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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3章 立宪法,开议会

天朝之梦 大罗罗 1973 2024-11-21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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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大明复兴之君的朱济世在朱元璋的灵位前许下的五年之约可是极为认真的。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不仅是取得三个人的骨灰,而是五年平天下,五年就要将一个完完整整的大明江山夺回来!如果再算上从1847年至今的两年,朱济世顶多用七年就夺回了大明,比朱元璋夺取天下的十四年少了一半。有子孙如此,当可告慰朱洪武的在天之灵了。

   不过对朱济世而言,五年之约实在算不得短,他若是全力以赴打江山,有把握在两年内扫平太平天国和满清。然而这样打下来的江山,是没有长治久安之基,只是又一个封建王朝而已。

   有了后世150年的见识,朱济世知道封建王朝的必然命运,一个短命的后明王朝不是朱济世想要的,想来也不是朱元璋的在天之灵希望见到的。

   因而在祭扫孝陵的第三天,朱济世就全力以赴投入到奠定大明万世之基——制定《钦定大明宪法》和开始立宪议会的事宜上去了。

   而立宪法和开议会,在后世之人看来是两件事情。宪法是宪法,议会是议会。虽然拥有宪法的国家,都有一个议会或是类似议会的立法机关。可是在1849年的某些中国政客们看来,立宪议会的使命就立宪法一项而已,往后的军国重事,该由内和天子决定,怎么能弄个议会出来讨论呢?

   所以在1849年5月3日这一天,当大明立宪会议开始讨论《钦定大明宪法》最终稿的时候。引发最大争议的问题,就是宪法制定完成后立宪议会是否还要保留?其职责又是什么?

   “《钦定宪法》一旦拟定完毕,立宪议会就没有必要存在,应该立即解散,以免豪商劣绅把持议会,妄议朝政。”

   “对,公局议政顶多只能到一省民政商务,绝不可涉及朝政和军国大事。”

   “民人请愿之权也要有所限制,不可涉及军国政事,只可逐级请愿,绝不可越级向大明天子请愿……”

   “官民平等之说实乃误国乱政,现在民见官都不下跪、不磕头,官威何在?成何体统?如此乱政怎么能写入祖宗之法!?”

   “商权太重同样是误国乱政,如依这部《钦定大明宪法》草案行事,大明就是不是与士大夫共天下,而是与商人共天下了!”

   “什么叫士大夫?不就是读过《四书》《五经》有个功名吗?家产殷实一点的商家子弟也多有读书入仕的。”

   “而且光知道《四书》《五经》也不能办事啊,现在可是中学为本,西学为用,真正要用到的还是西学,济世书院、济世大学的学生可多为商家子弟……”

   “胡说,你个不学无术的奸商竟敢污蔑圣人之学!”

   应天皇城,长安街上出现了一座中西合璧的三层楼房现在成了立宪议会的驻地。大堂之上,人声鼎沸,从各省赶来的立宪议会代表们还有大明的内成员,都在议论纷纷,人人手中都拿着一本还带着油墨香味的《钦定大明宪法》。

   这部宪法经过一年零几个月的反复讨论修改,已经是极为符合当下的中国国情,至少在朱济世看来是这样的。顺便提一下,朱大国王虽然将立宪的事情交给立宪议会慢慢折腾,但并不代表宪法就一定要立宪议会通过,现在的大明行的还是君主政治,现在议会不过是君主的咨询机构。

   首席大学士陆培芳看见众人议论纷纷,反对党议员不少,便重重咳嗽一声,说道:“商权重一些有什么不好的?谁还真能靠几亩薄田发家致富?绅商一体才是大势所趋,而且将来的立宪议会还要分上下两院,商人、士绅居下院。勋贵居上院,各位大都是有爵位在身,就是勋贵,还是高商人、士绅一等的。”

   广州的地主十之八九兼营商业,而且广东的文风素来不盛,在当地商绅地位也比较平等。因而以陆培芳为代表的广东士绅集团,并不反对让商人参与议政。

   而且,朱济世现在要搞的立宪议会,绝非是后世议会民主的邪路!议会是有的,但绝不能搞民主!因为这个立宪议会下院的代表权,是和纳税联系在一起的。

   根据朱济世的设想,首先是只有缴纳税超过一定额度的大中商家或大中地主才有资格推选各县公局代表,然后再由县公局推省公局,省公局推立宪议会下院。而立宪议会上院,全由勋贵组成,人选由大明天子指定。

   其次,各县公局可以推举的省公局代表额度,同该县税收在一省税收中的比重相同。各省公局可以推荐的立宪议会下院议员的额度,同样和该省税收在全国税收中的比重相同。一言蔽之,就是纳税等于代表权,多纳税,多代表;少纳税,少代表;不纳税,无代表。因而最广大的劳动人民在大明立宪议会中,是没有一个代表的。而地主阶级虽然也缴税,但是田赋终究不能和工商业的巨额税收相比。因此以农业为基础的省份,在议会中的发言权是远远不如工商业强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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