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之间的感情往往来的很随意,有时候可能是一根烟,有时候可能是一杯酒,有时候可能就是一起打顿架,感情就出来了,总之我和罗权就这么很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朋友。
一场酒喝下来,对于这帮“太子党”我也有个大概的了解,罗权应该属于大哥大的角色,在他们这群人当中说一不二,胖猴则是个军师,负责出谋划策,出点馊主意之类的杂事儿,至于国宾和兔爷还有那个五迷三道的木头都特别听罗权。
酒喝多了,话自然也多了起来,我模模糊糊听明白他们这个小团体组成了缘由,敢情这帮大少们都是世交,从爷爷辈儿的时候就是战友,到了父亲辈儿直接变成了兄弟,再到他们这代都是打小就光着屁股从部队大院里一起玩到大,一起读书,一块上学,吃喝拉撒睡基本上都在一起。
而且他们这种军人世家都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到一定年龄必须到部队去历练,有出息的混个一官半职留在部队深造,没本事的,混几年出来,听从家里的安排从政或者经商。
酒过三巡,大家都有些微醉,我看罗权可能要跟他这帮兄弟们聊点心里话,就很自觉的借着尿遁告辞了,从包房里出来,我摇了摇晕乎乎的脑袋,吧唧嘴巴:“外国啤酒就是特么劲儿大,也不知道朱厌和陆舞咋样了。”
我到一楼,见到大厅里仍旧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劲爆的电子音乐震耳欲聋,不计其数的红男绿女们跟随节奏摇头晃脑“哇哇”吼叫,夜场永远都是一个挥洒无用汗水的地方。
我从大厅里左右转动脑袋,寻找朱厌的身影,瞄了半天也没看到他,刺眼的镭射灯晃的人眼晕,我绕着一楼,前前后后转悠了好几圈仍旧没看到二人,难不成发生什么意外了?
又逛了几圈后,我看实在找不到他们,就往门外走,寻思干脆到陆舞那辆小车跟前去守株待兔。
三里屯的夜晚真心很糜烂,随处可见拥抱在一起打奔儿的男男女女,一点不带夸张的,确实是男男女女,男和女的亲嘴儿我还能理解,女和女kiss我也觉得还勉强能接受,可是两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纯爷们抱在一起互啃,我就有些想不通了,还是得感叹一声城里的人是会玩儿。
我从陆舞的宝马车跟前蹲着“吧嗒吧嗒”的抽烟,远远的看过去我就跟个偷地雷的土老帽似得,我眯着眼睛打量周围,两只眼睛珠子如同探照灯一般从四周来回打量,心底一个劲地嘀咕,朱厌这个王八犊子到底跑哪去了。
左等右等,大概过去四十多分钟,我兜里的一包烟几乎抽完,也没见到这两个家伙的身影,“得逼了,傻人有傻福,我家结巴怪肯定吃不了大亏!”又等了二十多分钟,眼瞅着夜店都快散场了,我叹了口气,捻灭烟蒂,插着口袋转身离开。
朱厌的实力我再清楚不过,除非这孙子自己活腻歪了想从二十层楼上往下蹦,平常人谁要想要他的命根本不可能,我抽了口气,两手插着口袋朝街口的方向走去。
三里屯是京城最繁华,最为奢侈的夜场集中地,及时现在已经接近凌晨三点多钟,街头仍旧活跃着身穿奇装异服,各种肤色的小年轻,我将领口立起来,游走在大街小巷,好不容易才从附近找了一家不需要身份证登记的旅馆入驻进去。
简单的洗漱一遍后,我躺在床上开始打盹。
躺在床上,我半天没能睡着,耳边环绕着那些激情男女们的阵阵骇浪声,脑子像是过电一般回忆这几天发生在我身上的所有事情,想着想着我心情又变得沉重起来。
万一朱厌没能降服的住陆舞,那我以后的麻烦事肯定少不了。
夜晚总是让人能够产生无限的遐想,我这个人又习惯在临睡前发会呆,这一发呆不要紧,直接给我整失眠了,我一会儿想想苏菲和孩子,一会儿又琢磨琢磨朱厌,越想越烦躁,最后干脆从床上爬了起来。
“马勒戈壁的!”我恼火的点燃一支烟,趴到窗户口凝望着流光溢彩的“三里屯”,脑子里仿若一团乱麻似的,就在这个时候,房门突然被人“咚咚咚”敲响了。
我谨慎的问了句:“谁啊?”
“是..是我!”门外一个厚重的男声开腔,听声音有点像朱厌。
我赶忙从床上爬起来,跳下去开门,开门一看,当即有点傻眼,门外的人确实是朱厌,可朱厌不是一个人来的,怀里竟然还搂着陆舞,也不知道陆舞是昏迷了,还是受什么刺激了,像个鹌鹑似的倚靠在朱厌的怀里,一动不带动弹的。
“卧槽,你把她咋地了?”我舔了舔嘴唇好奇的问朱厌。
“没..没怎么..她..她受伤了..你去..帮我买点..买点纱布和止血剂!还有..还有一些甲亢。”朱厌将陆舞重重的丢在床上,一点没有怜香惜玉的意思,朝着我撇撇嘴发号施令道。
我瞄眼瞟了瞟陆舞,见到她的胸口和小腹好像都受了伤,片片血迹点缀在身上的黑色小短裙上,陆舞的变色苍白的有点吓人,紧紧的闭着双眼,让人看着就有种忍不住想要怜惜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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