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父立刻不说话了,酒也醒了,送神一样弓着腰跟在他身后送他们出去。
门在身后阖上。
“啪”的一声。
她的心彻底冷了下来。
“你也知道的,是吗?”她侧头看他俊朗温润的侧脸。
夜色里,斑斓璀璨的灯影在他从额沿着鼻梁一直蜿蜒而下,镀上一层虚幻的纱。
他眉目半敛,好似一尊佛像,挑起的嘴角却似神似妖,嘴角的笑意淡淡消散,瞟了她一眼:“知道什么?”
她扯了扯嘴角:“没什么。”
他笑:“骗你的,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其实我不知道,我这个弟弟,心思不比我少,他做的事情,我只知道一半,我也是今天才知道你被你爹卖了两箱金。”
“说实话,还挺值钱。”男人揶揄道。“够他大手大脚花一辈子了。”
沈银霄不想再和他废话,神色木然,一时之间却又不知道该去哪里。
能去哪里,自然是回桑乐。
“我会读心。”男人的声音轻飘飘地传进她耳朵里,她脸色怪异地看向他,不知道他又想说什么胡话。
“我知道你现在不想回那套宅子。”
“那又怎么样,如今我只有那里可去。”她嘲讽道。“既然会读心,那怎么又读不懂他的心思?”
他不在意一笑。
“反正总要回去,不如在外头多逛逛,心情不好的时候,可以出来吃美食,看美景,买喜欢的东西,做想做的事情,满足了自己的欲望,一些烦恼也就无足轻重了。”
“穷人的时间漫长,空间却狭窄,富人的空间很大,时间却短暂。”
“穷人不高兴了,只能呆在家里睡觉,喝劣酒,想出门,舍不得雇马车,只能坐驴车,甚至走路。”
“富人不高兴了,可以去打猎骑马射箭,听曲游玩买东西,想出门,有最快的骏马和最舒适的马车,如今这些,都在你眼前,何不好好珍惜?”
她看他,他看着远处天幕上星星点点的天灯。
“使君不开心的时候也是这样么?”她忽然想到什么:“他也是这样么?”
“人之常情,你是,他也是。”他将视线投到她脸上,远山一样的眉下,清凌凌的秋水眸忽闪忽闪,“我亦不能免俗。”
“你爹刚才说的话其实也在理。”
“因为你是男人,而且,他那样的人,能说出什么好话。”
魏徵摇头:“再不堪的人,也会有足够让人钦佩的一面,每个人都像金子。”
“金子?”她以为魏徵要给他上一套惜才的教条,不在意地笑一声:“使君当真博爱,不去做给稚子启蒙的私塾先生,当真是屈才了。”
他忽然抬手,指了指街边一家店面,拉着她的袖子走了过去。
虚虚的温热,隔着层层衣料,像一条吐着信子的蛇,若有若无地缠绕上她的手臂。
她的身体猛地一僵,鸡皮疙瘩顺着脊背一路攀援到大脑,手脚呆滞地被他拉扯着往前走。
下意识抬头瞧他,他却若无其事地停下,打量着柜台后的金匠,准确来说是他手里的黄金。
手上的力道松开,她松了口气,后退半步,抬手摸了摸脖子。
几缕碎发被薄薄的一层汗黏在颈项上,雪白的肌肤透着淡淡的粉。
魏徵不经意瞟了一眼,唇角微微勾起,又移开视线。
店中金匠正将手中熔炼捶打后的黄金小心放进水缸中淬火,浓白的水汽骤然升腾起来,随着“刺啦”一声响,如日初升一样耀目的金块冷却成灿金色。
店中十分宽阔,架子上摆着琳琅满目的金银首饰,有镶嵌着红珊瑚的黄金头面,有掐丝嵌翡翠的精致发簪,也有镂空雕花的赤金虾须镯。
下人恭敬地远远站着,没有上前打扰。
他拿起一块还未雕刻锻造的金条,莹润的指尖摩挲着黄金上光滑的平面,下一瞬,金条在他指尖骤然弯曲,最后,被他随手拧成一团。
“太软了。”他轻叹,指尖拎着捏皱的金块,微笑着俯视她:“就像有的男人,对不对?”
她冷眼看着他说浑话。
“最完美的黄金首饰,是混杂了银和铜的混合体,如此,才能在美丽中,依然坚硬。”
“没有杂质的黄金首饰,没法在人手之间流通,因为太软。”
“来不及让人看到它的美,就已经被捏得不成样子,被人丢进炉里炼化成了金水。”
他随手将手里的金块扔进熔炉里。
“可是杂质又不能太多,太多,就会失去黄金的价值,变成不值钱的烂货。”
他曲指在满目琳琅的华丽货架上有意无意地点着,最终挑出一只黄金掐丝镶嵌红玛瑙的虾须镯。
“最完美的黄金,得在纯粹与杂糅之中找到一个平衡点,美中带着硬,才经得住人来人往的磋磨,历久弥新。”他勾唇,浅笑,捏起她光洁的另一只手腕,捋开她的袖子,露出半截雪白皓腕。
温热又攀附上来,只是不再是虚虚的温,而是直接的肌肤相贴,她下意识握紧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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