然而止,她会永远惦记那个死鬼,真实的人怎么可能比得上回忆里那个打上了完美滤镜的人?
他很赞同这个理论,因为他到现在都忘不了于欣。
也许这就是还没经历过婚姻的柴米油盐的好处,关于爱人的一切回忆都被定格在最热烈的爱恋中。
见林枫在发呆,孙宇朝他问道:“你认识于欣?”
坐在一旁的庞建军神色有些古怪,他是第一次看到林枫谈事的时候心不在焉,忍不住悄悄观察着林枫的表情。
林枫回过神来,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转而问道:“你现在过得怎么样?”
孙宇楞了一下,不知道这个陌生人为什么这么问。
他想了想后说道:“凑合,勉强吃饱,二十几个人挤一间屋子。”
林枫打开背包,亮出里面的物资,又把手枪丢进去,对他说道:“我不跟你拐弯抹角,这地方待不住,迟早要打起来,我要把于欣一家人都带去安全的地方。你如果能帮我,这些东西都是你的,事情做完你要是想跟我走,我保你全家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孙宇看了一眼那个背包,目光重点放在手枪上面,心跳都加快了一点。
眼下这个时候,枪就是安身立命的本钱,有了这东西,他去哪都能吃上饱饭。
孙宇沉默好半晌,好奇地问道:“你跟于欣是什么关系?”
“小学同学,我暗恋她十几年了。”
林枫深谙胡说八道文学,瞎话张口就来。
庞建军如遭雷击,人都傻了。
你好歹也是个江湖大哥,手底下几百号人,又有这么多枪,再发展发展都能算是军阀了,就为了一个小学同学这么大费周章?
十几年前就惦记人家,你他妈真是个人才。
关键是庞建军觉得这个理由真的很扯淡,在他印象中林枫这种坏水横流的枭雄不该是一个会迷恋别人十几年的男人。
难道这就是初恋的威力?
庞建军不由得开始回忆自己的初恋:那个午后,那封情书,那片树林,那朵玫瑰,那张青涩的脸,诶,她叫什么来着......
孙宇是个年轻人,还没有吃过太多爱情的苦,似乎很快就接受了林枫这个荒诞的理由。
他伸手要去拿那个背包,却被林枫按住:“事成之后再给。”
孙宇皱了皱眉:“你要是骗我怎么办?”
林枫也是皱了皱眉:“你在怀疑一个为爱冲锋的勇士?”
还在回忆初恋的庞建军吐了一口老血,感觉自己快四十的年纪有点跟不上年轻人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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