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卫冼面露不信之色,一名信使却飞快进来,面色惊惶。
“何事?”
“我军前锋将领听闻宋家内乱,轻骑冒进,已中宋军埋伏,折损两千,狼狈逃回!”
那信使一颤,硬着头皮道。
“该死!”
卫冼气得一跺脚,整个帅帐都震了震:“余大成在哪里?本总管要将他千刀万剐,以治他不听军令、战前失利之罪!”
“余……余将军已经阵亡!”
卫冼深吸口气,却是诡异地平静下来,不管地上簌簌发抖的信使,看向裴矩,阴沉道:“你说得不错,此人确是我之大敌!”
“总管能知此,为时未晚也!”
裴矩俊美的脸庞上露出一丝智珠在握的笑容。
……
“大兄高明!”
山岭之上,宋智与方明俱都换了戎装,看着红色头巾,红色铠甲的宋家兵卒如猛虎下山般扑下,将进入包围的隋军吞噬。
宋智不由恭敬对方明道:“大兄所料丝毫不差,先泄漏宋家内乱之假情报,再命令前锋示敌以弱,那余大成果然轻敌冒进,进入我等埋伏!”
“这个自然!”
方明甲胄在身,名动武林的天刀悬挂在腰间,自然而然便多了一股英武之气,只听他侃侃而谈道:“隋军自渡江以来,破建康,俘后主,江南各城无不望风而降,从未经历过大战,兵将自然越来越骄,军纪更是不断败坏,将领争功之心日盛,正是我等利用之机!”
“只是可惜……”
他又忘了下方正在打扫战场的宋家兵卒一眼:“隋军实力雄厚,纵十次大败亦本钱过人,凛然无惧,我等却是一次都败不得!”
“当此之时,我等只有先得小胜,凝聚士卒之气,让新人成军,然后利用地利与敌人周旋,不断积累小胜为大胜,以战迫和,全此一役!”
“大兄高明!”
宋智心悦诚服地道。
也只有他这个方明的亲近兄弟才知道,宋缺虽然年少成名,武道过人,未曾领过一日之兵,却是天纵奇才,博通古今衰变,可称为中土有史以来,最高瞻远瞩的军事战略大家。
其用兵如神,在宋智看来亦是非常不可思议之事,而这也增加了他的信心。
“我等据岭而守,面对五倍大军,信心最为重要,因此不能一味守寨!趁着这次大胜,我将率领精骑,趁夜偷营!”
方明道:“这也是积累小胜为大胜的一种!”
“大兄,你为三军统率,怎能亲身犯险,还是由我去吧!”宋智大惊。
“这点我如何不知?只是夜战危险,我们不仅必须每次都全身而回,将自身损失降到最小,更是必须每次都有斩获,此任务太过艰巨,除了我之外无人能行!”
方明以手抚刀,悠然叹道。
古代夜战最为危险,夜里偷营更往往是被逼到绝路才不得不行的拼死之策。
皆因士卒夜晚极易走散,号令难行,甚至往往还未见到敌人便自行崩溃。
不要太高看古代士卒,实际上,他们因为肉食匮乏的原因,除了几支精兵之外,体能皆远远逊色于现代,而行军之时的号令传递更是如此。
现在,方明就是要用自己的望气异能,还有无上的威望为凭,给这些夜兵‘开挂’。
“还有……与四川蜀郡的贸易,也不要断掉,利用那边的利润,全力收购军用物资,特别是滇马与藏马!”
方明眸中精光一闪。
有着解晖的独尊堡作为枢纽,此时岭南与蜀地的贸易线已经被方明打通。
以蜀地特产与岭南的互相贸易,为宋家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利润,而有着天龙中大理经验的方明更是立即启动了茶马古道,开始全力以这些利润收购军需,特别是战马。
“世人皆以为北人善马,南人善舟,精锐骑兵乃是北人的专利,这次我便要令他们大吃一惊!”
方明冷冷一笑。
……
疏忽间,距离卫冼陈兵五岭已经过去了数月。
轰隆隆!
马蹄乍响,鲜艳的铠甲沾满敌人血迹,得胜的将士更是满载而归。
“大帅回来哩!”
营寨大门洞开,迎接方明的小队。
“哈哈!此次又烧了隋军的一个粮仓,偷袭了一处运粮队伍,真是痛快!”
骑士一个个桀骜悍勇,不在意地将马袋内血迹斑斑的首级抛下,营寨内的将士,望向方明的眼睛更是充满炙热,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神祗。
“大兄回来哩!”
宋智看着浑身毫发无伤,正在擦拭天刀的方明,脸上满是崇敬之色:“三月以来,大哥接连出击三十七次,每一次最多折损不过十余,却大有斩获,袭击隋军粮道二十余次,焚烧粮草十万担,斩获过五千!隋军无不闻风丧胆,我宋家将士,更是以加入突袭队为荣!”
他这话说得真心实意。
根据与宋缺一起的兵卒所说,宋缺在争战上往往有着一种可怕的灵觉,能远隔数十里就发现敌军,更是数次带他们逃离陷阱,久而久之下来,自然就被神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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