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我让小胖找来了拖车,把奥迪车拖往目的地。
纠察队二十余人,打上出租车,浩浩荡荡地前往‘名车汇’,兴师问罪。
关亮坐着我的车,我们先一步过去打前站。
一个原则:换车退钱。
他们拿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的泡水车,欺骗消费者。
不让他们假一罚三已经不错了。
我的底线是:赔偿一辆同价位新车,并且退还54万车款!
这不是勒索。
这是正当且合理的维权!
天晓得,买到一辆泡水车有多可怕?
幸亏是咱命大,没出事。
不然的话,车毁人亡,我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龙哥,这些车商可特么霸道了!”
“他们仗着有钱有势,经常以次充好。”
“我老家就有个街坊,买了一辆新车,结果被检测出来是事故车。”
“就是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追尾,大梁子都换过了!结果他们照样当新车卖给客户!”
“我那街坊带着一帮亲戚去维权,你猜怎么着?”
“不光被保安打了一顿。”
“那车商还叫来了执法队,对着他们一阵教育、威慑。”
“说他们是扰乱别人的正常工作秩序,并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还把其中两人给抓了。”
“最后这件事,只能不了了之了。”
“我那街坊,现在都抑郁了。”
“唉……残酷啊!”
关亮将他一个街坊,遭遇类似之事的经历,跟我提了提。
我自然知道,这种事处理起来确实棘手。
因为我身边也有类似事例。
我有个叫孙亮的高中同学,父母在一家学校承包食堂,家里算是挺有钱的。
去年,他从汽车经销商那里买了一辆丰田。
合同、手续全走完了。
而且全款也交了。
经销商承诺,给包上车牌。
于是孙亮就将车子留在了店里,准备等挂完车牌再开回来。
结果他去提车时,发现车子全身都有被动过的痕迹,显然是遭受过严重的交通事故。
经销商知道瞒不住了,于是告诉了他实情:原来是店里一个姓孟的员工,私自开他的车去约会女朋友,半路上被大车给撞了。
对此,孙亮要求经销商负责,赔偿一辆新车。
但经销商说什么?
首先,你的车在未挂牌期间,属于寄存在我们店里!
这属于是一种口头委托。
我们是在帮你找关系,选号,挂牌。
所以这期间你的车出了事,我们没有任何责任。
就像是你要出远门儿,临走前将小狗小猫委托给邻居帮你抚养,回来后它们却因为赶上疾病死了,你能去怪你邻居吗?
人家是无偿的,免费的,为你服务。
哪来的责任?
对不对?
反正就是一套歪理。
对此,孙亮就咬住一件事:是你们的员工偷开我的车,导致的车祸!你敢说你们没责任?
经销商又给出了这样的强盗逻辑:那姓孟的员工,确实有责任!但是我们现在已经把他开除了!所以你们车子出了事,应该去找那姓孟的追责,而不是找经销商,我们作为经销商也是受害者!
这个逻辑真尼玛牛逼。
估计是学的银行。
因为银行经常办这事儿。
新闻上、报纸上,报道过很多次了。
储户存款离奇消失,经过调查后,是银行某位经理悄悄把钱给挪用了。
对此银行表示,这是那名经理的私人行为,与银行无关。
储户不甘心,于是打官司起诉银行。
结果,迎来的是一审败诉、二审败诉……
一直败诉。
打不赢。
根本打不赢。
上哪说理去啊?
类似的一些个新闻,饱受热议。
但也仅仅是热议罢了。
某大型银行负责人在开会时,居然还声称银行是‘弱势群体’。
这奇葩的观点,连大领导听了,都忍不住笑了!
全国人民,也都笑了。
天晓得,这是何等的讽刺?
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能说谁摊上谁倒霉。
很显然,银行的这些套路,这些卖车的经销商也都学会了。
用起来那是何等的丝滑?
反正纵观身边的一些事件,老百姓想维权简直太难了。
我所遭遇的情况,肯定要比关亮的那个街坊,以及我同学孙亮,情节更加严重,性质更加恶劣!
想从经销商那里通过正当维权挽回自身损失,恐怕也是难上加难。
那帮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怎么可能心甘情愿给你赔偿?
肯定会采取一切无赖手段,跟你打太极。
甚至是动用武力。
但是……
那我不管!
我赵龙偏偏就喜欢较真!
我宁可放下一切工作,就跟你耗上了!
吵架,老子奉陪!
火拼,我也不触你!
即便是法律治不了你,我也有自己的方式,跟你们斗争到底!
操尼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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