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七零:穿成炮灰把家卖了去下乡

第56章 保护己方小伙伴

  这边老知青们正在院子里吃饭呢,就见沈玲玲又回来了,竟然独自一人在院子里打水。

   张志平本来就在跟剩下的俩人吐槽这一批新来的知青不知好歹,如今看见他们小团体的一员落单,可不就要控制不住嘴贱嘛。

   于是起身端着饭碗来到井边嘲讽道:

   “呵呵,这有些人呐,就得有自知之明。光会投胎还不行,你还得会站队啊,要不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沈玲玲:???在说我??

   回头看着他对着井说话时才松了口气:哦,不是跟我说……

   张志平见对方迟迟没有回话,一时间有些尴尬,剩下的话堵在嘴里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而孟庆堂的唇角却微微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他是越来越看不清这个张志平了,明知道讨不到好还每天都往别人枪口上撞,上蹿下跳的跟个小丑一样。

   如果不是张志平那厮实在是蠢,自己还真不想跟他一起住!可现在怎么还越来越蠢了。

   他看新知青这个架势是要集体搬出去,所以他要不要等他们走了后搬去西厢房呢?主要他有点厌蠢症……

   张芳芳本身还在等着张志平把那个叫沈玲玲的知青奚落一顿,然后拉回自己小团体当牛做马,没想到人家根本就不搭茬。她也有些在心里暗骂张志平蠢。

   张志平:不是,我惹你俩了?

   沈玲玲麻利的打了水提去小厨房后,就利索的生火烧水。然后又抽空儿把水桶拿出去刷洗干净,从柜子里拿出白糖来舀了两勺放进去。

   一边烧火一边想着明天下了工要去捡柴,以后就要一起吃饭了,总不能把所有的事儿都丢给笙笙做。

   本来她还想着要不要趁这会儿工夫去大厨房把口粮拿回来,可抬头看了看院子里虎视眈眈的张志平和张芳芳……

   算了吧,等他们回来了再说。她一个人干不过仨。沈玲玲怂怂的想着……

   笙笙说了,苟着不丢人,吃闷亏才丢人。她觉得笙笙说的对!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啊湫!”

   靠!肯定是有人在嘀咕她……

   鹿闻笙刚走到工地就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见村长也过来了,立马狗腿儿的上前打招呼:

   “叔儿,您来的真早,吃过饭了吗?没吃来知青点吃点呗!”

   李向阳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他正美滋滋的吧嗒旱烟呢,这烟锅里的烟丝正是下午这个小鹿知青给的,那叫一个够劲儿!不愧是县城货。可比自己的那些老叶子好抽多了!

   本身就看着孩子顺眼,又有烟丝的加成儿,得,他现在都有些遗憾这闺女不是自己家的了!

   不过,有粮还没结婚呢,是不是可以……

   哎不行不行,不可以!

   这娃娃梦游!万一遗传呢?不行不行,他还真是老糊涂了。

   鹿闻笙可不知自己躲过了什么,迎着火光就看见村长的脸色变颜变色的,心说我们也没得罪他老人家啊,难不成是跟彩凤婶儿掐架了?

   于是就斟酌着用词试探着劝道:“叔啊,两口子哪有不打架的,俗话不是说吗,床头吵架床尾和。您就好好哄哄彩凤婶子呗……”

   李村长听的一愣一愣的:“不是,谁说我们吵架了?”

   鹿闻笙也懵了:“你没吵架你那脸变来变去的干嘛?”

   李村长恍然大悟:哦,原来心里想的在脸上带出来了呀。他可不能说他在心里扒拉她,只好含糊的开口:

   “嗯……小鹿同志说的对,我一会儿回家就哄哄她。”

   没办法,只好把锅给自己老婆子背了……

   鹿闻笙总觉得哪里不对,可又想不出……

   算了算了不想了,她忙把脑子里那些不合时宜的想法赶出去,变戏法似的从兜里掏出一个甜瓜递给李村长说:

   “叔,您先在这儿看着,我回去给振国哥他们提水,沈知青自己提不过来。”

   李村长一看手里的瓜就知道一定是俩柱子娘种的,没想到他们关系竟然好到这程度了,要知道他那个侄媳妇向来抠门,连他都极少吃到她的孝敬。

   于是摆了摆手同意了:“嗯,有心了。你快去忙吧!这里我给你看着你放心。”

   鹿闻笙估计着时间也差不多了,就往知青点走去,走之前还不忘看了两眼苟在地里当鹌鹑的韩沐辰和吕浩。

   嘿,这俩货一看就没上来跟村长打招呼,怂的一批,这家没她得散!

   鹿闻笙白眼翻上天……

   “玲玲,水烧好了吗?有没有不长眼的狗东西上来欺负你?”

   刚进知青院的鹿闻笙就扯着嗓子喊,生怕别人听不见似的。

   没办法,女主前期太弱了,看在对方“抽奖系统”的面子上,她也得保护好己方小伙伴!

   对!她才不是不放心呢,她就是有利可图。给自己洗了一遍脑之后的鹿闻笙看沈玲玲的目光更加慈爱了!

   沈玲玲觉得自己可能产生幻觉了。不然她怎么会在笙笙的脸上看见了她妈同款微笑……

   正狗狗祟祟在院子里散步的张志平听到这话一个踉跄差点儿没站稳:不是,现在连面子功夫都不做了是吗?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