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作为被告家属,是不是应该避嫌啊,所以本老爷睡觉去啦 shuhaige.net
“那晚,他就摸到我的房间,玷污了民女。”
而这位万玉苗就是那个老妇人的女儿。
“我原本想告官,但一旦告官,我的名节就没了。如此想来,我便想着,嫁给这人也好。”
说到这里的时候,万玉苗脸上带上了一些红晕。
看来当时确实有一些幻想。
“而这人也答应,自己考完试,就会来娶我,但直到今天我都没有等到这个人,这个负心汉。”
万玉苗猛地抬头,怒瞪身边的书生,好似要生吞活剥了对方。
“请冷静。”陶安安大声提醒。
这姑娘说的有模有样,就看爹爹怎么说了。
但却看爹爹皱紧了眉头,似乎是确有其事啊。
“被告,听了原告的叙述,你有什么要反驳的?”或者补充一些细节什么的?
“你是那个老妇人的女儿?可我没见过你,更不可能……”做出那种事情。
“你说没有?哪一个女子会拿自己的名节说笑吗?陶继,举人老爷?”万玉苗讽刺道。
这讽刺入木三分,在这女子的眼角之处,还带上了一些湿润。
看起来是极度的失望,可能是再见到这个人的时候,内心还是抱有期望的吧。
一个女子会拿自己名节去构陷一个人吗。
有可能。
只要在天平的另一端比这边的重就可以。
“原告,你既然这样说,可有证据?因为你也知道,这件事已经过去这么久了。”陶安安想着,肯定是自己没出生的时候发生的。
“有。”
嚯嚯,还有证据。
陶安安看向爹爹的目光又不善起来。
“他那时候要走,因为他要去考试,我也不能强留,但还是要求他留下一件东西,作为定情信物。”
玉佩?不会是半块烧饼吧。
陶安安就看着万玉苗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一本书。
在这书掏出来的时候,陶继就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置信。
所以,这还审啥,证据确凿,将这位万姑娘,也就是未来陶安安的后娘抬进家里呗。
“举人老爷,可还记得这本书?”万玉苗将这本书放在了一旁,还稍稍推了一些过去。
深蓝色的封面,上面有着论语二字。看起来有些破旧,但还算保存完整。
为免对方还是想不起来,万玉苗打开了第一页,在第一页的下面有一个继字。
旁边还有一个苗字。
“苗字是我写的,我不识字,为此还去请教了一位老先生,学了这个字,然后写在了这个字的旁边。”
陶继弯下腰,将书拿起来。
自己的书,自己的字,是那么熟悉。
“这书是一本论语注解,我一直以为丢了,没想到在姑娘那里。书是我的,但并非是我交给你的定情信物。”
万玉苗苦笑了一下,似乎是猜到了身边之人会这样说。脸上虽然在笑,但是这笑容后面的凄苦和悲愤,任谁都能看得出来。
“没错,我就是个贱人,而你是陶举人,什么都是你说得对。大老爷,民女不告了。”
谁也没想到,万玉苗会这样说。
可这样说,并不能让人觉得被告洗脱了清白。
陶继也皱起了眉,为什么这个姑娘要诬陷自己。
陶安安偷偷从口袋里面拿出点吃的出来,自己还有好几个西瓜,要不要去切半个?
“事情还没弄明白呢,怎么能不告了?万玉苗,你可知你身边这位可是本老爷的亲爹爹?”
“民女不知,只是听闻这里的师爷是陶继陶举人。”
“那你什么也不弄清楚,就告,就不怕弄错了人?”
“民女没想那么多,只是一想到这个负心汉,夺了民女的清白,他就应该给民女一个交代。”
这个时代没有胶带,这个交给不好给啊。
陶安安还是没弄明白这个女人的目的和想法,如果是想成为自己的后娘,完全不用走官司这一步。
毕竟这样弄得各自的名声都不好听。
直接私下里见面,该是啥是啥。
而且这个时代对于女子的名节很是苛刻,真要是自家爹爹那个咳咳,把人娶回家,陶安安也不是不能接受。
“被告,你可记得你的这定情……这本书是什么时候丢的?”陶安安感觉自己浑身都要被爹爹的眼神给戳死了。
明明就是自己的错,而且人家说的完完整整,还有证据。
“时间有些久远,我并不记得,大概是那个时候。”陶继努力回想,但这毕竟是六年前的事情了,他确实想不起来。
但这种禽兽之事,如果自己做了,肯定不会想不起来。
“原告,你这证据显然还不足以证明你的说辞,你可以偷一本这样的书,或者伪造一本。”
“民女绝对没有伪造,或是偷。大老爷,陶举人可不是最近才丢了书。”
虽然是陈述,但这个丢字却充满了嘲讽。
她是在嘲讽刚刚陶继说的自己弄丢了这本书。
“那你可还有其他证据?”
万玉苗犹豫了,但还是从怀里掏出了第二份证据。
一块白布上面一些红。
陶安安自然一眼就明白这是啥。
不是吧,这东西保存这么久,真是不敢想啊。
对于这里的其他人也是震惊的看着这东西,这东西确实能说明一些问题,但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大老爷,年岁还小,可能不知,这是……”万玉苗还准备给上面的女娃娃科普一下。
“不用了,本老爷知道这是啥。”想想这个时代的女子保存这东西,还是有可能的。
如果是现代医学,或许还有法子测一测。估计也没啥能测的,毕竟时间那么久了。
但是对于这个时代,陶安安保持怀疑。
“万玉苗,你虽然有这件东西,但也不能证明被告对你怎么怎么滴,你可还有其他证据?”
别是这个姑娘掏出一大把的证据。
已经有些衙役看陶师爷的目光不对了。
不过,他们不以为然,还是因为这个时代的观念所造成的。
大不了,就把人娶了呗,还能成就一段佳话什么的。
“民女还知,陶举人腋下三寸的位置,有一颗芝麻大小的黑痣。”
第三份证据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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