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重回七零,不做弃妇

第174章 嗨起来

  缕缕炊烟从秦小妹家的烟囱里飘出。

   没一会儿,浓郁的卤肉香味便在不大的农家小院儿里弥漫开来。

   花布被套早在前几天天气好时就清洗缝制好了,棉花也已经晒的蓬松软和。

   缝上拉链,利索的填充好棉花。

   做惯了针线活儿,秦小妹手下动作不停没一会儿便缝好了棉被。

   这些日子,她干活儿剩下的碎布头一点儿也没舍得扔,如今屯的也够勉强填个枕头了。

   用大些的边角料拼出一个小枕头套来,往里填上些棉花和碎布头,一个足够一人用的枕头就做好了。

   从清晨忙活到日头高悬。

   等锅里的猪肝、猪蹄和鸡蛋都卤好了,秦小妹手里的棉花、布头也变成了被子和枕头。

   新棉被虽然没有洪燕燕的那么厚实,但秦小妹一个人盖着过冬,再加上火墙大炕,抗寒绝对绰绰有余。

   她正打算接着干活,突然肚子咕噜咕噜的一阵抗议,这才想起自己早上只喝了一杯麦乳精冲奶粉。

   这人回回做起事情来吃饭都顾不上,这习惯可不好,伤胃。

   正好锅里的猪肝和猪蹄卤好了,秦小妹在粮筐里抓了一把面条,在小炉子上架上搪瓷大茶缸,煮了一碗挂面。

   淋上卤肉汤,又切了半个猪蹄两个鸡蛋在面碗里,一顿美味的午餐就是对她辛苦劳动最好的嘉奖。

   大料卤制的猪蹄咸淡正好合适,胶质透明,饱满的蹄筋儿咬一口都弹牙。

   鸡蛋也入味,吃虫养大的母鸡下的蛋,连蛋黄都不噎人,一口气吃了两个还没够。

   秦小妹又去切了几片猪肝,一尝味道也不错,大料掩盖了脏器的腥味,不管是当下酒菜还是零食都很合适。

   平时吃惯了清淡的饮食,偶尔吃一顿卤味真是解馋。

   虽然她身上有钱有票,但在物质配给制度下的七十年代,住在乡下大队的秦小妹也已经好久没吃上肉了。

   最近大队上的活儿少了,上山的人就变多了,时不时就有社员从山上的溪沟里抓到鱼和螃蟹。

   天天从秦小妹家门口路过,简直都要眼馋死人了。

   要不是手里的活儿多的做也做不完,秦小妹估计也早就上山抓鱼摸蟹去了。

   可惜她分身乏术,想吃鱼估计只能等水库一年一次的下网捞鱼了,到时候按人头分,她也有份。

   吃了饭,秦小妹又想起还没给鸡鸭搭棚子,这会儿时间不上不下的,正好干了这活儿。

   说是棚子,其实也不费什么事儿,拿竹子编出框架,再用木头桩子靠着墙根固定在自留地里,最后搭上几块木板就行了。

   有了遮风避雨的地方,以后就不用每次下雨都把它们往柴房挪了,人和鸡鸭都省事儿。

   如今日头短,没干什么活儿感觉就过了一天,时间一晃便该去知青点了。

   切上一大盘猪肝,又拿了几个卤蛋,秦小妹想了想,拿起饭盒去柴房里舀了几提葡萄酒。

   难得有这么好的下酒菜,不喝点儿怎么行?

   这是自己酿的酒,日子也不长,劲儿应该不大。

   “哈哈哈哈~我是夹子山上的山大王!你们跟着我天天吃肉喝酒!哈哈哈!”

   “呜呜呜···你不知道我有多爱它!我愿意为它付出一切!你说什么?人和勺子是不能在一起的!你凭什么这么说!你根本就不了解它!”

   “小妹,你长的好漂亮!我第一次看见你就觉得你漂亮,你活的漂亮!我好羡慕你···我···呜呜呜。”

   原本堆放杂物如今改成宿舍的小屋里,此刻群魔乱舞。

   秦小妹呆滞的站在门口,手里拿着好不容易抢回来的空饭盒,陷入了沉思。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那还得从早些时候说起。

   秦小妹到知青点的时候,方桂华她们已经把肉给炖上了。

   原本她们是想包饺子吃的,上次秦小妹包的大肉蛋蒸饺让她们记忆深刻,吃一次就天天惦记着。

   可包饺子还得出白面儿,考虑到冬季漫长,大家早在分粮的时候就把小麦都换成高粱玉米了,现在想吃也拿不出来。

   几人一合计,干脆炖了吧,加上黄豆一起炖,份量多些看着也好看。

   只是把主菜从饺子换成了黄豆炖肉,主食就得另外做了,赶巧秦小妹来了,便由她负责摊饼子。

   荞麦面加高粱面摊出来的小饼儿,虽然没有白面儿的软和漂亮,但吃着也挺香的,于知青们而言,已经算是好饭了。

   几个人分工明确,有条不紊的忙活晚饭。

   知道秦小妹还带了卤菜来,大家都很高兴,看到竟然是猪肝和鸡蛋后,气氛更是瞬间到达了巅峰。

   “诶咦~这是什么?酒?怎么红彤彤的?是什么酒?”刘亚琴负责把大家凑的菜摆上桌,她看着秦小妹带来的饭盒里盛着的酒水,有些好奇。

   正摊饼子的秦小妹头也没抬,回道:“是山葡萄酿的,不是什么好玩意儿,有点酸可别嫌弃~我想着今天卤了肉好歹得喝两杯不是?就带来了。”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