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Viva la vida
因为要颁发的奖项太多,为了避免场面太无聊,每届格莱美都会穿插很多表演活跃一下气氛。
林夏在表演环节要唱的就是一首新歌,Viva la vida。
这个短语是西班牙语的“生命万岁”,由英国的摇滚乐队酷玩乐队创作。不只是原唱,小提琴版本也很燃。
“Viva la vida”这首歌一经问世,就在全球掀起了一阵浪潮,拿到了格莱美奖的“年度歌曲”,并被提名为“年度制作”,在三十多个国家登顶,播放量超过30亿次,堪称是经典中的经典。
虽然是首老歌,但不管什么时候听都丝毫不会过时,强烈的节奏感能瞬间燃起来。
最特别的还是这首歌的格局,不是传统英文歌的主题,写一些情情爱爱,宗教福音,或者低级讽刺,而是以断头国王路易十六的视角讲出了法兰西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视角。
通常讲述法国那段历史的作品,都会从人民的视角切入,比如《悲惨世界》或者音乐剧《巴士底狱恋人》。
从无头君主这边去讲确实很少见。
“Viva la vida”这首歌的灵感最初来自于一幅油画,是一位墨西哥女画家的作品,画的是西瓜。
在墨西哥文化里,西瓜代表了死亡,但也正是死亡,才让生命更有意义——更何况是那位闪耀的太阳王后裔的死亡,他被治下人民亲手送上了断头台。
歌曲的第一句就讲出了“I used to rule the world(我曾是世界的主宰)”,这种大格局不管是谁听来都会觉得心潮澎湃。
而且旋律也很神,哪怕是没有歌词的小提琴版本,至今都是音乐区的热门曲目。
可能由于这首歌是君主的独特视角,这由女歌手翻唱的版本并不多见,优秀的就更少。
但21世纪一切皆有可能,上帝都能是个女孩了,女歌手怎么就不能唱一首以“王”为视角的歌?
林夏就想用这首歌为她的新专辑开路。
她就是要告诉这些人,她才是世界的主宰,她就是世界之王。
哪怕世人认为讽刺、历史、王或者政治,这些复杂的关键词都和女孩并不相关,不是女孩子该操心的事情,林夏就偏偏要唱给他们看。
……
当节奏感极强的弦乐前奏一响,瞬间就抓住了现场听众的耳朵。
在场有一些器乐奖项的提名人,想到了林夏的那首《权力的游戏》,也是这样有力度的弦乐前奏,在心里对接下来听到的颇为好奇。
会不会又是一首史诗感极强的作品?
在格莱美唱这样风格的歌,不会太冒险了吗?
在他们思考着林夏的用意时,她随着前奏轻轻地摇晃着自己身体,示意着观众一起挥着手,很快现场就热闹了起来。
林夏今天穿的礼服也很特别,为了这首歌,没有选择传统的大裙摆或者凸显身材鱼尾裙礼服,而是一身有些飒,又有些优雅的白色连衣裙。
材质硬挺,裁剪干净利落,金属腰带的装饰,衬衫上的领结和金属挂坠,再加上明艳的妆容,有一种高贵又帅气的美。
乍一看很优雅,但她自己的那种洒脱的气质又传递出了一种叛逆与自由。
这种奇妙的风格可能也和礼服的赞助商凯诺有关,这个品牌在注重设计感的同时,也追求一种经典和复古的韵味。
它的创始人凯诺小姐,在一百年前,那个女人只能穿裙子的年代,大摇大摆地穿上男人的裤子,骑马也是大大方方地骑,而不是用那种优雅却危险的侧骑。
林夏就以这种不可一世地口吻唱起了这首歌。
"I used to rule the world, seas would rise when I gave the word."
(我曾是世界的主宰,海浪也因我的旨意而澎湃。)
第一句歌词就非常的嚣张,让现场的人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即使唱着这样一句有些狂傲的歌词,林夏的表情也很平静。
但她只是站在那里,就很有说服力了。
——她在这个舞台上拥有绝对的统治力。
"Now in the morning I sleep alone,"
"Sweep the streets I used to own."
(如今我在清晨独眠,在我曾拥有的街道上独自徘徊。)
林夏轻轻闭上双眼,第二句歌词的画面和第一句比起来已经天翻地覆。
在写下“今日无事”的日记之后,临刑前,走在自己的国度上,作为欧洲第一个被处决的君主,路易十六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现场的观众来不及想那么多,他们还没有get到路易十六的这层意思,只是觉得这首歌很好听。
但现场的歌手们,已经充分明白了林夏的可怕之处。
他们对视了一眼,在心里不约而同地闪过同一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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