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乡间野神
周大户的女儿,生得貌美如花,性格温婉,是临武县内,不少年轻公子哥心怡的女子。
如此下场,令人唏嘘。
本是鸳鸯失踪案,最后变为了恶虎吃人案。
若说回来,周大户更心愿,二人就此远走,而不是葬身虎肚。
县令朝众人说起此事,也是感慨不已,说话时顺势让店家搬来个椅子,与五人坐在了一起。
李长笑旁听到此故事,几杯酒下肚,目光闪过一抹异色。
临武县虎患猖獗,所以对于有能耐打虎杀虎之人十分尊敬,就算贵为县令,也以与他们交好为荣。
听闻几人在此饮酒,县令便快快赶了过来,刚刚那番讲述案情,也不过是为了快速拉近距离,好顺势加入酒局。
县令直到坐下才注意到,还有个白衣剑客也在。
两人目光对视,含笑着点了点头,便算是打过招呼了。
县令哈哈一笑,举起酒杯,就要敬几人一杯,他不愧是读书人,说话好听,很快打成了一片。
一杯酒下肚,他大手一挥,说此次酒局他请了,不能让临武县的打虎英雄破了费。
这一套下来,四人顿时被县令的气度折服,感到受宠若惊。
李长笑看在眼里,笑了一笑,觉得此人难怪能担任县令,将这临武县治理得井井有条,手段着实不凡。
“刘兄,你们县虎患如此严重,那平日的外出怎办?”李长笑突然问起道。
刘标是四人打虎队中,最为年长的人,样貌普通,身材矮小但全身都是腱子肉。
刘标还未开口。
县令便解答道:“自然是仰仗土地老爷了。”
“我县四面环山,有条不成文的规定,每月的月初、月中、月末各三日,是土地老爷的活动日。”
“在这段时间,通向外县的路上,虎患会少很多,一般而言,外县的商队,会趁此时间进入我县做做买卖。”
“其余时间,我等若是想外出,也不是不可以,不过路遇恶虎的概率不低。”
“不过,若是外出前,去到土地庙里,祭拜一下土地老爷,就算遇到了恶虎,也并非死路一条。”
县令说到此,悠悠一叹,这临武县恶虎伤人吃人事件,时常发生,而他对此,没有任何办法。
县令似乎想到了什么,接着说道:“那对丧命的鸳鸯,因为是私奔,所以走得匆忙,未提前祭拜土地老爷。”
“若是提前祭拜一番,得老爷庇护,应该就不会发生这种惨剧了。”
李长笑觉得蹊跷,从这些人口中得知,这土地老爷应该并非单纯的迷信,而是真的起到作用的。
……
酒楼散去。
李长笑自个找了个客栈,睡了一晚后,便去柜台退了钱,原因是客栈漏水,而且床已经发霉,这种条件,还不如睡在大街上呢。
清晨时分,万物复苏,他去了临武县的早市,虽说是穷乡僻壤之地,但此地的风土人情,还是颇为独特的。
他看到一个大婶,拎着一筐黑色的爬虫,在市场兜售。
离谱的是,不到片刻,便被人抢光了,李长笑还以为是买回去油炸,可哪料下一秒,一名小姑娘抓起一只黑色爬虫,就是丢进了嘴里生嚼生咽。
嘎嘣的声音传来。
又走几步,有买绿豆糕,清汤面…等等。
逛了一圈,李长笑发现,此地的殡仪行业尤其发达,采用的是罕见洞葬。
所谓洞葬,便是在悬崖峭壁上,凿出一个洞口,将棺材放进去。
因为此地虎患严重,曾经也试着土葬过,不过却被恶虎扒出尸首,被啃食的残破不堪。
没人愿意亲人死后,还不得安宁。
又走几步。
便是遇到一些香火店,李长笑走入其中,买了两支香,然后和店家打听了一下,那土地庙要如何走。
店家热情的指了指路,然后见李长笑是外地人,便将一些禁忌,和他说了下。
首先,土地老爷不喜欢打扰,上完香就速速离去,不可久留。
其次,不能盯着土地庙,超过三秒。
按照店家的话,李长笑走出了临武县,朝着西侧的一座山走去。
因为这条路时常有人来往,泥土已经被踩严实,所以走起来并不费力,倒是土地庙建在半山腰,上山的路程,可就有些费力了。
走了半天,李长笑确定,自己已经到达了位置,却没见着,想象中那如河母庙一般,香火缭绕的高大庙宇。
只看到了一座,不过是半人高,用黄泥砖磊成的小神庙。
只是这座不起眼的小庙,却将整个临武县的香火,尽揽囊中啊。
在看到这座庙的一刹那。
李长笑心中的疑惑,瞬间便解开了。
原来…
是个野神。
山水有神灵。
朝堂认同并且册封神位,跟脚清明,才能算是正统神仙。
而这座庙宇。
三者皆无。
正统的土地庙,其实也并无太多讲究,只需县志记载便算跟脚清明。
而这种土地庙,并不会建在半山腰,只会建造在山脚或者村头,方便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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