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都市娱乐 高武:我不装了,我是无上修仙者

第14章 可恶的小贼

  这是一道让齐妃雪毕生难忘的身影,邪魅、诡异,如魔一般,浑身上下弥漫着神秘的气息,让人忍不住想要去窥探他的身份。

   出手之人,自然是林辰。

   当紫毒金蛛的攻击轰杀而来的时候,林辰随意伸出了左手,一股可怕的力量爆发,竟然直接将紫毒金蛛的攻击挡了下来。

   “轰!”

   只见林辰手中一震,巨大的紫毒金被击飞十几米。

   咻!

   也是这时,一股拉扯之力袭来,齐妃雪手中的利刃不受控制的飞入空中。

   林辰纵身跃入空中,一把将利刃抓住,一个瞬移,便出现在紫毒金蛛的头顶。

   哧啦!

   利刃斩出,乘风破浪,带着阵阵呼风声。

   寒光一闪,摧枯拉朽!

   只见鲜血飞溅。

   巨大的紫毒金蛛竟被从头到尾斩成两半。

   砰!

   紫毒金蛛倒下,彻底死亡。

   一枚拳头大小的灵晶从紫毒金蛛的一半头颅掉出。

   林辰一挥手,灵晶飞入他的手中。

   把玩了一下这枚灵晶,林辰很是满意,虽然这紫毒金蛛的灵晶没有银月尸王的灵晶蕴藏的力量强,但是却远比那些普通丧尸的强多了。

   单此一枚,便可以抵十几枚普通灵晶。

   至于银月尸王的灵晶,那就更强了。

   收起灵晶,林辰才转过身来看向齐妃雪。

   对方此刻神色呆滞,显然是被林辰展露的强大力量镇住了。

   也的确如此,齐妃雪真的被镇住了。

   紫毒金蛛的实力非常强悍,哪怕是四级天醒者到场,也不一定能够讨得了好。

   结果呢?

   眼前邪魅的面具男子,竟然一剑就将紫毒金蛛劈成了两半,有这种实力的,最起码也是一尊五级天醒者。

   看着眼前浑身散发着邪魅之气的面具男子,齐妃雪清冷的眸子中多了一丝涟漪,她很好奇对方面具之下,又是一副怎么样的面容。

   林辰可不知道齐妃雪想什么,他将利刃丢给齐妃雪,便要离开这里。

   “谢谢!”

   齐妃雪清越的声音响起。

   虽然紫毒金蛛的灵晶被林辰取走了,但林辰毕竟救了她一命,感谢还是有必要的。

   原本打算离开的林辰突然停下了脚步。

   他看向齐妃雪,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在影魔面具下,他的声音变得嘶哑无比,根本不用担心被人认出来。

   齐妃雪轻语道:“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林辰突然一拳击出。

   “.......”

   齐妃雪只感觉大脑一疼,便失去了知觉。

   林辰蹲下,将齐妃雪身上的灵晶全部拿出,一共八颗,挺肥的!

   “感谢可不能光是嘴上说说,这些灵晶便当是救你小命的报酬。”林辰娴熟的将灵晶收起来。

   救人一命,拿人钱财,就很公平!

   林辰离开后不久。

   齐妃雪才幽幽醒来。

   她立刻往兜上一摸,干瘪的裤兜,毛都不剩一根。

   “可恶的小贼!”

   齐妃雪愤怒至极,她知道自己辛辛苦苦获取的灵晶肯定是那个面具人偷走的。

   亏她之前还因对方的救命之恩而心生感激,现在看来,对方出手,明显就是不怀好意。

   “千万不要让我再见到你。”

   齐妃雪握紧粉拳,不过当她的目光看向那被劈成两半的紫毒金蛛的时候,她又松开了粉拳,悻悻然道:“还是算了,惹不起。”

   另一边。

   洪洪正在大战一头变异虎。

   这是一头一级中期变异兽,全身钢筋铁骨,实力极其强大。

   “吼!”

   变异虎咆哮一声,凶猛的扑了出去,两颗尖锐如剑齿一般的獠牙流淌着液体

   几个回合下来,洪洪身上多了好几处伤痕,鲜血不住的流淌,明显不敌。

   不过这也正常,毕竟洪洪刚成为变异兽,甚至连品级都没有,只能算是最为普通的变异兽,自然不可能是变异虎的对手。

   “吼!”

   变异虎巨大的身躯撞向洪洪。

   砰!

   洪洪来不及反应,顿时被撞飞出十几米,身体狠狠的砸在了地上,鲜血染红了地面。

   “嗷吼!”

   洪洪痛苦的惨叫。

   变异虎露出了嗜血之色,四脚一跃,扑向了洪洪,然后张开了血盆大嘴,狰狞如锯齿的獠牙夹杂着碎肉,全部露了出来。

   “哼!”

   眼看洪洪命悬一线,林辰突然现身。

   他对着变异虎的脑袋便是一拳。

   一拳下去,变异虎脑袋立刻炸裂,鲜血和脑浆飞溅而出,整个身体砸在了地上,将地面砸出一个大坑。

   林辰化拳为爪,直接掏出了变异虎大脑里面的灵晶。

   蔚蓝色的晶体,沾染着粘液。

   这颗灵晶虽然没有紫毒金蛛的灵晶大,但是里面蕴藏的力量同样不简单。

   很多实力强大的人在狩猎的时候,都不愿意选择丧尸,因为猎杀丧尸获取灵晶的概率太小了,才百分之一,而猎杀变异兽、变异藤蔓等获取的概率基本上百分百。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