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毛笔字
“谢谢你李弘文,要不是你说,我可能永远不会知道怎么回事儿。”
白玫瑰真心感谢道,她确实不知道这件事情。
“你买这些东西,你是会书法吗?能写两个字让我看看吗?我一直很羡慕那些写字写的好的。”
坐着又聊了一会儿天,白玫瑰是指着那些文房四宝道。
前世的她一直是一个文艺青年,对于这种传统的书法,水墨,她都非常喜欢。
只是她是一个手残党,虽然家里买了不少这类东西,但是写出来的字画出来的画,只能说是幼儿园水平。
但这并不妨碍她喜欢。
“会一点,不算精通,只能说会。”
这个李弘文还真会,当然,不是他会,是他的前身会,父母都是大学教授,特别是他父亲还是教文学的,书法是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的。
李弘文穿越过来之后也继承了前身的这些技能,所以书法他确实会,绘画的话也会一点,但相较于书法可能更差一些。
“快,写两个给我看看,我就羡慕那些写字好看的人。”
白玫瑰一听,立马要求李弘文写几个字看看。
李宏文也没有推辞,他自己也确实想试试新上手的这些东西。
从买的生宣中抽出一张宣纸铺开,一头用镇纸压着,其他地方用手抹平。
为什么会选生宣是因为他准备写几个大字,相对于熟宣,生宣更适合去写大字,可以使那种墨迹淋漓、行云流水的韵味得以充分的表现。
往砚台里滴了几滴水,拿出一根墨条,轻轻的在砚台里研磨着。
李洪文买的这个墨条是四大名墨之一的端墨,墨条质地细腻有光泽,墨色乌黑有光,香气浓郁。
这种香与传统的那种墨香不太一样。
说实话,李弘文一直觉得传统的墨香其实是带着一股臭味的,只是文人为了文雅把这种臭形容成香。
但是端墨的这种香气确实是一种不一样的香,他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形容这种香味。
墨研磨好,李弘文去厨房倒了一点水倒到笔洗里头,把要用的毛笔搁笔洗里沾了沾水。
李弘文买的毛笔非常不错,虽然笔尖蓄满了水,但是倒提着的时候并未有一滴水从笔尖滑落。
轻轻把毛笔笔尖在笔洗边缘压了压,使毛笔中的水挤出来,然后蘸上墨轻轻膏了几下笔。
膏笔指把毛笔蘸上墨汁在砚台上顺掭,去掉多余的墨,同时理顺笔锋。
“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
想了想,李弘文在宣纸上写下了这十个大字。
“逢雪宿芙蓉山主人,唐代刘长卿的诗,对不对?”
让李弘文没有想到的是,在他写下这两句诗的时候,白玫瑰第一眼就认出了这两首诗的出处。
“哦,没想到你还知道这首诗。”
“那当然,后面两句是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对不对?”
白玫瑰得意的回道。
“没错,确实是这两句。”
点点头李弘文肯定的,白玫瑰说的一点都没错,这首诗的名字确实是逢雪宿芙蓉山主人,是唐代李长卿的诗,后两句诗词也没有错。
他写这两句正好应景,马上冬天了,天一天比一天冷,他又刚从外面回来,他的小屋虽然不如茅屋那么贫困,但也没好到哪儿去。
后面两句没写,是因为家里确实没狗,而且也没有下雪,天也没有黑。
“这幅字能给我吗?我想留作纪念,最好你能留个名。”
看着桌子上李弘文写的字,白玫瑰开口道。
不得不说,李弘文的字确实写得很漂亮,笔墨运用畅快淋漓,从他的字能感受到行云流水,落笔如云烟。
而且这两句白玫瑰也觉得确实适合他们现在的情况,她想把这两句贴在自己的屋里。
“可以啊,你喜欢就好。”
李弘文不在意的道。
说完他在纸的左下角写上了赠友人白玫瑰,李弘文几个字。
“谢谢,太感谢了。”
在李弘文写完,白玫瑰就有些迫不及待的过去把宣纸拿了起来。
看到上面还有笔迹没干,她赶紧又放下,然后轻轻的吹了起来。
等字迹一干,白玫瑰拿着宣纸又风风火火的跑了出去,好像生怕李弘文会把这个再抢回去。
“对了,这个给你,算是换你的字。”
走了没两分钟,白玫瑰又回来了,手里拿了一个小兔子递给了李弘文。
“我....”
李弘文刚想说我要这个干什么呀?我又不是女孩,结果白玫瑰根本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把兔子塞进他手里,扭身又跑了。
嗯,别说,这个小兔子手感确实挺好的,就跟真的在摸一只兔子一样,毛茸茸的软软乎乎的。
兔子头上还有一根绳子,连接着一个钥匙环,可以挂在衣服上或者包上面。
在手里捏了一会儿,李弘文把它挂在了毛笔架上。
学习!
刚到手四本高考丛书,正好趁着这段时间没有人打扰,可以好好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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