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科幻末日 捉鬼龙王之极品强少(龙王之我是至尊)

  魔龙至尊如愿与林天佑他们同行。

   内心的兴奋无以言表。

   这两个人都是他眼中的食物,吃掉任何一个都能让他受益匪浅。

   他可以百分之百肯定猎魂帝是一个至尊。

   但到底是哪一个至尊,他还不得而知。

   身为一个由魔神之气幻化而成的魔龙。

   他对于强者的神魂非常的渴望。

   寻常的上位鬼神他已经吃腻了。

   若是能在得到龙皇绝天剑的时候,再吃几个至尊强者。

   那就再好不过了。

   三人继续前行。

   而猎魂帝却悄悄的对林天佑传音起来。

   “林少,这个叫魔蛇的男人,你可要当心一些。

   实力似乎很强。

   而且一身的霸气竟不输你跟我,最好要谨慎对待!”

   猎魂帝的传音里带着浓浓的忌惮之意。

   他不知道自己的这个分身,能不能与其对抗。

   毕竟这么强的对手,他的分身也是第一次遇到。

   “不是似乎很强,而是他非常强!”

   林天佑传音回答,道:

   “应该说,这是咱们这一路上所遇的敌人当中,最强大的一个。

   说实话,如果刚才咱们跟他动起手了,即便是联手,也没有胜算!”

   林天佑经过一路的磨练,现在能够以准鬼神境的实力,与上位五层境的鬼神强者一战。

   再配合着六把飞剑灵,甚至连上位七层境的鬼神强者也可以一战。

   但那叫魔蛇的家伙,林天佑居然无法看出其实力境界来。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对方的魂力境界早已经超过了上位八层境的鬼神实力。

   他毕竟是洪荒第一至尊,凭着经验与眼光,能够判断出,这个魔蛇远不止这些力量。

   总之,如果要战,绝不是现在与之战斗。

   至少在找到龙皇绝天剑之前才行。

   在此之前,战斗能避免则尽量避免。

   猎魂帝听到林天佑的话后,不再传音了。

   因为他知道,林天佑说的话都是实话。

   真要打起来,除非他立刻让自己的分身借着洪荒之气,突破到完美鬼神境。

   但这是非常危险的举动。

   一旦突破,那必将被天道主宰察觉,天道之雷也会随之而来。

   如果仅仅是被天道之雷轰灭他的分身,倒也没有什么。

   怕就怕天道宫里,那位主宰会对他的本体产生戒备。

   以后再想凝化出分身,恐怕是不太可能的了。

   “可恶!

   洪荒至尊这么多,天道主宰为什么单单把我困住?

   他到底在害怕什么?”

   猎魂帝皮囊下的天子分身,恨声想道。

   那位主宰一定是在忌惮什么,否则,十大至尊里,不可能只抓他一人。

   三人一路无语,各怀心事的继续前行。

   林天佑跟猎魂帝戒备着魔龙至尊。

   而魔龙至尊也在戒备着猎魂帝。

   至于林天佑?

   魔龙至尊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准鬼神境的实力虽然表现出了上位鬼神的气势,但没什么用。

   在至尊的眼里,就算是上位鬼神的巅峰境界,也如同蝼蚁一般渺小。

   大约走了半天的时间。

   几人终于出了山路,前方变的宽阔起来。

   路上的行人也比在山道行走时,更多。

   这些人意气风发,说的话也都是希望得到龙皇绝天剑。

   看的出来,那柄至尊之剑,对洪荒强者们的吸引力有多么的巨大。

   当然了,并不是所有人来洪荒首山之地,是为了想得到龙皇绝天剑。

   一些明白自己实力的聪明人,他们认为这样的神兵,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得到。

   凭他们哪有资格得到?

   或许连见的资格都没有吧?

   所以,他们此次前来,目的并不是为了得剑,而是来赚那些想抢剑的强者们的钱财。

   前方的空地旁,有一个篝火营地。

   这个篝火营地是一名上位四层鬼神境的强者搞起来的。

   他看到有路过的强者,便站在那里高声喊道:

   “各位走过路过的朋友,如果饿了或是想休息了,可以到我的篝火营地坐坐。

   我这里有烤肉,有美酒,还有恢复精神的灵丹。

   价格公道合理,请务必进来看看啊!”

   魔龙至尊是一个贪吃的男人,一听到有烤肉,就走了上去,问道:

   “老板,都有哪些烤肉啊?”

   “我这篝火营地,什么烤肉都有,只要您能出的起价格!”

   篝火营地老板感觉到魔龙至尊身上的魂力波动,心头一凛,知道这不是自己可以冒犯的存在,连忙笑着脸回答。

   “那有凤凰肉吗?”

   魔龙至尊开口问道。

   “什么?”

   篝火营地老板一愣,随即为难的道:

   “我说客人,您在跟我开玩笑吧?

   凤凰可是洪荒神兽,谁敢吃它们?

   再说了,它们还有圣兽朱雀当靠山呢。

   除非我们是活腻了,才敢去冒犯它们。”

   “切,真没用,连凤凰肉都没有,还敢说什么烤肉都有!”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