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城,街道两旁依旧站满了全副武装的兵甲精锐,十步一人延伸到了很远。
而在士兵的后面则是通州城的百姓们,他们簇拥在一起个个探着脑袋好奇的看着叶千尘等一行人。
叶千尘见了这般阵仗忍不住张大了嘴巴,看了看萧逸风后苦涩的道:“六叔,这阵仗有点大了吧!?”
“呵呵,你是我大秦第一个世袭罔替的一品军侯,自然要有足够的礼遇。况且这么多年,你也是第一次来六叔这里,肯定要好好招待你!”
看着叶千尘萧逸风笑着道。
然而叶千尘还是有些受宠若惊,这万众瞩目的情形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当年离开北境的时候,虽然也被夹道欢送过,可感触截然不同!毕竟一个是送,一个是迎。
他叶千尘这些年无论是在北境还是此次江湖一行,所过之处无论官商百姓都如避蛇蝎生怕被他盯上。
因为在北境的时候他是混世小魔王,而出了长安城他却是人人惧怕的活阎王!
沧州过后,若不是秦武帝派刘福过来警告并且收了他的金牌令箭,所过之地的州府牧守估计都会被他拿下换一波。
就是如此,在到豫州的时候,他也直接斩了刺史,拿下了豫州将军秦朗。
然而这般举动却依旧没有收到秦武帝的申饬,就不知道是秦武帝在忍着打算以后一块清算,还是朝堂上那几方人马相互博弈让秦武帝将他给忽略了。
在神玉山庄之前,每隔几日他都会给秦武帝去一封密信,而在神玉山庄之后他直接就省去了这个麻烦,唯有在想起来的时候才会不咸不淡的写上一封递上去。
恶名远扬是他有意为之,却也是十分令人尴尬的事情,毕竟走到哪里都让人惧怕嫌弃,多少都会让他的心灵有伤。
然而如今到这通州城,满城百姓夹道欢迎不说,脸上竟是没有一丝的害怕和厌恶,反而满眼的好奇和敬仰,这让叶千尘霎时间感动的想要放声大哭。
毕竟又有谁能拒绝受万民敬仰爱戴啊!
想到这里,他却还是有些怀疑,便又问道:“六叔,这些百姓?”
潜台词是,这些百姓莫不是你哄赶过来装样子的吧?
萧逸风自然也听出了他的意思,轻轻一笑便道:“百姓是自发来的,自打你要来通州的消息传了过来,百姓们就已经翘首以待了,甚至有好些人闲来无事都会去城门口等着,只不过你在天剑山耽搁的日子有些长,他们等不来也就放弃了!”
“如今你真的来了,他们自然是激动了!”
“激动,他们激动什么?”
若说百姓好奇他可以理解,可激动这又从何说起啊?
“哇,这就是镇北侯啊!怪不得能到处沾花惹草极尽风流,这模样还真俊俏!不过他的头发怎么白了?”
就在叶千尘疑惑的时候人群中突然发出了一声惊呼,而听了这话叶千尘的脸当即就黑了。
然而这还没完,在那个颇有些风韵的大婶说完后,其他人顿时接声起来。
“俊是俊俏,不过一点都没咱家侯爷威风!”
“瞧他那身官袍,咱家侯爷穿上就是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可穿在他身上,怎么看都有点像……像个纨绔!”
“嘘!小声点,他本来就是个纨绔!没听说他在北境不是强抢民女就是流连勾栏瓦舍,再有就是欺负良民吗?”
“嗯,这事我也听说了,据说他在离开北境的时候,那里的人都哭的稀里哗啦的,无一不称颂陛下圣明,终于将这个祸害给招走了!”
“哎呀,你们的胆子真大!这事背后说说就行了,怎么还当面说?没听说他现在有另一个绰号叫活阎王吗?”
“就在去年冬天,他可真是血洗长安城啊!”
“我婆娘小舅子的媳妇表弟前些日子从长安城回来说,他因为看上了那七大世家孙家的大小姐,那孙家家主不愿意,他一怒之下就将孙家给屠了!”
“而且,事后与孙家交好的朝廷大臣为孙家打抱不平,也都被他借用镇抚司给抄家灭族了!”
“当时那流淌在长安城菜市口的血啊,几天几夜都清洗不掉,最后还是将地砖整个换了才闻不到那血腥气!”
“我呸,你那什么表弟说书的吧!那孙家明明是图谋叛逆才被屠灭的,而那些官员们也都是贪赃枉法,罪有应得!镇北侯如今变好了,没听他这一路走来干了不少大事吗?”
“我还呸呢!他干了什么大事,就娶了媳妇了吧!当初永乐公主招亲的事情你忘了?”
“明明就有婚约,陛下还下旨为公主招亲,为什么呀?不就是因为他太风流,陛下看不上,所以才出此下策拒绝么,可谁想到最后还是叫他给赢了!”
“哎,可怜堂堂公主,不但要与他这样的恶霸共度一生,还要与他人共侍一夫,我大秦立国两百多年了,就没有过这么可怜的公主!”
“不但我大秦没有过,纵观天下各国历朝历代都没有过!”
“哎,我就想不明白了,那些天之骄女咋就看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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