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别哭,我最爱的人
王铮说不下去了。
他很自然的接过江阳手里的可乐喝一口。
江阳觉得因为这个而对不起的话,大可不必,他以过来人长辈的口吻说:“她不会怪你的。这事情还没有你抢了她一瓶可乐来的重。这个我有经验,你信我。”
他说这事儿跟反应快不快,胆子大不大,勇不勇敢没多大关系。
至于怪别人的念头,就更没有了。
江阳太有经验了。
他就眼睁睁看着车撞过来,他的腿却在地上扎根了一样不听使唤,脑袋一片空白。
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出车祸的人自己都这样,就更不可能怪别人了。
王铮看江阳一眼,“你安慰人的办法还挺别——哦,对不住。”
王铮忽然想起,他爸说江阳出过车祸。
这么说起来,这倒是经验之谈了,这让王铮觉得压在心底的石头变的轻一些。
他把可乐还给江阳。
江阳拒绝,这瓶可乐不干净了。
王铮打了个饱含二氧化碳的嗝。
他的悔恨还在于,当初告白的时候,王筝说他特爷们,让她特别有安全感,但在她最需要安全的时候,他却吓傻了,这让王铮一直耿耿于怀,觉得自己是个骗子。
他从小到大,一直在努力扮酷,当一个爷们。
但内心其实特别懦弱。
他记忆中第一次有意识的去装,是他的兔子死了。
他哭着去学校,他爸说男子汉哭什么哭,跟个娘们一样。到学校以后,不少同学也嘲笑他为这个哭,然后他回到家的时候,哭着把兔子肉吃了,还告诉了同学很香。
他觉得这能证明他特爷们了。
从那以后,他无论遇到什么事都故作坚强,努力的维持一个硬汉老爷们的形象。
直到王筝就死在他面前,戳破了他自欺欺人的假象。
王铮说到这儿摸了摸胸口,出乎他预料,这次想起来竟然没那么胃疼。
俩人在小区里走着,吸引了许多人目光,有些女人双眼还冒光。真不知道她们在想什么,江阳让王铮离他远一点,“咱俩间隔一步远,你别沾我光,看我的人还是多一点的。”
王铮瞥他一眼,“呵,毛头小子一个,还没长开呢,也就大魔王看得上你,剩下的谁多看你一眼啊,男人越老越有味道!”
江阳:“都老腊肉了,当然有味道。”
王铮:“小鲜肉容易变质,经得过岁月的熏染才行。”
“我结婚了!”
江阳让他这块老腊肉继续风干吧,他都让人吃到肚子里了,无所谓保质。
王铮:“我这块老腊肉想要的人可不少。”
江阳:“有什么用,我可是站在华语乐坛天后背后的男人。”
王铮争不下去了。
“你厉害!”
他竖起大拇指,别人都是拼爹,江阳是他见过的拼老婆第一人。
王铮又喝了一口可乐,打了个嗝。
后来每一次有人追他,或者王铮有喜欢的人时候,关于王筝死的记忆就浮现在脑海。那种悔恨的念头就能像潮水一样把人淹没,让他胃疼,甚至于自残的念头。
久而久之,他就不再靠近异性,对异性也敬而远之了。
“你这病,不轻啊,不是喝可乐能解决的。”
江阳说他认识一个心理学博士,“还有配套音乐疗法,改天试一下。”
王铮信了他,“好啊。”
走了两步以后,江阳忽然觉得不对,“那王老师怎么支教去了?”
王铮意外的看他一眼,摇了摇头,“这么多年了,不提了。”
他们慢慢地向小区走去。
王铮说《情书》写的不错,他最喜欢爷爷背着孙女的桥段。
没经历过的人可能不知道,而经历过的人,太知道儿子已经死在背上,还要再毅然决然背上孙女去医院的爷爷,究竟需要多大的勇气了,王铮看到这儿的时候,差点热泪盈眶。
如果他有这样的勇气就好了。
“当初我妈走的时候,我爸签的字。”
其实——
他苦笑着说:“前一晚,我妈就隐约知道了。那晚陪床的时候,我们聊了很多,然后她忽然说,让我签字,我答应了,但最后——”
王铮顿了顿。
“我没敢签。我爸签的字。”
王铮望着天边,“挺对不起我爸的,所以每次见到他,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
他回头看江阳:“还对不起我妈。”
所以他佩服江洋书中老爷子的勇气,就像他爸一样。
在他爸签字落定的那一刻,王铮曾前所未有的轻松,然后再次觉得自己出奇的懦弱。
他看不起懦弱的自己。
王铮正叹气呢。
江阳说:“你妈还挺爱王老头的,感觉你是买可乐送的。”
不过,他很理解王铮,逃避可耻,但有时候真挺有用。
不摆烂一下,怎么知道自己老婆是不是大魔王呢。
不过——
“敢情因为这个,你才跟王老头关系疏远的。”
江阳才明白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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