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李橙也过来了。
她换上了一套红色的小风衣,下摆及膝,长腿袭袭,有着一番别样的清纯与性感。
“赵龙,还记得这件衣服吗?”
“我穿上可还合适?”
李橙张开双臂,在我眼前转了一圈儿。
她长发轻舞,浸人的清香折射出阵阵熟悉的元素。
我直接看的有些呆住了。
这件衣服,我哪能不记得了呢?
只是没想到,她居然还留着。
这件衣服,是我买给她的。
我喜欢红色。
所以我喜欢我的女孩儿,穿红色的衣服。
“挺好的,跟以前一样。”
“跟新衣服似的。”
“人也是。”
我忍不住朝她走近,仔细端详着她。
几年前我陪她去买衣服时的画面,在脑海中情不自禁地播映了出来。
那时候,我可傻了。
这衣服是我们在西单买的。
当时我在无数女装当中,一眼就相中了这一款。
李灵仙试了一下,也表示很喜欢。
然后我就打算买给她。
结果一问价钱:2280。
我当时还怀疑是自己听错了呢。
你敢信吗?我身上就带了300多块钱,来给我的女朋友买衣服。
在我看来,你再好的面料,再贵的衣服,还能超过两百块吗?所以说,在买下这套衣服之前,我还挺自信的,觉得自己慷慨大方,最舍得跟心爱的女人花钱。
直到听到了价格。
反正当时我整个人都可尴尬了。
我的手掏在口袋里,迟迟不敢拿出来。
关键是怎么拿啊?
一共带了300块,连个袖子都尼玛买不起。
但是人家仙儿根本就没打算让我掏钱,她乐呵呵地去刷的卡。
想想那时候自己真是坐井观天啊。
从这次后我才知道,原来这世上居然还有上千的衣服。
不过仙儿从那以后,也喜欢上了红色。
她以前其实是最喜欢米黄色的。
而且她几乎天天都穿着这件我挑选的衣服,还时不时朝同学们炫耀:我男朋友买给我的。
我听了,既感动又惭愧。
我甚至发誓,等自己有了钱,一定要给她买一件上千的衣服。
不,一件哪够啊?
至少十件!
“哈哈,你们俩久别重逢。”
“真是可喜可贺啊。”
“以我看啊,你们这是有说不完的话题。”
“这样吧,你们就在我会所里多呆几天,我这里绝对安全,绝对隐私!”
“进不来狗仔队,更出不来绯闻。”
“实在是居家旅行、恋人约会、明星偷情的最佳场地!”
豪哥这时候突然笑着说道。
他跟李橙看样子很熟了,所以说话也不顾忌。
然后他还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意思是:兄弟,把握住。
我心情挺复杂的,不知说什么好了。
关键是,我怎么拒绝?
我这人不喜欢虚伪。
我承认,目前来说我更爱的人是心雨。
或许我对之前的恋人,包括仙儿在内,更多的只是想去弥补一下那种失去的遗憾。
这其中有爱的成分。
但却注定了,是一种没有结果的爱。
“我,倒是没问题呀。”
“我这次回燕京,就是准备要多玩几天的。”
“还要谢谢豪哥,不仅去机场接我,还让我跟久违的……朋友重逢。”
“赵龙,你不忙吧?”
“不忙的话就多陪我几天。”
“你忘了,当初你答应过我,要陪我去爬香山看红叶的。”
“这次你是不是该补上?”
李橙开心地笑着,脸上藏有几分不易察觉的羞涩。
这件事我确实记得。
我们确实曾约好,一起去香山看红叶的。
约的是11月份。
这个季节红叶最红。
但是我们的爱情,没抗过那个秋季。
我们中队和她们学校,其实距离香山还挺近的。
除了香山之外,还有颐和园、圆明园,紫竹院都非常近。
但实际上,我们就一起逛过颐和园。
我拿士兵证不用买票。
她学生证就白搭。
所以我清晰地记得,那时候她还掐着小腰,一本正经地质问人家那检票员:军人能免费,军人家属就不行吗?
是的,那时候她已经把自己当成是我赵龙的准妻子了。
那姿势,那表情,可爱极了。
还有点儿傻乎乎的呢。
我们俩都属于那种向往从一而终的浪漫主义者。
既爱了,就往死里爱。
就想牵手一生。
但偏偏这社会上,总有一些东西在制约着我们,在影响着我们。
让我们不得不向现实低头。
“现在又不是看香山的季节。要到秋天才美。”
“而且,你现在是公众人物。”
“还是老实呆在豪哥这里,比较安全。”
“你觉得呢?”
我冲李橙笑了下,说道。
表面上是否认了她的提议,其实算是答应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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