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说我是反派,污蔑竟然成真了!

第301章 魂奴的魂奴,优势在我

  大秦帝朝现如今实力强不强?

   那是很显而易见的问题。

   准帝境界的强者,单单是大秦皇族之中就有三个,这还不算秦洛还有秦占天二人。

   除了秦霄可以跟在他的身边前往荒古帝城之外,剩下的两个,一个需要驻守在帝都,宗人府,另一个需要驻守在邺城秦家祖坟。

   剩下的人,都可以调动,而且大部分属于秦洛的人。

   龙墨渊、顾峥、炽麟啸天虎,再加上眼前的冯堔,还有曦凰以及秦霄,这股战力,啧啧……

   足够了!

   “不着急过去,等人齐!”

   发出消息之后,龙墨渊等人立刻行动了起来,朝着秦洛他们的方位而来。

   至于公羊永,已经快速的朝着唐家的联络地点而去,他咬牙切齿的把东西交给了唐昊他们一行人。

   “我要让秦洛死!必须要让秦洛死!”

   “你们唐家如若杀了秦洛,我一定说服我们宗主与你们唐家歃血为盟!”

   “放心,这件事我们会做的,秦洛那个小东西,他已经影响到我们唐家的计划了,他必须要死。”

   唐家带队的长老唐洪良拍着胸脯说道。

   “此次,他的万魂幡必定会被联盟拿下,到时候你们万魂宗直接过来拿万魂幡便是。”

   当然想要拿,也不能是空着手来拿。

   这是交易,大家都是聪明人,自然清楚了。

   “没想到,那万魂幡竟然如此恐怖吗?”

   说实话,唐洪良也有些意动了,这种好东西,应该是他们唐家的才对。

   唐昊听着这些话,知道,又是针对秦洛的一场阴谋。

   说实话,他一点也不看好唐家还有万魂宗的联盟。

   细数一下,凡是已经发生过的,针对秦洛的阴谋,哪里有一个成功了?

   最后的结果,不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吗?

   而且,赔了的人,还不自知。

   他转瞬间,就把公羊永和唐家联络密谋的消息传给了秦洛。

   “无妨,那个老东西是我故意放出去的。”

   “我只是想要看看,到底有多少人要蹦跶出来,谁敢露头,就打谁!”

   看着秦洛传过来的话,唐昊脸上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

   “都以为一切尽在掌握,殊不知,这一切早就被别人洞悉了。”

   他真为唐家感觉到悲哀……

   嗯……

   他也同时把消息传给了魂断天。

   他魂无痕可是多面间谍,唐家看似掌握一切,但只是被别人当枪使了而已。

   在公羊永离开之后,唐昊找到唐洪良说道:“长老,我觉得蚀魂界的人不可不防。”

   “他们说是与我们合作,或许在事情达成之后,他们会对我们唐家下手,夺走万魂幡。”

   唐洪良点了点头,“没错,与他们蚀魂界合作,我们必须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万魂幡,呵呵,不用人催动就能够抵得上一尊准帝,我们唐家也需要这种极道帝兵镇压底蕴。”

   “放心,家主早就有了吩咐,只不过,万魂宗现在还有价值,我们需要与他们虚与委蛇罢了。”

   这么说来,唐昊就放心了,然后他露出一抹阴冷的表情,对着唐洪良说道:“长老,把那公羊永拿下如何?”

   唐洪良一愣,只听唐昊继续说道。

   “我偶然之间得到了一门神通,可以把人炼化成为我的魂奴。”

   “这公羊永已经受了重伤,我觉得,完全可以拿下!”

   削弱敌人的力量,就是增强自身的力量,他要努力的为秦洛排忧解难,这样才能够在未来得到秦洛的赏识,有机会更进一步。

   既然已经被秦洛灵魂控制了,那么他就应该摆正自己的身份,在现有的处境之中,寻求进步的机会。

   唐洪良眼神闪烁,他也是有些意动。

   一尊准帝啊!

   对他们唐家而言,也是强大的战力。

   “禀告一下家主?”唐洪良不确定的问道。

   “我觉得可以。”

   “好,那就禀告家主,如若家主下令,那么拿下他又如何。”

   “要是万魂宗的人问起来,也是可以把这件事栽赃到秦洛的身上。”

   唐洪良没有迟疑,立刻联系了他们唐家的家主,得到了家主的首肯,他的脸上露出一抹笑意。

   “好,家主同意了!”

   “动手!”

   唐洪良还有唐家的另一尊准帝,寻着公羊永的踪迹,来了一个强杀。

   重伤的公羊永自然不是两个老银币的对手,被轻松镇压。

   “唐洪良,你疯了不成,我可是万魂宗的人!你怎么敢!”

   唐洪良笑着看向被镇压的公羊永说道:“公羊长老,你马上也可以成为我们唐家的人。”

   转头,他看向唐昊说道:“少主,一切交给你了。”

   唐昊点了点头,他的表情很是凝重,要知道准帝的灵魂境界和他还是有差距的。

   不过,无妨,把公羊永的灵魂打掉一半不就够了,如果不够,那么就再打掉一半!

   他不需要全盛时期的公羊永,他只需要公羊永成为他的魂奴就足够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