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面子问题
随着大明天子移跸琼州城,从安南紧随而来的商人越来越多,仅一个多月时间,街头巷尾就充满了商贾之气。
在街头的几个高档茶馆,每天都坐满了各色各样的人,他们在喝茶谈天交换商业情报,捕捉发财的机会。
他们谈论得最多的,要么是高雷廉糖货,要么是甘蔗种植园,不过这些都只能停留在“谈”的阶段。
糖货就不说了,随着海峡对岸大肆抓捕行商,现在采购只能靠走私,数量很少,根本不能满足这些大庄家的胃口。
种植园计划固然很诱人,然而没有充足的人力,始终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能停留在选址、考察的阶段。
为了采购今年的糖货,商人们都预留了大量资金,既然一时半会花不出去,最终只能把目光放在开盐场上。
根据朱由榔发布的政策,任何人只要在官府注册一个公司,然后以公司的名义交一万两费用,就可以获得许可文书,在海南开辟盐田。
商人们对交钱买文书并不陌生,以前盐商每年都必须向广东盐课提举司交一大笔钱,才能成为官府承认的“场商”,得到支盐的资格。
然而必须要到官府注册“公司”这个限制,让商人们颇感犹豫。
按他们的理解,公司就是商号的另一个称呼,没有什么新鲜的。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能否得到官府承认。
商号可以随便立,只要花钱找木匠做个牌匾就能开业;公司则必须向官府上报,把所有股东的姓名籍贯,出资银两,占股份额都讲个清清楚楚,才能正式成立。
在这种情况下,成立公司无疑等于告诉官府自己有多少钱,让人产生被朝廷拿捏的担忧。
找人顶替或胡乱捏造一个名字作为股东也不可行,因为根据朝廷最新颁布的“大明公司法”,官府会根据注册时上报的信息颁发文书,并以此作为分辨公司所属的最终凭据。
找人顶替有可能变成为他人做嫁衣,只要顶替的人够不要脸,就能鸠占鹊巢,成为实际的东家。胡乱捏造一个名字更不可行,只要查无此人,公司就变成朝廷的了。
在一片观望中,只有十几个和朝廷走得特别近的大商人注册了盐业公司,获得制盐资格。
到了五月末,众多小商人惊讶地发现,开盐业公司比想象中还要赚钱得多。
新盐商拿到许可文书之后,第一件当然是招募人手到滩涂开辟盐田,第二件事则是到下龙湾购买无烟煤,然后用海船运到儋州、临高,给煮盐的大铁锅提供燃料。
因为无烟煤价格便宜,又比柴火耐烧得多,所以煮盐的成本并没有比晒盐高多少。
通过煎煮得出的海盐雪白精细,质量上乘,很受高雷廉过来的盐枭欢迎。最重要是产量不会受到盐田面积的限制,只要无烟煤供应得上,想煮多少都可以。
当然,最省钱的方法还是晒、煮同时进行。先用盐田晒出浓缩的卤水,然后再用铁锅熬,这样成本还能进一步降低。
这个发现让很多观望的商人拍烂大腿,如今的许可文书价格虽高达一万两,却能管十年,而且朱由榔承诺过,为文书续期时也不会涨价。
只要产量提升,等于许可文书和盐场租金的成本摊薄了好几倍。如此一来,用煤煮盐所提高的成本就不算什么了。
精明的商人马上意识到这一点,然后很快克服了对官府的恐惧,筹钱合伙注册公司,申请开办盐场。
大明公司法并没有规定公司的股东数量,他们认为十几个人合股投资一个盐场更为保险。如果赚得多,到时再自己新开一个也不迟——公司法也没有规定一个人能开几个公司。
朱由榔也很快注意到这个现象,对商人们钻空子的能力哭笑不得。
当初许可证和盐田租金的价格是根据晒盐的产量来定的。如果他事先知道这个能让食盐产量翻几倍的方法,绝不会把许可证定为一万两,盐田租金也不会定为五百两的低价。
不过他无意临时更改规矩,相比起让商人赚点小便宜,他认为朝廷政策的稳定性更为重要。
只有政策稳定,才能建立起信任和投资的信心。一个朝令夕改的朝廷是没有信用可言的。
收到东征明军占领上川岛的报告后,朱由榔马上发布新的诏令,在琼州开设期货交易所。
面对闻讯而来的商人,期货交易所张榜公布了交易规则。
简而言之,期货交易就是卖家销售未来的商品。买家向期货交易所缴纳一成保证金,然后拿到交易合同。
等到约定期满,卖家必须以合同上约定的价格和数量,向买家交割商品。否则,就要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买家拿到交易合同后,可以在交易所转售合同,这就是期货。
也就是说,卖家可以用期货交易提前锁定未来的收入,而买家也可以在交易所通过购买期货,提前确定货源。
朱由榔第一批出售的大宗商品就是砂糖和白糖,分别以每担四两、六两的价格出售十万担,交割日期为两个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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